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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yssenKruppElevator蒂森克虏伯电梯ACompanyofThyssenKruppElevator电梯年度检查报告(曳引式有机房电梯适用)使用单位:黔西南州农业发展银行设备代码:3110设备名称:乘客电梯设备类型:机电类设备型式:曳引式有机房客梯检验单位:蒂森电梯有限公司检验日期:2011.5.30蒂森电梯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ThyssenKruppElevator蒂森克虏伯电梯第1页共14页ACompanyofThyssenKruppElevator注意事项1、本报告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制定,适用于曳引式无机房电梯年度自检。2、本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整,修改无效。3、本报告无检验、审核、批准人员及使用单位电梯管理人员签字和电梯保养单位及使用单位章无效。电梯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新华路富中国际12楼B座联系电话:0851-5528959ThyssenKruppElevator蒂森克虏伯电梯第2页共14页ACompanyofThyssenKruppElevator电梯年度自检报告报告编号:D201105-T(30)1设备名称曳引式客梯使用登记编号使用单位黔西南州农业发展银行设备使用地点兴义市富民路使用单位代码使用单位设备编号1#规格型号TE-E制造日期制造单位蒂森电梯有限公司产品编号设备技术参数额定载重量1000kg额定速度1.6m/s层站数7层7站控制方式单控检验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主要检验仪器设备万用表、钳型表、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仪、卷尺钢直尺、转速表检验结论合格备注检验人员:廖权祥日期:2011.5.30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年月日审核:郭芹日期:2011.5.30批准:肖刚日期:2011.5.30(电梯使用单位章)年月日(电梯保养单位章)年月日ThyssenKruppElevator蒂森克虏伯电梯第3页共14页ACompanyofThyssenKruppElevator序号检验类别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检验结果检验结论1B1技术资料1.4使用资料使用单位提供了以下资料:(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符合合格(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2的(3)项和1.3的(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1.1、1.2、1.3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符合(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符合(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符合(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符合2C2机房及相关设备2.1通道与通道门(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区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②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③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④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符合合格(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符合(3)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1.80m,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门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它类似警示标志符合3C2.5照明与电源插座(1)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符合合格4C2.6断错相每台电梯应当具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符合合格5B2.7主开关(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符合合格6B2.8驱动主机(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符合合格(3)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符合ThyssenKruppElevator蒂森克虏伯电梯第4页共14页ACompanyofThyssenKruppElevator序号检验类别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检验结果检验结论7B2.10紧急操作★(1)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①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②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③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④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⑤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符合合格(2)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①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②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③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符合(3)应急救援程序:在机房内应当设有清晰的应急救援程序符合8B2.11限速器(2)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符合合格(3)使用周期达到2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电梯,应当由经许可的电梯检验机构或者电梯生产单位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校验,并且由该单位出具校验报告无此项9C2.12接地(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符合合格10C2.13电气绝缘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合格标称电压/V符合合格安全电压≤500>500符合合格0.250.501.0011C3井道及相3.4井道安全门(3)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符合符合(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符合12C3.5(3)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无此项无此项ThyssenKruppElevator蒂森克虏伯电梯第5页共14页ACompanyofThyssenKruppElevator关设备井道检修门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无此项13B3.10极限开关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关,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如有)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上:150下:195(mm)合格14C3.11随行电缆随行电缆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符合合格15C3.12井道照明井道应当装设永久性电气照明。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符合合格ThyssenKruppElevator蒂森克虏伯电梯第6页共14页ACompanyofThyssenKruppElevator序号检验类别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检验结果检验结论16C3井道及相关设备3.13底坑设施与装置(1)底坑底部应当光滑平整,不得渗水、漏水;符合合格(3)底坑内应当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符合17B3.15限速绳张紧装置(2)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梯停止运转符合合格18B3.16缓冲器(3)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符合合格(4)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符合(5)对重缓冲器附近应当设置永久性的明显标识,标明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并且该垂直距离不超过最大允许值符合19C4轿厢与对重4.1轿顶电气装置(1)轿顶应当装设一个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①由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能够防止误操作的双稳态开关(检修开关)进行操作;②一经进入检修运行时,即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恢复正常工作;③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④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⑤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仍然起作用;符合合格(2)轿顶应当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设在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位置,该停止装置也可以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符合合格20C4.3轿厢安全窗(门)(3)其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符合合格21C4.5对重如果对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符合合格ThyssenKruppElevator蒂森克虏伯电梯第7页共14页ACompanyofThyssenKruppElevator的固定22C4.6轿厢面积(2)对于为了满足使用要求而轿厢面积超出上述规定的载货电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标志,表明该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②该电梯专用于运送特定轻质货物,其体积可保证在装满轿厢情况下,该货物的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③该电梯由专职司机操作,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入无此项无此项ThyssenKruppElevator蒂森克虏伯电梯第8页共14页ACompanyofThyssenKruppElevator序号检验类别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检验结果检验结论23B4轿厢与对重4.8紧急照明和报警装置轿厢内应当装设符合下述要求的紧急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1)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符合合格(2)紧急报警装置采用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当电梯行程大于30m时,在轿厢和机房(或者紧急操作地点)之间也设置对讲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前条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者等效电源;在启动对讲系统后,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符合合格24C4.9地坎护脚板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0.75m,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符合合格25C4.10超载保护装置电梯应当设置轿厢超载保护装置,在轿厢内的载荷超过110%额定载重量(超载量不少于75kg)时,能够防止电梯正常启动及再平层,并且轿内有音响或者发光信号提示,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完全打开,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状态符合合格26C5悬挂装置、补偿装置及旋转部件防护5.1磨损、断丝、变形等情况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悬挂钢丝绳和补偿钢丝绳应当报废:①出现笼状畸变、绳芯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②断丝分散出现在整条钢丝绳,任何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数大于4根;或者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部位或一股,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于12根(对于股数为6的钢丝绳)或者大于16根(对于股数为8的钢丝绳);③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90%。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应当不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符合合格27C5.2端部固定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连接部件无缺损。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造单位的规定符合合格28C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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