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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48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10年1月1日-2010年6月30日一、公司基本情况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95年7月14日成立,领取企合粤深总字第106664A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注册资本为230万美元。其中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61万美元,占股权比例的70%;日本丰国树脂工业株式会社出资34.5万美元,占股权比例的15%;日本纳维达斯公司出资34.50万美元,占股权比例的15%。1997年,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40.20万美元,股东和出资比例不变。2002年,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675.30万美元,同时更名为“深圳丽星丰达塑料有限公司”。2002年4月,本公司原股东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本公司70%的股权被法院拍卖给深圳市深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广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广化实业”)。2005年,深圳市通产包装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通产实业有限公司”,简称“通产实业”,现简称“通产包装”)收购深圳市广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70%股权,ModernAdvancementCompanyLimited收购日本丰国树脂工业株式会社及日本纳维达斯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30%的股权。2005年12月,本公司引进深圳市丽源祥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源祥”)、深圳市众乐兴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乐兴”)、深圳市新国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平投资”)三家战略投资者,注册资本增加至843.05万美元。本次增资中,通产包装出资额不变,ModernAdvancementCompanyLimited认缴新增注册资本8.39万美元,丽源祥认缴注册资本25.16万美元,众乐兴认缴注册资本67.10万美元,新国平投资认缴注册资本67.10万美元。本次增资中,新国平投资实缴注册资本33.55万美元。除新国平投资认缴的注册资本未足额缴纳外,其他股东均已足额缴纳了认缴的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本公司实收注册资本为809.50万美元。2006年6月,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新国平投资将所持有的本公司3.98%股权分别转让给丽源祥及众乐兴各1.99%,本公司前次增资中新国平投资未缴足的注册资本33.55万美元分别由丽源祥及众乐兴缴足。其中丽源祥缴纳16.77万美元,众乐兴缴纳16.78万美元。缴足后,本公司实收注册资本843.05万美元。经过本次增资后,本公司各股东出资额及其所占比例为:通产包装出资472.71万美元,占股权比例的56.07%;ModernAdvancementCompanyLimited出资210.98万美元,占股权比例的25.02%;丽源祥出资41.93万美元,占股权比例的4.98%;众乐兴出资83.88万美元,占股权比例的9.95%。新国平投资出资33.55万美元,占股权比例的3.98%。492007年2月,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国资委[2007]50号文”及深圳市福田区贸易工业局“深福贸工资复[2007]0071号”文批准:同意ModernAdvancementCompanyLimited将其所持的深圳丽星丰达塑料有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通产包装。本公司于2007年2月26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企业性质由外资转为内资,公司注册资本由843.05万美元变更为人民币6,947.5595万元。2007年2月,经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对本公司增资861.01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由丽源祥认缴。公司于2007年2月收到该新增的注册资本,同时于2007年2月27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经过本次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78,085,711.00元,各股东出资额及其所占比例为:通产包装出资56,337,760.00元,占股权比例的72.15%;丽源祥出资12,070,000.00元,占股权比例的15.46%;众乐兴出资6,912,822.00元,占股权比例的8.85%;新国平投资出资2,765,129.00元,占股权比例的3.54%。2007年4月,本公司之股东众乐兴及新国平投资分别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8.85%及3.54%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中科宏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宏易”)。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于2007年4月以经审计的截止2007年2月28日的净资产120,793,098.00元按1:1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20,793,098.00元,同时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经过本次折股后,本公司各股东出资额及其所占比例为:通产包装出资87,152,220.00元,占股权比例的72.15%;丽源祥出资18,674,613.00元,占股权比例的15.46%;中科宏易出资14,966,265.00元,占股权比例的12.39%。2008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8]623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0万股,并于2008年5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交易。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61,293,098.00元,已领取440301102806013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本公司2009年度第一、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和修改后公司章程,本公司以2009年6月30日的股本161,293,098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共计送股16,129,309股;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80,646,549股。送转增加后,本公司股本由161,293,098.00元增加至258,068,956.00元。截至2010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股本总数258,068,956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8,068,956.00元。领取440301102806013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主要的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塑料容器、塑料制品;从事塑料件真空镀膜;化妆品软管灌装;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分销业务);技术开发;投资兴办实业。公司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梅龙路华大纸品厂工业厂房1栋第四层北面总部办公地:深圳市布吉坂田五和南路49号50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三)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四)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子公司除香港丽通以港币为记账本位币外,其他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可51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若公司章程或协议未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该余额冲减本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若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由少数股东承担的,该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八)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1.外币业务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52“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年度的平均汇率作为近似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对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予以重述,对利润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变动予以重述,再按照昀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在境外经营不再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时,停止重述,按照停止之日的价格水平重述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交易发生年度的平均汇率作为近似汇率折算。(九)金融工具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1.金融工具的分类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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