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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本人系(学校名)大学(系名)系(专业名称)专业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入学年份)年入学,学制年。本人知悉,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本人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属于以下情况(请在相应的序号上打“√”)。1.2020年应届毕业生。2.2019年毕业生尚未落实工作。3.2018年毕业生尚未落实工作。以下空白。承诺人签字:2020年_____月_____日说明:1.凡申报定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的2018、2019年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填报本承诺书。2.请下载本文档并使用A4白纸打印。3.本承诺书将用于沈阳市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处填写签字时间。网上报名时,请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JPG格式,大小在100KB以下。现场资格审查时,请携带纸质版。
本文标题: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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