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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试卷(四)问答(1)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什么?答: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积极探索新世纪新阶段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2)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1)坚持与培育“四有”新人的目标相一致、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原则。(2)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3)坚持知与行相统一的原则。(4)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3)学校应如何扎实推进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答:(1)学校必须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要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思想道德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中小学教育的全过程。(2)要依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抓紧修订和完善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对小学生重点是规范其基本言行,培养良好习惯。对中学生重点是加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3)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学校全体教职员工要树立育人为本的思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学校各项管理工作、服务工作也要明确育人职责,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4)应如何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特殊重要的作用?答:(1)要把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针对家庭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为指导家庭教育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2)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镇等城乡基层单位,要关心职工、居民的家庭教育问题,教育引导职工、居民重视对子女特别是学龄前儿童的思想启蒙和道德品质培养,支持子女参与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家长以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为子女作表率。特别要关心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教育。(3)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家庭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流出地政府要积极配合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民政部门及其所属的儿童福利机构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孤残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和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5)应如何加强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重点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使用和管理?答:(1)要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作用。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创造条件对全社会开放,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一律实行免票,对学生个人参观可实行半票。要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辅导员队伍,为未成年人开展参观活动服务。(2)要加强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未成年人专门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已有的未成年人专门活动场所,要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把思想道德建设内容融于其中,充分发挥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功能。各级政府要把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经过3至5年的努力,要做到每个县都有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各地在城市建设、旧城改造、住宅新区建设中,要配套建设可向未成年人开放的基层活动场所,特别是社区活动场所。有关部门要对已建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进行认真清理整顿。图书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科技馆、影剧院等场所,也要发挥教育阵地的作用,积极主动地为未成年人开展活动创造条件。(3)属于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运行所需资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予以保证,中央可酌情对全国重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及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未成年人活动设施建设,予以一定补助。要在国家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数额资金,用于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吸纳社会资金,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未成年人活动场所。(6)应如何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领导?答:(1)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和改善领导。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部署的情况,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3)要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使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互配合,相互促进。(7)《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规定的师德建设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答:(1)教育教师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2)认真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和组织课外活动;(3)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4)不搞有偿家教。(8)一所中学组织本校学生到外校参加考试。出发前,学校专门进行了安全教育。考试结束后,老师又特别强调:吃饭休息,不准私自外出,有事必须请假,尤其是不准出去游泳。但16岁的学生王某还是乘上厕所之机,私自去后水湾游泳,结果溺水死亡。(1)发生这种情况,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2)请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说明。答:(1)发生这种情况,学校不承担责任。(2)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还规定:“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该案例中,王某已经年满16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完全应该知道私自下水塘的危险性,学校也告诉了他这种危险。因此,学校不应当承担事故责任。(9)小学六年级学生陈大顺平时特别贪玩,人很聪明但却没有将心思用在学业上,还动辄与同学寻衅滋事,学习成绩在班上名列最后。有一次陈大顺瞒着父母逃学,在一家电子游戏厅玩了一整天。班主任得知此事后建议学校将陈大顺开除,主要理由是陈大顺这样的差生很可能会对其他同学产生不好的连锁反应。学校采纳了这位班主任的建议,一纸布告将陈大顺开除学籍。陈大顺的父母认为学校不能随意开除学生,多次找学校领导要讨个说法,并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1)在你看来,该班主任和学校的做法正确吗?(2)陈大顺的父母能为儿子讨到说法吗?法院应支持陈大顺的父母的诉讼请求吗?为什么?答:(1)该班主任和学校的做法不正确。(2)陈大顺的父母应该能为儿子讨到说法。法院应支持陈大顺的父母的诉讼请求。因为: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7条规定:“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即意味着要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同时也意味着学校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受教育权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一项基本而神圣的权利,受教育权的拥有是未成年人成长和发展的基础。学校无权非法剥夺陈大顺的受教育权。②学校以校规的形式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是侵犯学生受教育权是一种违法行为。受教育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一项神圣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校有“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有“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义务;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这些规定明确告诉我们,那些品行上有缺点、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同其他未成年学生一样,都依法享有同等的接受教育和帮助的权利,而对他们予以必要的关心、爱护和教育帮助,则是学校及其教师不可推卸的责任,学校开除未成年学生是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违法行为。③学校因为学生陈某的打架、逃学等行为而不顾法律的规定,随意开除学生,是对学生受教育权的严重侵犯。法院应责令该学校撤销对陈某的开除学籍处分,并对其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10)小学生周某很有绘画天赋,3岁开始就从师学画,6岁时就在全国儿童绘画大赛上获得了一等奖。他所在学校的美术出版社得知这一情况后,希望周某能够给他们提供几幅作品,出版社将择优录用,同时周某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于是,周某经父亲同意后,给该出版社拿去了4幅作品,但没有得到出版社的任何答复。半年后,周某在该校美术出版社出版的《儿童绘画作品选》上看到了自己的4幅作品,而且上面也没有注明自己的名字。于是周某的父亲向法院提起诉讼。(1)在这在这一案例中,学校的做法侵犯了学生周某的什么权利?(2)请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说明。答:(1)在这在这一案例中,学校的做法侵犯了学生周某的著作权。(2)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并且,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就是该作品的作者。所以,在本案中,小学生周某虽然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但他同样对自己的画享有著作权。因此,校美术出版社侵犯了周某的著作权,应当向周某支付稿酬并给付样书。(11)杨新宇,16周岁,是天津市第48中学初三(2)班学生。一天下午,其班主任王斌去教室时,发现杨新宇旷课不在,看见他的书包及钱夹在课桌内,在察看钱夹时发现一封早恋情书,便将书包、钱夹、信件拿到办公室。杨新宇回来上课时,发现书包被班主任拿走,便前去索要。王斌让杨新宇说清早恋情书问题,杨拒谈,并抢夺了部分信件及书包要走,被王斌抓住不放。而后校团队书记陈利民赶到,将杨新宇抱住。杨当即将信塞入口中。陈利民抠杨的嘴,未能抠出信。杨力图挣脱,双方撕拽进入三楼阅览室内。此时,校方在场人员提出,让杨将信吐到阅览室里屋炉内烧掉。杨新宇便含信进入里屋。当图书管理员杨颖强进入里屋时,发现杨已站在窗台上,便上前阻拦,被杨新宇蹬倒。杨新宇从三楼窗户逃脱摔伤,致右肋骨干骨折、第六胸椎压缩骨折、骨盆骨折、肺挫伤。(1)案例中相关当事人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2)请运用法律法规分析说明相关当事方各自应承担怎样的责任。答:(1)案例中的相关当事人,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他们的做法都各有不妥之处。作为老师,班主任王斌擅自拆阅学生杨新宇的信件,违反了法律规定。校团队书记陈利民抠杨新宇嘴内的信件,显然欠妥,致使杨新宇从窗走脱,给杨新宇造成一定的损害,侵害了杨新宇的合法权益。作为学生,杨新宇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故旷课,事发后采取过激行动,也是不妥的。(2)请运用法律法规分析说明相关当事方各自应承担怎样的责任。答:①《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六十条指出:“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全社会都负有尊重、不侵犯的义务。特别是学校工作中的教师及工作人员,更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和处事过程,不能侵犯学生
本文标题:《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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