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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UD-RG-06-01版本:1.0手册执行说明生效日期:2006年11月1日页码:1/21、目的为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优化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流程,明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职责权限,保证人力资源政策的统一,保障公司人力资源安全,从而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效率,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特制定本手册。2、范围本手册是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的最高效力法规,集团所有的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均须遵守本手册规定。3、职责3.1集团人力资源部是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的主导部门和第一责任部门,是集团一切人力资源管理活动的主体。3.2人力资源部负责本手册的制定、修改、解释;负责通过人力资源稽核等监督方式监督手册在集团各部门的执行;负责对全集团范围内违反此法规定的现象、事件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及时纠正及处罚。3.3各分公司总经办为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负责贯彻落实集团人力资手册规定,负责在集团人力资源手册的框架下制定适合本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细则并实施。4、内容4.1基本法内容本手册的内容为集团人力资源管理范围内各管理模块基本政策与管理规定4.2政策执行4.2.1此手册一经颁布,在新的法规未出台前,无论任何情况必须无条件严格执行。任何部门不得出台与基本法相违背或冲突的法规文件。4.2.2凡集团原有《员工手册》或相关制度文件与本手册有冲突的均按本手册规定执行,与本手册有冲突的文件从此手册颁布之日起停止执行。4.2.3各分公司可在本手册的范围内由各分公司总经办组织编写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细则》,但必须经过分公司负责人、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执行总经理共同审批生效。审批后的文件必须提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文件编号:UD-RG-06-01版本:1.0手册说明生效日期:年11月1日页码:2/24.2.4为保证人力资源管理的规范性与统一性,所有与本手册有关的人力资源管理表单与质量记录,统一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设计格式及编号,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各分公司总经办,由各部下载打印复印使用。新的表单一经发布,原有表单即停止使用,若分公司需要基本表单之外的人资源表单时,必须经过人力资源部的审批方可使用。严禁各部门继续使用原有表单或自行设计表单,违者一经发现将予以处罚。4.5违纪处罚凡违反此手册规定的,均按本手册规定的处罚标准予以行政处罚,凡手册中未明确规定违纪处罚标准的,均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10-300元处罚。文件编号:WY-ZG-05-02版本:1.0组织与人事结构生效日期:年11月1日页码:1/11、目的明确公司的组织人事架构。2、范围公司的人力资源组织人事架构的设置均按本组织人事架构执行。3、职责3.1集团人力资源部负公司及各分公司的组织结构设计3.2各分公司总经办负责按规定的组织结构进行本部门各岗位的设置,当本部门组织结构及岗位有调整变动需求时,需提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后统一调整。4、内容4.1公司人力资管理系统组织人事架构图:文件编号:UD-RG-06-01版本:1.0执行总经理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知名人士广东总经办主任上海总经办主任XXX分公司总经办主任前台文员兼人事文员前台文员兼人事文员前台文员兼人事文员招聘专员培训专员前台文兼人事文员绩效专员浙江总经办主任前台文员兼人事文员组织与人事架构生效日期:年11月1日页码:1/1优迪(全国)组织与人事架构(三)优迪分公司组织与人事架构文件编号:UD-RG-06-01分公司总经理(副总)总经办(主任)商品计划部(经理)物流部(经理)财务部(经理)销售管理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客户服务中心(经理)版本:1.0人力资源组织运作原则生效日期:年11月1日页码:1/11、目的明确人力资源部与各分公司总经办在人力源管理职能组织角色定位,明确集团人力资源组织与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运作的原则,减少人力资源组织内部运作冲突,提高人力资源组织体系整体运作效率。2、范围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组织与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运作均按此原则执行。3、职责3.1人力资源部代表总经理行使集团人力资源管理职责及权限,对整个集团人力资源管理负管理责任;3.2各分公司总经理对本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3.3各分公司总经办对本部门人力资源工作负责直接管理责任。4、内容4.1集团人力资源部与各分公司总经办组织角色定位4.1.1人力资源部代表总经理行使集团人力资源管理职责及权限,是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的最高权力部门。在人力资源管理各业务板块,公司下属各分公司总经办必须服从集团人力资源部的统一管理。4.3.2人力资源部按照集团矩阵式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对各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指导公司下属各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对各分公司贯彻集团人力资源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对各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履行情况进行评估。4.3.3人力资源部经理对各分公司总经办主任有业务考核权及人事建议权。各分部负责人对各分公司总经办主任行使日常人事管理权。人力资源部经理通过对各分公司总经办主任的人力资源管理业务考核评估结果,向各分部负责人行使对他们的处罚、人事异动的建议权。当人力资源部经理与分公司总经理未能达成共识时,直接提请总经理仲裁。文件编号:UD-RG-06-01版本:1.0人力资源管理职责生效日期:年11月1日页码:1/21、目的明确集团各级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职责。2、范围集团各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及人力资源岗位职责均以此为准。3、职责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人力资源组织系统各部门职能的制定,负责下部门直属各岗位的职责制定,各分部副总办或总经办负责本部门各岗位职责的制定。4、内容4.1人力资源部职能1)根据集团发展战略要求,制定集团人力资源整体战略与计划并组织实施。2)围绕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各职能模块的基本政策及管理体系。3)统筹集团企业文化、招聘、编制、培训、人才储备、绩效管理、薪资福利、劳资关系、人力源基础管理的日常宏观管理工作;4)指导各分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监督各分部人力资源管理运作状况。5)根据集团经营管理决策,制定与策划人力资源管理各业务板块的具体策略、方案与计划并组织推行。6)建立健全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组织的沟通、考核与培训机制,优化与提升人力资源组织的整体素质与工作绩效。4.2分公司总经办人力资源管理职能1)根据分部及集团人力资源规划,制定本部门人力资源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在集团人力资源基本法的框架下建立和完善本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体系并组织实施.3)负责本部企业文化、招聘、编制、培训、考核、薪资福利、劳动关系及各项人力资源基础事务性工作的日常管理与实施。4)负责本部门行政后勤管理体系制度的建立及日常行政后勤事务的统筹。5)负责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或上级交办的事务处理。6)负责接受集团人力资源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建立与集团人力资源部的工文件编号:UD-RG-06-01版本:1.0人力资源管理职责生效日期:年11月1日页码:2/2作沟通机制,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集团人力资源政策与规定。4.3分部各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职责1)各分公司总经理责贯彻集团人力资源策政与规定并督导本部副总办主任或总经办主任根据集团人力资源政策法规建立和完善本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2)负责督导集团人力资源政策法规及本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执行;3)负责就本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建立正常的沟通机制。4.4各分公司下属各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职责1)严格遵守集团及所在分公司的人力资源政策、规定及流程;2)积极配合所在分公司总经办组织的人力资源工作方案或管理计划。3)在分公司总经办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所负责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文件编号:UD-RG-06-01版本:1.0工作沟通管理程序生效日期:年11月1日页码:1/31、目的为加强集团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规范各项工作程序,提高各部门工作时效和解决问题的效率,特制订本程序。2、范围本程序所指集团内部工作沟通方式包括会议、工作计划与总结、工作日志、工作报表、工作联络函、投诉函。3、内容3.1会议3.1.1会议种类3.1.1.1集团会议按行政效力分为集团级会议、分公司级会议、部门级会议。(1)集团级会议指集团总经办例会、执行总经理主持的专题工作会议及集团职能中心与各分公司的工作沟通会议。(2)各分公司会议指分公司总经理主持的分公司内部专题会议。(3)部门级会议指各部门组织召开的工作例会或沟通专题会议.3.1.1.2集团各级内部会议必须按统一格式形成规范的会议记录,集团级会议记录由执行总经理秘书记录,分公司会议记录由总经办主任记录,部门级会议由各部门负责指定专人负责。3.1.1.3为提高会议效率及质量,凡集团级会议及分公司级会议,会议主持人须将会议议题提前一天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与会人员,与会人员收到后应做好相应的应会准备。3.1.1.4各会议记录人在会议结束后,将记录整理好的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签名后以文本的形式发送给与会各人员,并要求与会人员在会议记录原件上签名,会议记录原件由记会议主持人保存。文件编号:UD-RG-06-01版本:1.0工作沟通管理程序生效日期:年11月1日页码:2/33.1.1.5凡集团级、分公司级内部会议形成的会议记录属具有法定效力的公司文件,对会议记录里形成决议或规定应予积极执行,凡不执行或拖延执行的,会议主持人有权处罚相关责任人员。3.2工作计划与总结3.2.1集团各层级部门每月须按行政层级关系,按集团统一格式上报月度或周工作计划与总结。月工作计划须在每3日前上报,上月工作总结须在每月5日前上报。周工作计划与总结在每周一10点前按层级上报。3.2.2分公司各职能部门工作计划与总结除上报分公司总经理外,还须提报给对应的集团职能管理部门。各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提报的工作计划与总结进行审核调整与评估,集团各职能中心对下属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的工计划与总结有调整权和评估权。3.2.3各部门每月、每周必须准时上报工作计划与总结,凡超出规定时间的给予关责任人10元/天或10元/小时的标准处罚。3.3工作日志3.3.1为加强人员日常工作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各正式员工必须按层级关系以提交工作日志的方式向直接或间接上级汇报当日工作情况。3.3.2工作日志以电子邮件或文本格式提报,凡缺少的按5元/天标准处罚。3.4工作报表凡规定需向上级提交工作数据报表的部门或个人须准确及时按规定的格式提报,凡延迟上报的按3.2.3条处罚标准处罚。3.5联络函与投诉函3.5.1须以联络函解决问题的含定义:本部门内部无法解决,需请示上级领导解决或需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突发性、临时性事项,或通过正常的工作程序未获得解决的事项。3.5.2问题处理程序3.5.2.1公司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必须立即予以解决。对于能在本部门解决的问题,必须首先在本部门内部解决。本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3.5.2.2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本部门处理不了的问题,需提请跨分公司文件编号:UD-RG-06-01版本:1.0工作沟通管理程序生效日期:2006年11月1日页码:3/3或集团相关职能部门解决时,应先请示本分公司总经理或集团职能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以《联络函》的形式提请相关部门协助解决。需提请分公司内部相关部门解决的,则直接以《联络函》的形式提请协助解决。3.5.2.3各部门收到《联络函》后应在提请部门持有的《联络函》上签名确认,并在三天内未解决,对于不能在三天内解决的应给予明确的解决期限,不能解决的应给予充分的解释。否则,提请部门可向被提请部门投诉。对于分公司内部的,可写《问题处理投诉单》直接向分公司负责人提报。对于跨部门的可提交《问题处理投诉单》到执行总经理秘书处,由秘书转发至被投诉的集团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其它分公司负责人。各相关负责人收到《问题处理投诉单》后须在上在签署意见并及时责令属下相关部门立即解决并予以跟踪。执行总经理秘书必要时应将《问题处理投诉单》及投诉处理结果向执行总经理汇报。同时应将《问题处
本文标题:HR详细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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