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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机构:湖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南省委发文号:湘发〔2009〕25号颁布时间:2009-11-23实施时间:2009-11-23效力属性:有效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改革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长株潭城市群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以下简称“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改革建设进程,促进长株潭城市群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国函(2008)123号文件精神和《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以“两型”为主题、规划为龙头、产业为支撑、重大项目为抓手、改革创新为动力、法制为保障,解放思想,先改先试,着力构建“两型”政策支撑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力争在综合交通、环境治理、产业升级、示范区建设、城乡统筹、低碳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到2010年初步形成长株潭城市群整体推进、竞相发展的新格局,切实增强区域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科学跨越、富民强省发挥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具体目标。一是规划体系全覆盖。编制完成15个专项规划,开展“3+5”八市总体规划修编,形成高起点、多层次、全覆盖的规划体系,健全完善保障规划实施的法规体系和执行机制,确保规划落实。二是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基本形成。科学布局、统筹谋划试验区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城际轨道交通、骨干公路、港口站场等重点工程建设全面启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市群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初步形成城市群共建共享的综合基础设施框架体系。三是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显著进展。加快优势企业整合壮大、优势产业集群集聚,积极培育和扶持“两型”新兴产业,为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奠定坚实基础。四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制度框架初步建立。各项改革全面启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突破,湘江流域等重点区域的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试验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循环经济发展初具规模。工作中要始终注意和把握四个方面。一是保增长与“两型”社会建设紧密结合。二是抓住中央扩大内需机遇,在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基础工作上实现重点突破。三是勇于创新,以超常规举措推进改革。四是上下协同推进,加强部省合作,坚持省统筹、市为主,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二、主要任务2009—2010年,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强化规划的统领作用,基本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和执行机制。坚持规划先行、规划引领,不断完善顶层设计,确保规划的先进性和高起点,认真做好下位规划的编制和提升工作,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建立严格的规划执行机制。1.编制提升专项规划。由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领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两型办”)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抓紧编制或提升湘江流域治理、城市群环境同治、生态建设、循环经济、工业布局、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综合交通、水利、信息同享规划,以及“3+5”城市群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核心区空间开发与布局规划、示范区建设投融资规划。其中,国土规划3年内完成,其余14个专项规划力争2009年完成。2.同步修编“3+5”八市城市总体规划。将区域规划新增的城镇建设空间进一步落实,引导八市基础设施对接共享、产业合理分工布局,3年内完成八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指导宁乡县、长沙县等县做好城乡一体化规划。3.完成示范区规划编制。2010年完成五大示范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其中,昭山示范区(九华片区除外)总体规划由省直接组织编制,其余由省提出规划要点,协调、指导各市具体编制。4.加强规划管理实施。完成《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修订,2010年出台《条例》实施细则。建立项目规划审核制度、重大规划衔接制度、规划动态管理制度等,所有建设项目和用地审批必须符合区域规划。建立省、市规划局局长联席会议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投融资规划等重大规划进行统筹协调。加强现场巡查、督察,强化规划执法,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二)突出轨道交通、骨干公路建设,加快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坚持适度超前、统筹协调、突出“两型”的原则,以轨道交通为骨架,打造长株潭同城交通、周边五市城际复合走廊、中部国际航空枢纽、长江中上游航运中心、全国陆运大通道五大核心系统,构建陆域通道畅通无阻、航空航运网络发达、各种交通方式互联互通的综合交通体系,推进长株潭公交同城。5.加快城市群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建设以长株潭为中心,覆盖“3+5”八市重要城镇的城际轨道交通系统。由我省和铁道部共同投资建设。力争长株潭和长益常两条线路尽早开工。6.推进国铁建设。2009年力争沪昆客运专线湖南段、石长复线、荆州——岳阳——吉安铁路、娄邵铁路扩改建等开工,加快怀邵衡、张娄衡、黔张常、常岳九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10年开工建设。7.加快骨干公路建设。2009年,建成芙蓉大道一期、红易大道等城际干道,长株、衡炎等高速公路;开工建设洞株、板霞、天易、九华、坪塘、芙蓉大道二期、益宁等城际干道,以及炎陵分路口至炎陵县城、京港澳高速长沙连接线、长沙绕城高速东北段和东南段、通城界至平江、浏阳至醴陵、醴陵至茶陵、炎陵至汝城、茶陵至界化垄、临湘至岳阳、大围山至浏阳、新化至溆浦等高速公路;启动麓东、金洲至星沙、韶山至江背、株潭快速南环、星沙至渌口等城际干道前期工作。8.加快港口站场建设。加强以湘江为重点的“四水”航道综合治理,建设湘江长沙综合枢纽、长株潭组合港、岳阳港,打通对接泛长三角的江海联运通道。加快长沙黄花国际机场改扩建。优先建设公交枢纽工程,促进各种交通设施的衔接,构建一体化的交通换乘系统。(三)抓住产业调整与振兴的契机,加快推进“两型”产业发展。以实施产业振兴规划为契机,着力建设大项目、培育大企业、构建大园区、发展大集群,形成以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业为龙头,以先进制造业为基础,以新能源、环保产业为突破,以循环经济为特色的“两型”产业体系。9.打造产业发展龙头。全面对接国家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抓紧组织实施我省“9+3”产业振兴规划,促进产业向高端化、“两型”化、高新化发展,迅速提高龙头企业和支柱产业的竞争力、支撑力和带动力。一是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支持骨干企业加强与央企的对接、加快省内外的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大型企业集团。二是支持产业加速壮大。重点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程机械产业,具有国内领先优势的轨道交通、输变电成套装备和新能源产业,带动联动效应巨大的汽车产业,具有资源优势的有色金属和食品加工产业,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文化产业,独具魅力的旅游产业,适应新型城市化需要的房地产业等。到2010年,城市群力争形成装备制造、轻工2个过3000亿元的龙头产业,一批过1000亿元的支柱产业群。三是优化空间布局。按照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特色鲜明的要求,引导企业向优势地区转移集聚。装备制造方面,打造长沙工程机械之都、株洲湘潭轨道交通和风电设备基地、长株潭衡汽车和航空设备制造基地、衡阳特高压输变电设备基地、湘潭宽厚板和娄底薄板深加工产业基地;电子信息方面,打造长株潭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石化产业方面,建设岳阳精细化工基地;轻工纺织方面,打造以长沙、常德为重点的烟草制造基地,以株洲为重点的服装产业基地,洞庭湖区食品加工和棉麻生产基地;文化产业方面,建成长株潭全国文化产业基地和综合性文化艺术中心;物流方面,以长株潭为全省物流核心区域,构建以岳阳为中心的湘北、以衡阳为中心的湘南、以娄底为中心的湘中、以常德为中心的湘西北等物流区域;旅游方面,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和景区。10.积极发展新兴产业。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作为发展动力和方向,依托长株潭沿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带和国家高新区、特色产业基地,加快搭建创新平台,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加快以工程中心、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到2010年,建立覆盖主要产业的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用2—3年的时间,培育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高技术龙头企业10家、过50亿元的20家。组建中小企业联盟和产业协会。重点发展混合动力汽车、太阳能光伏、风电装备、生物医药、民用航空航天等产业,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到2010年,力争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15%。1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群国家循环经济试点方案。一是以企业为主体,完成循环化改造。对资源开发企业,明确准入条件,实行保护性开发、规模开发和集约开发。对生产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标准,实现主要废弃物综合利用。对流通企业,实行能源资源消耗与废弃物排放定额管理。到2010年,城市群重点企业和“两高一资”型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基本达到循环经济标准。二是以园区为重点,构建循环产业链。引导不同企业以核心企业为龙头、产业链为纽带,向专业园区集中布局,上下游企业和关联企业之间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织。到2010年,清水塘、竹埠港、下摄司、水口山等深度污染区域循环经济改造初见成效,建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三是以全社会参与为目标,推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建立再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启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全面实行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使循环经济深入社会各层面。(四)以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为突破口,强力推进生态环境整治。实行纳污能力总量控制。重点实施沿江截污治污、工业源头治理、农业面源治理、城市洁净、防洪保安、生态修复等工程,实行“一江同治”,通过上下游联动、城乡联动、水陆联动、江湖联动,集中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全面改善湘江和洞庭湖流域生态系统。到2010年,流域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均达到95%,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5%以上。12.完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2009年基本实现污水处理设施设区城市全覆盖,完成部分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2010年实现县以上城镇(含县城)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13.推进四大工业区治污。到2010年,水口山、清水塘、竹埠港、坪塘四大工业区在2007年基础上实现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10%,化学需氧量削减5%,镉、砷等污染物削减25%。对水口山,重点治理采矿、选矿、冶炼企业的“三废”,关闭污染严重的小冶炼企业。对清水塘,以霞湾港水体变清为目标,推进株化、株冶、智成完成废水深度处理和“三废”综合利用,启动重金属污染土壤的修复试点,取缔关停工业区及其周边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对竹埠港,启动污染土地变性和修复试点,落实颜料、冶炼等重污染产业退出计划。对坪塘,实施重污染企业退出,2009年6家水泥厂、1家化工厂淘汰退出,2010年1家化工厂搬迁。(此处省略若干字,欲需查看全文请成为法意会员或购买法意检索阅读卡)
本文标题: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改革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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