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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法〔2018〕39号2018.04.20序号计算方法必要证据说明1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医疗费在交强险医疗费限额范围内1万元以内方,保险公司全额赔付,医疗费超过1万元的,按交强险合同约定扣除非医保项目费用:扣除后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赔付。对于扣除非医保项目费用有争议的,根据社保部门证明或者司法鉴定意见认定1、医疗费发票;2、医疗费清单;3、病历资料。1、医嘱确定的与交通事故损害有关的院外购药费用以及受害人原有疾病控制治疗费用应计入赔偿范围;2、过度医疗、挂床、贵宾医疗等不合理费用不计入范围;3、对扣除非医保项目费用以及医疗措施必要性、合理性的争议由侵权人或者保险公司承担举证责任。4、司法鉴定由双方共同委托,或者由调解组织、人民法院委托。23门诊:医治时间+医嘱休息时间(门诊1次,按照误工1天计算)住院:住院时间+出院后医嘱休息时间,医嘱休息时间定残,计算至定残前一天。未涉残:病历资料;涉残:病历资料+伤残程度等级鉴定意见书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书不一致的,一般以鉴定意见为准。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1、用人单位登记资料;2、以下任一证据:备案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连续六个月以上工资银行流水;3、用人单位出具的因误工实际收入减少的证明。从事农业生产广东省国用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365天×误工天数其他广东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上一年度平均工资÷366天×误工天数城镇户籍证明或者农村居民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的证据(参见“残疾赔偿金”项目120元/天×住院天数×护理人数1、住院证明2、医嘱短期医嘱护理121元/天×医嘱护理天数医嘱医嘱护理期间评残的,计算至评残前一天。长期康复护理122元/天×护理依赖系数(完全100%;大部分80%;部分50%)×护理年限×365天护理等级鉴定意见书完全护理依赖或者受害者75岁以上的护理年限暂按5年计算,5年后发生的另行主张;其他情况暂按10年计算,10年后发生的另行主张,但侵权人或者保险公司认为护理年限应当低于10年的,可申请司法鉴定,根据司法鉴定意见认定。20元/天×住院天数(不超过500元)病历资料5000元×伤残赔偿系数伤残程度等级鉴定意见书30元/天×门诊次数或者住院天数病历资料乘坐长途汽车、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按照交通发票据实计算,但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1、交通费发票;2、转院医嘱。异地、转院治疗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8100元/天×住院天数病历资料9按照住宿发票据实计算,但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1、转院医嘱;2、住宿费发票。外地就医住宿费是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愿意不能住院产生的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住宿费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10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器具配置机构意见与司法鉴定意见不一致,一般以鉴定意见为准。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书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书不一致的,一般以鉴定意见为准。1、被侵权人无法举证其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无固定收入计算误工费。无固定收入的农村居民误工费按照“广东省国用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城镇居民按照“广东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计算,农村居民其举证证明其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的,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误工费。2、事故发生时受害人呢未成年或者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计算误工费,但举证证明明确有劳动收入的除外。3、因误工收入实际减少的证明应当由用工单位负责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567护理费营养费就医交通费住院护理4误工费无固定收入有固定收入误工天数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书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住宿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涉残市内市外出院护理未涉残项目医疗费康复费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收入×20年(受害者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伤残赔偿指数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0年(受害者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伤残赔偿指数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城镇户籍证明。农村居民主张其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应适用城镇标准的,应当提供下列证据(事故发生前产生,且至事故发生时仍在有效期内)之一:1、满一年的居住证;2、满一年的暂住证;3、经营者为受害人的工商营业执照;4、城镇房屋权属证明;5、备案劳动合同;6、社保证明;7、连续六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8、政府部门出具的农村承包土地全部被征收的证明;9、在城镇就学的证明。不能提供上述证据的,可根据居住证明(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以上)和用工(收入)证明综合认定。12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者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伤残赔偿指数参照“残疾赔偿金”项目13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抚养年限÷抚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1、户口簿等亲属关系证明;2、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成年近亲属主张其为被抚养人的,提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意见;3、主张胎儿为被抚养人的,提交受孕的医学诊断证明。1、受害人死亡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从受害人死亡之日起计算;受害人伤残的,从定残之日起计算。2、被扶养人为胎儿或者未成年人的,抚养期限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3、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推定为无生活来源。但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4、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否适用城镇居民标准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一致。14事故纠纷处理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凭交通发票据实计算,但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1、死亡证明;2、近亲属关系证明;3、交通费发票。根据住宿发票据实计算,但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一般不超过10天。1、死亡证明;2、近亲属关系证明;4、住宿发票。处理丧葬事宜误工费是指受害人近亲属因处理丧葬事宜误工费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天数一般不超过10天。16由当事人协商或者法院根据损害后果酌定伤残程度等级鉴定意见书或者死亡证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根据伤残程度等级或者死亡后果确定。17根据实际发生的人身损害程度鉴定费用并结合票据据实计算。鉴定费用发票据实计算维修费、拖车费、施救费等发票据实计算1、物品购买发票或者维修发票;2、现场照片、物品照片或者双方清点的财产清单等。据实计算1、车辆评估意见;2、购车发票。1、车辆贬值损失一般不支持;2、价格评估由双方共同委托,或者由调解组织、人民法院委托。18处理丧葬事宜费用直接财产损失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车辆维修、施救费用11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城镇居民1、户籍性质根据户籍登记信息认定,户籍登记为居民的,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户籍地城乡分类代码确定,城乡分类代码首位数1为城镇,2为农村。2、伤残赔偿指数计算方法:一级100%;二级90%,依次类推,十级为10%。受害人多处伤残,以最高伤残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为基础,附加其伤残赔偿指数10%,附加指数之和不得超过10%,总赔偿指数不超过100%。3、受害人为被抚养人且随抚养人共同生活的,按照主要抚养人情况确定赔偿标准。15参照受害人“误工费”项目车辆重置费用精神损害赔偿金鉴定费车载物品损失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日收入×停运天数(合理的事故处理时间+维修时间或者重置时间)1、营运证、营运合同等营运车辆证据;2、营运合同、营运台账、银行流水等营运收入证据;3、停运时间证据。合理的事故处理时间加维修时间的组车费用,据实计算。租车合同及租车发票等20根据实际发生的财产评估费用并结合票据据实计算。评估费发票间接财产不计入交强险赔付范围19备注:一、本标准所称上一年度有关统计数据是指纠纷处理时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二、赔偿项目与交强险分项对应关系:1、误工费、外地就医住宿费、康复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处理丧葬事宜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对应交强险中的死亡伤残赔偿金分项;2、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整容费以及后续治疗费对应交强险中医疗费分项;3、车辆维修、物品损失、车辆重置等直接财产损失及评估费对应交强险中财产损失分项。间接财产损失评估费经营性车辆停运损失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
本文标题: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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