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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20年,XX公安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以及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全国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保安全、护稳定、攻改革、严治警”的总体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落实全面从严治长、全面从严治警为主线,深入持续抓好公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举措,聚焦忠诚干净担当,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为圆满完成各项公安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一、压实责任,认真抓好履责尽责精细化。以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为契机,紧盯市委政治巡察反馈的问题,持续巩固整改工作长效,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对标落实党组织责任清单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任务,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全覆盖、无盲区。一是“两个责任”要实。深入推动并切实督促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警职责,“扛责上肩”。坚持抓好《XX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实现“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化、“党廉考核通报”常态化,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日常监督。二是检查考评要细。加大日常检查考评力度,综合应用实地检查指导和网上常态督导等手段,分阶段、分层次开展随机抽查,持续推动“两个责任”检查考评工作向基层党组织延伸。三是问责追究要严。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一案双查”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从深从严剖析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存在的管理盲区,以及导致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防微杜渐,倒逼责任落实,坚决堵塞漏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以此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二、聚焦关键,切实抓好干部监督常态化。组织认真反思少数领导干部严重违法违纪案件,进一步研究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领导班子的常态监督管理举措。一是用好巡察监督手段。用好党内巡察手段,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执行各项党纪党规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各级公安机关在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紧盯对各级党委班子和“一把手”的监督,用监督传导压力,坚决管住“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二是强化常态监督机制。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注重开展干部日常考核、年度履职考核、重大工作跟进考核、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做好全局处级领导干部及拟提任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坚持领导干部逐级谈心谈话,持续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日常跟踪了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强化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信访举报核查,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凡发现“四风”问题隐患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加强作风长效机制建设,针对反复发生的问题,先找准症结针对性查处,而后建章立制、巩固长效,切实推动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好转。三是转化审计监督效果。进一步发挥审计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管理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加强对公共资金、项目绩效、国有资产、执法活动财物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监督,持续深化审计整改工作常态长效机制,积极拓展审计监督领域,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坚决确保各项财经法规制度严格规范执行和落实。三、严肃执纪,全面抓好“四种形态”经常化。坚持把挺纪在前的要求落到实处,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一是进一步探索践行柔性监督机制。积极研究运用以“第一种形态”管住绝大多数,健全谈话函询、组织处理、轻微违纪处理规范,注重通过扯袖提醒、谈话批评、函询诫勉等形式,将柔性监督手段融入日常队伍业务建设中,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体现监督就是关爱。二是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和文化引领。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强化廉政教育,增强纪律约束力。用好用活纪律审查成果,多措并举深化警示教育成效,凸显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实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治理一线、规范一方”的良好效果,从源头上提高民警遵规守纪意识。继续深化基层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建立被授牌单位严重违法违纪“摘牌”通报制度。鼓励支持全局基层所队继续自主创新、深挖潜力,更大范围地发挥廉政文化感召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反腐惩治高压态势。以“六大纪律”为标尺,以贯彻执行中纪委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试行)》为抓手,毫不松懈地从严执纪,做到纪律审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对掌握的问题线索全面起底,一查到底,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查处公安队伍中的腐败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继续把执纪审查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干警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等“三种人”身上,以及利用职务便利受贿索贿、徇私枉法、充当“保护伞”等职务性违法违纪案件上。坚持异地办案制度,注重严把案件审理关,进一步提升执纪审查的质量和水平。四、全面督导,突出抓好正风肃纪立体化。坚持围绕中心、建强队伍、夯实基础,确保公安机关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全力保障公安“四项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一是聚焦中心任务抓落实。进一步加强“现场督察、末端督察、网上督察、跟踪督察、柔性督察”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建设,秉持问题导向,全面提升督察效能,增强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力。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社会安全稳定,围绕全年各项重大活动安保,紧盯关键岗位、抓牢关键环节,全面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公安改革、重大活动安保、公共安全管理等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地对全市公安机关执行各项警规警纪情况开展常态化检查,推进落实队伍管理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岗位责任。根据公安部部署,深入组织开展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化维权护警工作,切实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及时总结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案件的经验教训,督促落实执法安全保障和防范措施。二是聚焦窗口建设抓规范。全面深化窗口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市局、各部门、基层所队“三级监督检查”新模式,进一步完善、丰富日常监督检查的方法、要求、标准,积极鼓励基层窗口单位在深化窗口规范化建设方面作出的“微改革”“微创新”,固化“便民、规范、高效”的公安窗口服务模式,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三是聚焦效能监察抓作风。进一步健全完善12345热线效能监察机制,加强预警研判力度,加大热线工作的“问题管理”和“过程监督”,推动各级公安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强化特邀监督员工作组织协调力度,深化完善年度监督重点预告机制,结合公安中心工作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外部监督活动,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促进公安政风建设的助推作用。四是聚集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省委开展的“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为主要内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重点纠正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一些干部回避问题、不作为、乱作为,一些警种和部门会议文件和检查考核频次过多过滥、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等突出问题,对典型案例一律从严查处、通报曝光,真正做到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五、固本强基,深入抓好纪监审督队伍正规化。以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为契机,着力提高各级纪检干部依规履职的水平。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各级驻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二是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强化领导班子整体功能,通过自学和组织或参与专业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信息化工作水平。聚焦主责主业,防止“三转”回头转。通过“以案代训”方式,加大对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工作的培训指导。高度重视执纪审查安全,汲取省纪委通报的“走读式”谈话事故事件教训,认真落实执纪审查安全规定,抓风险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确保“走读式”谈话安全。三是加强作风纪律建设。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队伍。
本文标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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