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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责任主体项目违规事实确认单编号:工程项目名称施工许可证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证书号码总监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证书号码项目经理联系电话项目经理联系地址及邮编执法人员(签字)在场其他执法人员(签字)违规事实违规事实详见附表3、4、5、6。请施工单位立即对上述违规行为进行改正,并举一反三,对本项目所有的单位工程以及所涉及到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责令改正通知单和记分告知单等执法文书将通过网上“质量安全监管系统”送达,请及时查收。违规事实确认(以上内容属实)项目经理(签字):年月日(以上内容属实)总监(签字):年月日(以上内容属实)其他在场人(签字):年月日其它事项(拒签记录或记分异议记录)备注:1、违规事实应注明具体部位(单位(子单位)工程、楼层、轴线或桥梁工程桩号等);2、违规事实确认单应在“质量安全监管系统”抽查抽测网上记录形成,并下载打印,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受网络限制的,《确认单》可不在网上形成,但要确保记录完整准确并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确认单》上的记录信息录入“质量安全监管系统”中。3、责任人不认可违规事实的,应在《确认单》“其它事项”栏上写明不同意见和理由。4、责任人和在场的其他相关人员均不签字确认且不陈述不同意见和理由的或当场对记分提出异议的,监管人员应在《确认单》“其它事项”栏上注明情况。说明:本单一式叁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交责任人,一份监管部门存档。
本文标题:附表2-违规事实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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