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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薪酬管理 > 江苏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及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讲解2017.6.1.
江苏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2017年6月•1一“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二2016年省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三23一、“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一)依据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成效,2017年4月27日,环保部印发《“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662号)。4一、“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二)总体要求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结果应用,推动企业落实处理危险废物的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总体要求设立指标体系,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处置能力保障等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案编制、责任落实、能力建设、工作成效等事项。强化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分级负责考核机制突出考核重点1、市级环保部门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考核;2、省级环保部门对市级环保部门进行督查考核,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抽查考核;3、环保部对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抽查。1、识别重点产废单位和其他产废单位;2、突出考核经营单位和重点产废单位;3、通过考核核实其他产废单位的危险废物产生情况。5一、“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三)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地方考核国家抽查环保部每年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抽查部分省(区、市)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1、省级环保部门对市级环保部门的督查考核,参照《评级指标》执行,具体指标可适当调整;2、地市(县区)级环保部门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环办〔2015〕99号)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考核;6一、“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四)考核要求考核要求省级考核市级考核1、经营单位:抽查≥20家。若总数<20家,全部考核。2、重点产废单位:抽查≥60家。若总数<60家,全部考核。3、其他产废单位:抽查≥20家。若总数<20家,全部考核。4、督查考核市级环保部门时所抽查的企业情况,计入省级考核数量。5、考核企业数量不足最低要求的80%,直接判定为《评级指标》考核等级中的C。1、经营单位:抽查≥20家。若总数<20家,全部考核。2、重点产废单位:抽查≥50家。若总数<50家,全部考核。3、其他产废单位:抽查≥10家。若总数<10家,全部考核。4、其他要求:不达标或基本达标的产废单位,下一年度继续考核。产废单位数量较多地区,考核结果达标的产废单位,在下一年度的抽查比例应控制在5%~10%。5.考核企业数量不足最低要求的80%,直接判定考核等级为C。根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考核结果分为3个等级(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得分≥90为A;60≤得分<90为B;得分<60为C。7一、“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四)考核要求重点产废单位识别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超过(含)100吨的企业;涉危险废物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涉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长期贮存不及时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涉及重金属、三致(致畸致癌致突变)物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及医疗废物等的有色、石化化工、医药等重点行业;区域重点行业;非法转移、倾倒、处置案件频发的行业;上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平均达标率低的行业。企业行业8一、“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五)考核安排环保部每年组织对部分省(区、市)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并适时通报考核结果。本年度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情况总结下年度省级督查考核工作方案或计划每年12月31日前,三项材料报送环保部,抄送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和所在地区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省级自评打分说明:我省各设区市请在每年11月31日前,向省厅报送各市自评打分情况及本年度检查总结。9一、“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六)考核结果应用产废和经营单位环保部门1、国家:抽查发现上年度省级自评结果高于国家抽查结果20%、国家考核评级为C、国家考核企业抽查合格率低于60%的情况,对该省份进行全国通报批评;2、省级: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纳入对地方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并对各地市进行排名;①对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评级为A或者企业抽查合格率高于90%的地市,全省(区、市)通报表扬;②对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评级为C或者企业抽查合格率低于60%的地区,全省(区、市)通报批评;③情节严重的,可采取挂牌督办、约谈当地政府负责人等措施,敦促地方政府与部门落实监管责任。1、对在考核过程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2、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10一、“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七)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督政方案考核机制建立情况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处置能力保障情况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工作总结报送情况建立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机制。1、考核企业数量和质量达到标准要求。2、制定行业管理指南或专项行动计划。3、建立涉危险废物案件和问题清单销号制度。4、考核结果排名通报。1、保障危险废物环境无害化处置。2、规范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环境保护部2016年起实施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执行。3分、3%12分、12%6分、6%5分、5%2分、2%2分、2%共100分监管能力建设情况1、管理人员培训(固体废物管理、环境监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人员培训数量达到编制数量之和的30%得2分)2、企业人员培训(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接政策法规或技术培训的数量达到总数20%得2分)3、全面推进信息系统应用。惩治违法企业。落实信息报告制度。70分、70%部门监管工作抽查合格率违法企业惩罚情况11一“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二2016年省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三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为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提高我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2016年10月~11月,省厅组织开展了省级督查,共检查企业155家(其中产废单位67家,经营单位67家,污泥产生和处置利用单位23家),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抽查合格率分别为66.4%、75.7%,综合抽查合格率71.1%。二、2016年省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情况12《关于2016年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苏环办〔2017〕27号)132016年省级督查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共性指标存在问题比重一、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产废单位)存在问题:厂区未张贴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制度未得到落实;负责人不熟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制度、危险废物管理情况。问题比重:11.9%二、标识制度存在问题:标签、标识样式不规范,标签填写内容不完整,部分包装容器未张贴标签。问题比重:44.8%三、管理计划制度存在问题:管理计划危废申报种类不全,存在漏报瞒报;申报量与环评、台账相差较大;无减量化措施;重大变化未及时报。问题比重:33.6%四、申报登记制度存在问题:未如实申报,不报或虚报、漏报、瞒报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不规范,台账与网上申报、联单数量不符;存在非法转移行为。问题比重:38.1%五、源头分类制度存在问题:存在危险废物混堆现象。问题比重:15.7%13二、2016年省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情况14七、经营许可证制度存在问题:危险废物部分或全部交由无相应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理;未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协议,或协议过期。问题比重:8.7%八、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存在问题:未针对危险废物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无详细演练计划,未进行演练,无演练总结材料、图片记录等。问题比重:31.3%九、业务培训存在问题:未针对危险废物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未进行危废专项培训;参训人员不熟悉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相应岗位危险废物管理要求等。问题比重:24.6%十、贮存设施管理存在问题:存在贮存设施未批先建,未环保“三同时”验收情况;贮存场所“三防”不到位,导排管道设施不规范;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混放;危废贮存超过一年未报环保部门备案。问题比重:56%2016年省级督查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共性指标存在问题比重六、转移联单制度存在问题:企业未如实、规范地填写转移联单,数据与申报登记等材料数据不一致;联单保存不完整,存在部分联单遗失现象。问题比重:17.9%14二、2016年省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情况152016年省级督查经营单位专有指标存在问题比重一、经营许可证制度存在问题:未按许可证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存在超范围、超量经营情况。问题比重:6%二、利用处置设施存在问题:监测频次与项目未按环评、验收、监测计划及相关标准等要求执行,焚烧处置单位存在二噁英检测超标现象。问题比重:32.8%三、运行安全要求存在问题:入厂特性分析不到位,无接收或拒收标准;安全和应急设施、环境检测及分析仪器检查和维护记录不齐全;部分焚烧处置单位存在工况不达标情况。问题比重:43.3%四、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制度存在问题:未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情况,存在虚报、漏报、瞒报等情况;经营情况记录簿保存不完整。问题比重:26.9%15二、2016年省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情况16二、2016年省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情况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目标(2017年江苏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苏环办〔2017〕148号)工作目标:2017年,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新增15万吨/年,同比增长20%以上;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3000人次以上;抽查全部经营单位和850家以上产废单位,全省抽查平均合格率力争提高到75%以上;在全省范围内整改一批环境突出问题,打击一批环境违法行为,消除一批突出环境风险隐患。17一“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三172016年省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情况(一)背景指标体系主要包括:(1)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情况;(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情况(源头管理);(3)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应急预案备案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4)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等情况等。为巩固和深化“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成效,不断提升全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在“十三五”期间,继续开展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环保部组织修订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二)内容18制度要求管理要求标识污染防治责任管理计划申报登记源头分类经营许可证转移联单贮存设施利用设施处置设施产废单位指标体系业务培训12类项目、27条内容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三)危废规范化管理指标19制度要求管理要求识别标识经营许可证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应急预案备案贮存设施利用处置设施运行安全经营单位指标体系10类项目、27条内容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三)危废规范化管理指标20污染防治制度标识制度申报登记制度应急预案制度许可证制度转移联单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经营情况记录与报告制度培训制度(三)危废规范化管理重点指标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管理计划制度21贮存设施管理1、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3分)(三)危废规范化管理重点指标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22落实要点:要点之1:建立危废管理制度。建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应对危险废物污染的防治措施。要点之2:建立危废管理图表。有危废管理领导小组及分工。要点之3:
本文标题:江苏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及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讲解20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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