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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史重点第1页共8页外国法制史复习重点极其重要第九章英国法一、法律渊源(一)普通法形成:中央集权制的建立统一司法机构的建立1、普通法院制度↗民事诉讼高等法院(私人民事案件)僧侣贵族\↗御前会议御前会议↑↘王座法院(刑事和国王民事案件)高级官吏/↘理财法院→理财法院(皇室财政税收案件)2、亨利二世司法改革(1)1179年,温莎诏令将巡回审判改为定期永久性制度(2)1166年,克拉灵顿诏令建立由陪审团参与审理的刑事司法制度(3)1176年,诺桑普顿诏令建立由皇室法官进行调查的刑事司法制度(4)1179年,大巡回审判诏令基本原则:遵循先例主要特征:程序先于权利(二)衡平法形成:社会经济关系快速发展普通法自身缺陷:1、保护范围有限,由令状确定2、在封建自然经济中形成,内容僵化3、以损害赔偿为主,救济方法有限(三)制定法种类:欧洲联盟法;国会立法;委托立法二、宪法(一)渊源:宪法性文件;宪法惯例;宪法判例(二)宪法性文件1215年《大宪章》(限制王权,保障臣民权益,成为《权利法案》的典范)1628年《权利请愿书》(重申《大宪章》对王权的限制及对臣民权利的允诺)1679年《人身保护法》1689年《权利法案》性质:奠定君主立宪制政体的重要宪法性法律之一;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内容:1、未经国会同意,国王不得实施或终止法律;不得征收和支配税款;不得征集和维持常备军;不得设立宗教法院和特别法院;不得滥施酷刑和罚款2、臣民有向国王请愿的权利3、议员在国会地自由发表言论而不受国会以外任何机关的询问1701年《王位继承法》1911年与1949年《议会法》(三)基本原则:议会主权原则;分权原则;责任内阁原则;法治原则(四)特点:英国宪法是历史长期发展的产物,具有极强的延续性英国宪法的内容很不确定英国宪法是柔性宪法外国法制史重点第2页共8页三、信托制(一)概念:财产所有人为了第三人的利益,将财产交给受托人管理的制度(二)受益制与信托制比较受益制信托制标的封建地产任何形式的动产或不动产管理意愿按照出托人和受益人的意愿按照受托人自己的意愿不受受益人的支配受托人自然人自然人、法人目的逃避封建义务自由处分地产更好经营财产更多增值财富(三)受托人的权利:有权按自己的意愿管理信托财产有权选择最有利的时机出售信托财产并进行投资有权按规定取得报酬(四)受托人的义务:按规定将将信托财产的收益交给受益人,以公正态度对待各受益人定期向受益人提供充分的收支账目报告除非得到委托人或法院许可,不得把自己的职权委托他人行使不得从所经营的信托财产中牟利,不得购买信托财产始终善意地为受益人的利益进行管理四、对价制度(一)概念:以自己的诺言去换取对方的诺言;或,为了使对方做出有利于自己的行为而以自己对等的行为来作保证(二)原则:对价无需相等过去的对价无效履行原有义务不能作为新诺言的对价平内尔原则(部分免除无效)不得自食其言原则(衡平法上之禁止推翻/承诺禁反言)第十章美国法一、《独立宣言》时间: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通过内容:以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天赋人权”和“社会契约论”为理论基础宣称人人生而平等列举英国殖民统治的暴行宣布殖民地成为自由独立的合众国影响:鼓舞和推动美国乃至欧洲各国资产阶级革命为日后诞生的美国宪法奠定政治和思想理论基础二、《邦联条例》时间:1777年11月15日,大陆会议通过;1781年3月1日起生效内容:没有实行三权分立原则中央政府的权力小,各州的权力大,保留各自主权国会采取一院制三、《联邦宪法》时间:1787年9月15日通过草案;1789年3月4日起生效基本原则:1、分权原则外国法制史重点第3页共8页以列举方式授予联邦权力:联邦立法权;联邦司法权;外交权;军事权货币与度量衡;设立邮局;征税与计划福利;保障著作和发明专有权;接纳新州与管理州际事物;提出宪法修正案与修正宪法以禁止性条款规定各州不得行使的权力2、制衡原则(立法、司法与行政机关;联邦政府与州政府)3、限权政府原则影响:是美国经济和政治生活的最高准则美国宪法所设计的制度对很多国家产生了影响四、法院组织(一)联邦法院/首席法官地区法院→(巡回)上诉法院→最高法院—8名法官联邦专门法院↗(二)州法院基层法院→上诉法院→最高法院五、美国法与英国法的联系与区别同:法律渊源相同;法律分类一样;法律风格一致;重视法律程序;法官作用突出异:因地制宜移植改造外来法;法律体系实行一国双轨多元制;制定法和判例法具有极大的伸缩性;重视成文法的制定和作用;独创许多重要的法律制度;带有浓厚的种族歧视色彩六、美国法律地位成为普通法系中与英国法并驾齐驱的又一代表性法律制定世界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宪法中所体现的分权、制衡、法治原则奠定资产阶级宪法基本格局首创违宪审查制度,开创宪法监督和保障制度的先河,推进宪政制度的发展创造立法与司法的双轨制,为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协调提供经验刑法率先创造缓刑制度,将教育刑观念和人道主义观念引入刑法改革第十一章法国法一、《人权宣言》[背景无需记忆,仅作理解之用]背景:18世纪启蒙思想传播1789年7月14日,巴黎人民攻陷巴士底狱,爆发法国大革命时间:1789年8月26日国民会议通过性质:法国大革命中具有宪法性质的政治纲领;法国近代第一部宪法性文件内容:集中体现启蒙思想家思想人权:天赋人权(卢梭)政权:主权在民(卢梭);三权分立(孟德斯鸠)法治: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罪刑法定原则;不溯及既往原则;无罪推定原则影响:推动法国大革命对法国宪法与法制发展起到先导作用对法国乃至世界人权、公民权和权力分立等观念和法治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二、《1793年宪法》背景:1792年8月,巴黎人民第二次武装起义,推翻君主立宪统治外国法制史重点第4页共8页1792年9月,废除王权,建立法兰西第一共和国1793年,雅各宾派执掌政权时间:1793年6月24日国民公会通过草案;7、8月间公民投票批准性质:雅各宾派政权的结果;因其政权的失败而未实施特点:序言为新的《人权宣言》,强调民主精神与平等原则法国第一部共和宪法突出人民主权和普选权,法国最民主的一部宪法,当时世界最为进步的宪法摒弃三权分立;按照卢梭主权不可分割思想设置影响:对法国宪政运动和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三、《1848年宪法》背景:1848年2月,爆发“二月革命”,建立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时间:1848年11月4日,制宪议会通过性质:资产阶级共和宪法内容:将“博爱”载入宪法,与“自由、平等”并列赋予公民新权利:废除奴隶制度、义务教育等建立一院制议会,行政权属于总统四、《1875年宪法》背景:1870年爆发的普法战争中,法国惨败1870年9月,推翻第二帝国,建立法兰西第三帝国,组建临时政府时间:1875年2月24、25日和7月16日,国民议会通过组成:《参议院组织法》、《政权组织法》、《政权机关相互关系法》性质:法国历史上唯一一部并非系统完整的宪法典宪法内容:肯定共和制,赋予总统过大权力缺乏对公民权利的设定和保障确立两院制议会确立《马赛曲》为国歌;7月14日(巴士底狱攻陷)为国庆日五、宪法文化特点1、宪政体制的多变和不稳定性2、历次修宪均表示遵循大革命基本原则,将《人权宣言》作为宪法基础(《1875年宪法》除外)3、宪法制定、修改程序和解释权的特殊性4、始终保持宪法的成文法典形式,习惯法一般不起作用5、现代法国宪法的发展,呈现出不断扩大政府行政权力、削弱议会立法权、加强正当组织权力、提高文官地位、增加委任立法等趋势六、《1804年民法典》背景:《人权宣言》原则的确定1799年,拿破仑建立执政府时间:1804年3月21日,拿破仑合并若干年单行法典性质:资产阶级国家最早的民法典渊源:习惯法、罗马法;革命前的王室法令和革命时期立法内容:民事主体;建立出生、结婚、离婚和死亡的记录;结婚;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离婚;财产权;继承和赠予;契约、准契约和侵权行为;法定抵押、裁判上的抵押和约定抵押;时效特点:反映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资产阶级的权利观外国法制史重点第5页共8页比较完整确立了资产阶级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权利平等;所有权不可侵犯;契约自治;过失责任原则保留着旧制度的若干内容:维护父权制家庭的传统;重新确立夫权;有限的离婚自由;未给予非婚生子女完全平等的地位体例上继承罗马法传统,内容上注重实际效用影响:上承罗马法基本精神与内容,下接《德国民法典》统一法国民事法律,巩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巩固资本主义早期社会经济基础,促进资本主义发展成为世界各国立法范本七、法国法与大陆法系[翻阅课本第272页]八、英美法系(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翻阅课本第181页]重要第三章古希腊法一、德拉古立法时间:公元前621年内容:能够自备武装者才享有公民权将贵族会议选拔官吏改为公民抽签选举组成一个由公民选举产生的四百零一人议事会评价:维护贵族利益,开启雅典成文法发展二、梭伦改革时间:公元前594年内容:颁布“解负令”,废除一切债务以拥有的财产为标准重新划分公民的等级,废除贵族政治上的世袭特权设立陪审法庭和四百人会议采取鼓励手工业和商业发展的措施废止德拉古法,创立遗嘱继承制度评价:改良主义的民主革命三、克里斯提尼改革时间:公元前509年内容:根据地域原则重新划分居民。创设五百人议事会(限富农与骑士)与“十将军委员会”确立“贝壳放逐法”(陶片放逐法)评价:标志着雅典民主制度与法律制度的最终完成四、伯里克利改革时间:公元前443年至前429年内容:官职向所有等级开放,取消任职资格的财产限制公民大会基本成为最高权力机关,五百人议事会具有公民大会常设机构性质实行官职津贴制评价:雅典民主制的顶峰五、雅典民主制原因:领土狭小,人民互相比较熟悉,国家政务比较简单外国法制史重点第6页共8页氏族势力比较软弱,工商业贵族阶层力量不断壮大奴隶和自由民数量对比悬殊特点:实行直接民主制,即雅典城邦的政治主权属于公民,公民们直接参与城邦治理官制实行义务职和“合一制”监督制度完善且发达第四章罗马法一、《十二表法》制定:公元前462年,平民保民官特兰梯留提议,组成十人委员会公元前451年,制定十表公元前450年,改组十人委员会,补充两表性质: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古代奴隶制法内容:固定自由民与奴隶不平等的地位与权利维护私有财产规定债务奴役制保留原始社会遗迹地位:体现平民斗争的胜利结果冲破贵族对法律知识和司法权的垄断为罗马法发展奠定基础二、市民法与万民法市民法万民法裁判内事最高裁判官(BC367)外事最高裁判官(BC242)适用范围罗马公民罗马公民与非罗马公民非罗马公民之间内容公法较多所有权与债法形式形式主义色彩浓重更为灵活三、《查士丁尼国法大全》时间:6世纪,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进行系统的、大规模的法典编纂组成:《查士丁尼法典》、《法学阶梯》、《学说汇纂》、《查士丁尼新律》四、法学家解答和著述作用:解答法律问题;指导诉讼;撰写契据;注释、整理和编辑罗马法的各种渊源内容:公元前254年,科伦卡纽斯将所有法律文献公开,教授世俗青年学习法律公元1至2世纪,普罗库路士派与萨比努士派法学论战约130至180年,盖尤斯撰写《法学阶梯》公元426年后,五大法学家(帕比尼安、乌尔比安、盖尤斯、保罗、莫迪斯蒂努斯)解答和著述五、裁判官立法[翻阅课本第66至67页,考试概率不大]六、罗马法的复兴[翻阅课本第75至77页,考试概率不大]七、罗马法的影响及其原因(一)影响:形成罗马私法体系罗马法许多制度和原则对资产阶级立法具有重大影响罗马法中许多概念和术语为后世资产阶级立法所继承外国法制史重点第7页共8页罗马法学家的思想学说及其发展成果成为后世资产阶级法学重要组成部分(二)原因:1、是建立在简单商品生产基础上的最完备的法律体系,对简单商品生产关系及其财产关系有着详细和明确的规定2、内容和立法技术详尽,所确定的概念和原则具有措辞确切、严格、简明和结论清晰的特点3、所体现的理性原则、衡平观念等适合近代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4、罗马统治阶级运用武力扩大版图,强行适用罗马法律一般第一章楔形文字法一、概念公元前3000年左右到公元前6世纪,西亚两河流域地区各奴隶制国家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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