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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下册复习资料一、隋朝经济1、整顿经济发展的措施a、颁布均田令实施的条件:⑴、有完善的户籍,因为它是按人计征⑵、人口要有增无减⑶、开垦的土地面积要大隋朝均田制的特点:Ⅰ、在内容上与前朝的均田制相比隋朝的均田制内容丰富,表现为:⑴不仅对一般农民的授田有规定;而且还有官吏的永业田、职分田、公廨田的规定;丁男、中男授田的规定;疾、废疾、老、小授田的规定;园宅地的规定等等;而在北齐均田制只有对农民授田之规定,其他规定都没有。⑵在一般农民授田之规定上也有异于北齐。北齐规定:“一夫授露田八十亩,妇四十亩…,又每丁给永业田二十亩为桑田。”隋朝规定:“其丁男、中男授永业露田。”当时北齐没有中男授田之说。⑶隋朝在对人丁的划分上也与前几朝不同,北齐规定“男十八岁以上为丁,丁从课役,六十为老。”隋朝规定:“男以二十一岁为丁,五十八岁为限,实行从丁课,同时把十八至二十划为中男。”从而出现了对丁男和中男两种不同年限的授田方法。这一划分反映了力役在隋代得到不同限度的豁免,调动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同时也反映出隋朝经济的富强。Ⅱ、隋朝均田制吸收了北魏、北齐、北周田令中的有关成分,并集前代之大成。Ⅲ、隋朝的均田制在集前代之大成的基础上,又结合本朝的特点,进行了一些改革和创新,表现为:⑴对国家官吏,特别是对开国元勋以永业田作为特殊照顾,隋朝官吏永业田都是固定的、私有的,不能轻易剥夺,与东魏时期的永业田不同,东魏则是易变的、半私有的的,不是恒制。隋朝对官吏的这一授田方法其目的就是为巩固和加强中央集权制,稳定社会的安定,这就给经济发展提供了外部条件。⑵新创官吏职分田,它将官吏俸禄固定为地,由此产生了职分田,在北魏初年,官吏不给俸禄,任其剥削,后期以发放粟布为禄,隋朝的做法限制了官吏对劳动人民的盘剥。⑶在隋朝代田令中还新增了官吏的公廨田,规定京官与外它除职分田外,“又给公廨田,以供公用。”⑷新增加军人授田,隋文帝对西魏以来的府兵制加以改革,变兵农分离为兵农合一,有利于生产发展和社会稳定。⑸关于土地还授的规定,隋朝规定民十八岁授田,六十岁免疫退田,比北周规定的六十四退田缩短。b、改定赋役(赋税制度——租调制),与均田令一起颁布,出现庸,临时蠲免c、大索貌阅与输籍定样(相互监督与重新核定)“大索貌阅”是隋朝推行的一系列政治经济改革中一项用以整顿户籍和赋役的措施。隋初,农民隐漏户口、诈老诈小的现象极为严重,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对劳动力的控制。为了查实应纳税和负担徭役的人口,隋文帝于开皇五年(585年)下令州县官吏“大索貌阅”,即按户籍上登记的年龄和本人体貌进行核对,检查是否谎报年龄,诈老诈小。如有不实,保长等要办罪。通过检查,大量隐漏户口被查出,增加了政府控制的人口和赋税收入。所谓“大索”就是清点户口,并登记姓名、出生年月和相貌,目的在于搜括隐匿人口;所谓“貌阅”,则是将百姓与户籍上描述的外貌一一核对,目的在于责令官员亲自当面检查年貌形状,以便查出那些已达成丁之岁,而用诈老、诈小的办法逃避承担赋役的人。隋开皇五年(585年),隋文帝根据宰相高颖的建议,实行了“输籍之法”。即由国家制定“输籍定样”(划分户等的标准),发到各州县,每年正月五日,县令派人到农村,依定样划分户等,作为征调赋税、力役的依据。由于国家规定的赋税、力役数量低于豪强地主对佃农的剥削量,许多原来依附豪强地主的农民纷纷脱离地主,向官府申报户口,纳税服役,成为国家的编户。封建国家和地方豪强之间在对人口的控制方面存在着尖锐的矛盾。隋朝政府积极实行“大索貌阅”和“输籍定样”的措施,从豪强士族手中把大批户口收归政府控制,打击了大地主阶级的兼并势力,加强了中央集权国家的力量。d、整顿钱币与度量衡2、短暂的经济繁荣a、农业发展(户口和垦田)b、仓储丰实c、手工业进步(丝织、瓷器、造船、桥梁)d、商业繁荣3、营建东都和修建大运河(目的是为了巩固封建政权的需要,加强了东都洛阳和江南地区的联系,进一步控制江南地区)第一段:584年,广通渠从渭水到潼关。第二段:605年,从西引谷、洛二水到达黄河,再从板渚引黄河水入汴水,复自大梁(开封)之东引汴水通过通济渠入泗水,最后达于淮水。从山阴修邗沟到江都。第三段:608年,沁水分两段,通过永济渠,一段向西南方,引水到潼关,一段向东北方向到幽州(即涿郡)。第四段:610年,京口通过吴南(江河)到杭州。二、对隋炀帝的评价成就:1、修建运河2、营造东都洛阳城3、开拓疆土畅通丝绸之路4、开创科举5、三征高丽国内研究隋炀帝的三个阶段:1、20世纪50年代-80年代:围绕隋炀帝的功过评价,受传统史学和当时国内政治环境的影响,主要论证了隋炀帝“暴君”的形象2、80年代-90年代初:关注隋炀帝的历史功绩3、90年代中期至今:论证隋炀帝的正反两面,去掉了隋炀帝荒淫、暴君的帽子三、北魏与隋唐的均田制均田制开创于北魏孝文帝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历经北齐、北周、隋朝和唐朝前期,前后断断续续地持续了三百年左右。它是封建国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在承认现时土地关系的基础上,对官私土地进行某种调节、控制和管理的土地法规。它的目标一是保证贵族官僚拥有足够的土地,同时又加以限制;二是保证尽可能多的农民始终保有一小块土地,稳定和扩大赋役对象。a、北魏与唐朝前期均田制的区别北魏均田制和唐代均田制都分别对各自的社会产生过积极的推动作用,都是适应当时历史发展的具体情况下的产物。北魏的统治者是从游牧民族部落联盟的领导者演变而来的一群逐渐封建化的精英集团,他们比较好地吸取了历史上的有益经验,对北魏初年“计口授田”的土地政策产生了深远影响。再加上两晋末年以来,黄河流域常年的战争,大量的土地荒芜,给北魏统治者留下了可以分配的土地,为均田制推行打下了基础。唐代均田制的实施背景是经过农民起义后,大量的地主被杀或者流亡外地,土地关系已经变得混乱不清,社会上出现了大量的无主荒地,原先稳定的农村土地关系也需要重新调处,唐朝推行均田制的阻力也大为减轻。因此,新的政权建立后,首先要稳定社会、恢复发展生产,这样才能为新兴政权打下坚实的执政基础。其次,推行均田制也是适应当时生产发展实际需要的,可以缓和地主阶级和农民的矛盾,实现统治的长治久安。综上,这就是北魏和唐朝实行均田制的背景。北魏的授田对象比唐朝多,像女、男奴、女奴、丁牛在北魏都可以分到露田;在桑田里,北魏民(男)和男奴都可以分田,唐朝没有。另外,官吏露田分配也不一样,北魏官吏没有分配,但是唐朝有,最后公田(职分田)两个朝代也不一样。另外,唐朝的均田制在受田对象上也发生了一些变化。b、出现区别的原因..1.北魏均田制规定妇女也可受田,而到了唐朝妇女已不再受田(寡妻妾和作为主户者除外)。北魏的妇女受田说明当时北魏还保留有浓重的农村公社计口受田甚至妇女也可以受田的残余。据史料记载,建立北魏的鲜卑拓跋部,最初活动于大兴安岭北端东麓一带,过着游牧生活。大约在东汉末年,他们走出高山谷,到达了匈奴故地。258年,拓跋力微迁居盛乐(内蒙古和林格尔),举行祭天大会,统一了各部。338年,什翼犍即代王位。什翼犍曾作为“质子”,在后赵襄国(河北邢台)住了十年,受汉文化影响较深。这时拓跋部“始置百官,分掌众职”,国家机构逐步完备。什翼犍在政治上模仿魏晋制度设置官吏,制定法律。另外,北魏劝课农桑的八部帅,是原来八部大人的残存形式,他们已非原来的部落酋长,而成了封建政府的劝农官。这些都说明北魏实行均田制时,它是复杂的社会,即有先进的封建因素,也有旧的社会残余。正因为如此,所以北魏均田制中有妇女受田的规定。唐朝时,封建制度已非常完善,经济已进入繁荣时期。妇女在经济领域内逐渐依附于男子。这是唐朝时妇女不能授田的一个原因。此外,从唐朝法令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除寡妻妾和作为主户者外,一般妇女都不受田。从北魏到隋文帝时,妇女都可受田。到隋炀帝即位,“除妇人及奴婢部曲之课”,可能妇女就不受田了。不过法令中不再规定妇女受田,则在唐朝,因为妇女一般不受田,故唐朝不论丁男或十八岁以上的中男,所受田都是一百亩,而不是以前的一百四十亩了。为什么妇女不受田呢?因为魏齐周隋以来,妇女所受露田只是丁男的一半,而一个已婚丁男,由于妻子多受了四十亩露田,赋税比单丁增加了一倍以至两倍。于是,在《隋书》卷二十四《食货志》里,我们看到这样的怪现象:“阳翟一郡,户至数万,籍多无妻”。为了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现象,故唐朝法令中没有妇女受田的规定,同时妇女也无须分担租课。c、隋朝和唐朝均田制的区别隋:大致采用北魏的授田制度,隋代规定男丁年十八受露田八十亩,妇人四十亩,死后归还田地,另外桑田每丁二十亩,不需要归还。唐:大体承袭隋代,男子十八岁以上的授田一百亩,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用以种植桑枣等类的树木,这20亩死后可以不归还国家,八十亩为口分田,用来种植能作物,死后归还。年老及残病的,给田40亩。但是这种授田法仅限于田地足够分配的地区,人多田少的地方则减半。唐朝政府每年十月办理田地收受事宜。四、评价武则天1、积极:武后善治国、重视延揽人才,首创科举考试的“殿试”制度,而且知人善任,能重用狄仁杰、张柬之、桓彦范、敬晖、姚崇等中兴名臣。国家在武则天主政期间,政策稳当、兵略妥善、文化复兴、百姓富裕,故有“贞观遗风”的美誉,亦为其孙唐玄宗的开元之治打下了长治久安的基础,武则天对历史做出过巨大的贡献。对于武则天,从唐代开始,历来有各种不同的评价,角度也各不相同。唐代前期,由于所有的皇帝都是她的直系子孙,并且儒家正统观念还没完全占据统治地位,所以当时对武则天的评价相对比较积极正面。2、消极:武则天也有不少负面评价,其主政初期,由于大兴告密之风,重用酷吏周兴、来俊臣等,加上后世史学家不齿于她违反传统的礼教,身为女子,竟然拥有不少男性嫔妃(称为“男宠”),也公开与多名男性欢好,不以为耻,所以史书内都对她的所作所为大加鞭鞑,直斥其阴险、残忍、善弄权术,与中宗时韦后之专政,合称为武韦之乱。司马光所主编之《资治通鉴》,对武氏严厉批判。到了南宋期间,程朱理学在中国思想上占据了主导地位,轻女的舆论决定了对武则天的评价。譬如明末清初的时候,著名的思想家王夫之,就曾评价武则天“鬼神之所不容,臣民之所共怨”。Ps:武则天(624年-705年12月16日),名曌(zhào),并州文水(今山西文水县东)人。中国历史上唯一的正统的女皇帝,也是即位年龄最大(67岁即位)、寿命最长的皇帝之一(终年82岁)。为荆州都督武士彟次女。武则天十四岁入后宫,为唐太宗的才人,获赐号“武媚”。唐高宗时封昭仪,后为皇后,尊号“天后”,与高宗李治并称“二圣”。神龙元年(705年),武则天病笃,宰相张柬之发动兵变,拥立唐中宗复辟,迫使其退位,史称“神龙革命”。中宗恢复唐朝后,上尊号“则天大圣皇帝”。同年十一月,武则天于上阳宫崩逝。中宗遵其遗命,改称“则天大圣皇后”,以皇后身份入葬乾陵。累谥为则天顺圣皇后。政治措施:1、打击门阀2、发展科举,重用寒门3、任用酷吏五、唐隆之变唐隆元年六月庚子(710年7月21日),由当时相王李旦第三子临淄王李隆基和太平公主于帝都长安城共同发起的一场宫廷政变。李隆基以禁军杀了韦后、安乐公主,并彻底剿灭了韦氏集团告终。这次政变的后果是,即位不足一个月的李重茂退位,李旦复辟为唐睿宗,李隆基被立为皇太子,太平公主的权势更加强大。成功的原因:1、李唐的政治地位2、李隆基的公关能力强大3、李隆基的谋略缜密,执行力强发生政变的背景:时年,中宗李显当朝,但他昏庸无能,皇后韦氏独霸政权。此前李显被流放时,跟妻子韦氏受了很多苦,后来经过神龙革命复辟,李显感念妻子在落魄时的不离不弃,对于她的所作所为十分包容,甚至达到了纵容的地步。这种纵容直接导致了韦后独揽政权的局面。而武三思也被野心驱使,通过韦后的提拔和上官婉儿的帮助,官至宰相,权倾朝野,在朝中逐渐形成了以韦后为首的专权政治。韦后利用皇后身份,独揽霸权,干涉朝政,极力抨击张柬之、敬晖等有功之臣,破坏朝中大臣,加剧了李唐皇族之间的矛盾。当时的太子李重俊,并不是韦后所生,而其女安乐公主却一心想当皇太女,帮助其母韦后作乱。公元707年,太子发动政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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