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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为了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活动,优化教学秩序,严肃教学纪律,提高教学质量,形成优良教风,及时有效地处理教学及教学管理环节的不良行为或各种事故,参照《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闽教人〔〕号),结合学校教学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教学事故及类型(一)教学事故界定。教学事故是指教师(含教辅人员、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因工作失职或违反教学常规管理规定,从而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或对教学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二)教学事故类型。教学事故包括计划总结、教案编写、课堂教学、学生考勤、两操、作业与辅导、实验与实训(习)教学、考试及成绩管理、教学管理、教学保障等方面。按照教学管理的不同环节分为课堂教学事故(A类)、实验实训事故(B类)、考试与成绩管理(C类)、教学管理与保障(D类)共四类。按对教学工作产生影响的程度分为三级,I级为重大教学事故,Ⅱ级为较大教学事故,Ⅲ级为一般教学事故。二、教学事故的种类和等级认定标准课堂教学事故(A类)序号具体行为(事项)等级1课堂内散布严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淫秽、邪教内容。Ⅰ2未经准假,教师离岗缺课。Ⅰ3辱骂学生或对学生实施体罚。Ⅱ4酒后上课或上课时抽烟。Ⅱ5教师穿着背心、奇装怪服或拖鞋(必须换鞋的场所除外)进教室。Ⅱ6上课时对学生违纪不闻不问,导致课堂秩序混乱。Ⅱ7开学初,教师无特殊情况不按规定制订并上交《教学进度》等;学期末,不按规定上交《学生成绩》、《教学总结》等。Ⅲ..8使用旧教案上课的或上课(包括上机等实训实习课)无教案的。Ⅲ9未经专业科同意,擅自调课或私自请人代课的。Ⅲ10无正当理由,上课(包括早晚自习、上机等实训实习课)迟到或早退或中途离场或提早下课的。Ⅲ11上课未考勤或考勤不认真。Ⅲ12未及时处理教学突发事件,教师上课时接、打手机。Ⅲ13课堂内大面积或群体性学生睡觉、玩手机事件,措施不力、放任自流。Ⅲ14未按学科要求布置作业,或批改作业未达到规定的数量。Ⅲ15教师坐着上课的(除晚自习、特殊情况外)。Ⅲ16眼保健操期间教师不在场组织的。Ⅲ17教师发现学生没有学习工具(含教材),没有及时反映,造成一周以上未能正常上课。Ⅲ18没有事先安排、布置(通知管理员),临时改变上课或实训场所,造成纷乱。Ⅲ实验实训类(B类)序号具体行为(事项)等级1企业实习见习带班教师擅自离岗Ⅰ2因教师指导与监管不力,造成实验室实训课重大财产损失或学生伤亡事故Ⅰ3实验实训课内,教师对学生逃避操作放任不管,课堂秩序混乱Ⅱ4实验实训(含上机)期间,教师无故离开或做与辅导无关的事宜Ⅱ5应在实训现场实施现场教学的实训课程,变相安排在教室上课Ⅲ6教师对实验实训场所卫生差、布局乱的情形,没有采取措施。Ⅲ7实验、实训课无课堂记录或无实验实训报告Ⅲ8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实训室设备摆放混乱、课后归位不及时,环境卫生差。Ⅲ9实验实训室缺损设备不及时修复或不及时上报Ⅲ10实验实训课前准备不足,影响正常教学Ⅲ考试与成绩管理类(C类)序号具体行为(事项)等级1监考教师无故缺岗,影响考试正常进行Ⅰ2监考教师放松监考,暗示、鼓励学生作弊或听任作弊Ⅱ3监考教师发现学生违纪和作弊不记录、不上报,工作不认真Ⅱ..4监考教师迟到或中途离岗,影响考场秩序Ⅱ5评卷不认真,出现学生成绩严重出错,成绩评定不按规范要求执行Ⅲ6任课教师在考试后不按规定及时做好成绩录入和上传,没有及时上交质量分析Ⅲ7任课教师没有及时把学生成绩反馈给班主任,造成成绩单填写贻误Ⅲ8班主任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填好成绩单Ⅲ教学管理与保障类(D类)序号具体行为(事项)等级1管理人员因组织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导致教学实训设备损坏或遗失价值在500元以上的或造成人员伤亡的Ⅰ2出具与事实相违背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Ⅰ3因工作失误,学籍管理乱或造成档案流失Ⅰ4教务处和实训就业处值日人员、专业科值日人员进行常规检查发现问题不过问、不上报Ⅱ5散布、传播流言蜚语、损害学校形象,抵毁其他教师、工作人员或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煽动学生对学校、其他教师、工作人员或学生不满情绪造成严重后果。Ⅱ6教学管理或后勤保障部门因工作失误,造成学生上课无教材或无学具Ⅱ7管理人员因组织管理不善或使用操作不当,导致教学实训设备损坏或遗失价值在500元以内的。Ⅱ8实训实验室管理员擅离职守、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Ⅱ9课前,管理员未及时打开教室、实验实训室房门,导致上课延误Ⅲ10因工作失误,造成停电、停水、停铃,影响课堂教学(含实验实训)正常实施Ⅲ11多媒体教学设备、实训设备缺损后,责任人未能及时予修复或更换,致使教师无法利用相应设备进行教学、实训Ⅲ其他对教学工作、教学秩序或教学质量造成不良影响但未列出的情形,比照上述三类事故(Ⅰ级事故、Ⅱ级事故、Ⅲ级事故)予以认定。三、教学事故认定程序1.教学事故发现者(学生、值日人员、各级领导)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实训就业处、当天行政值日、分管副校长..或校长反映事故责任者的具体行为。2.教务处或实训就业处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报告。3.学校指定相关部门(教务处、实训就业处)受理、调查核实,并填写《教学事故认定表》。4.相关部门在教学事故发生后一周内将调查结果及处理建议呈报分管副校长签署意见,后按教学事故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5.事故责任者对处理决定若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理意见书10天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校长室申请复议。若有争议,可由校行政会议裁定。四、教学事故的处理办法1.重大教学事故(I级)的处理:第一次,本人作出书面检查,由校长或书记找事故责任者谈话,学校给予口头通报批评,并记录,视情况作出扣绩效工资。一学期内发生两次I级教学事故者,全校通报批评,扣当月绩效工资100元,责任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情节严重的,学期绩效工资减发50%。2.较大教学事故(Ⅱ级)的处理:第一次,由当日行政值日找事故责任者谈话,并记录;第二次,由分管领导找事故责任者谈话,并作记录;第三次,事故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学校给予批评教育,并扣当月绩效工资50元。一学期内发生三次以上(不含3次)Ⅱ级教学事故者,由学校给予书面通报批评,学期绩效工资减发200元,责任人当年年度考评扣分(从总分中扣2分)。3.一般教学事故(Ⅲ级)的处理:第一次,由当日行政值日找事故责任者谈话,并记录;第二次,由由分管领导找事故责任者谈话;第三次,事故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学校给予批评教育。一学期内发生三次以上(不含3次)Ⅲ级教学事故者,由学校给予书面通报批评,学期绩效工资减发100元,责任人当年年度考评扣分(从总分中扣1分)。4.发生(A类)第1种教学事故的,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处理意见,并归入个人档案。5.对于拒不认错、态度恶劣或屡教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教学或教学管理岗位、直至上报委局处理。五、附则1.本办法经教代会讨论通过执行。2.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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