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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文件西大教〔2020〕4号关于印发《广西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校属各单位:现将《广西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广西大学2020年5月14日广西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规定对本单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第三条推免生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学院均应根据本学院情况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第四条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在考核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校领导牵头,教务处、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研究生院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推免生工作。其中:教务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和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指导、协调各学院推免生资格的遴选;校团委负责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负责“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工作,并协助学院做好相关申请材料的审核等工作;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政治素质审核,组织审核学生《广西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中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奖惩情况等;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推免生工作与学生就业相衔接的有关工作;研究生院负责指导推免生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跟踪推免生志愿与去向,汇总推免生录取结果。同时负责推免生复试、接收阶段的工作,并对学院的相关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学校有关部门负责推免生工作的监督。第六条各学院应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分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各相关教研室(系)主任、教授代表为成员,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中,正高级职称成员不少于三人。第三章推免生分类及推荐条件第七条学校推免生分A类计划、科研苗子培育计划、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计划、研究生支教团计划、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进行。第八条基本推荐条件(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三)截止至第三学年(五年制为第四学年)结束,学生应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四)外语基础良好。有良好的听、说、读、写、译的英语水平,在达到学校规定的推荐入围条件下进行择优。(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六)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七)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入学体检要求。第九条A类计划及推荐条件满足第八条基本推荐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进入推免生专业面试环节。(一)截止至第三学年(五年制为第四学年)结束,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其所应修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正考成绩的加权平均分名列本专业前3%。(二)A+类竞赛:全国特等奖项目其团队成员;全国赛一等奖项目排名前五位的成员;全国赛二等奖项目排名前三位的成员;全国赛三等奖项目排名第一位的成员。第十条科研苗子培育计划及推荐条件为发现和选拔热爱科学研究,拥有科学志向,具备科学研究的基本素养、基本技能、创新潜质和科学精神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满足第八条基本推荐条件且其所应修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正考成绩的加权平均分名列本专业前30%的学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经学院院长组织本学院本专业三名以上(含三名)君武学者、博士生导师等知名学者、教授组成的专家组推荐后,申请进入推免生专业面试环节。(一)大学本科一至三年级期间,与本专业的导师合作开展科学研究,是研究专题或项目的主要骨干,有反映学生本人科学研究水平的系统性试验数据、毕业设计(论文)等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成果须经本专业导师组认定并公示。(二)大学本科一至三年级期间,在本科专业导师科研团队开展科学研究,并以广西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刊物上正式发表高水平论文,高水平论文须经学院组织学科专家组进行认定并公示。(三)大学本科一至三年级期间,在本科专业导师指导下参加教育部认定重点资助的学科竞赛或学校立项资助的学科竞赛,成绩优秀。(四)大学本科一至三年级期间,在本科专业导师指导下主持科研创新项目,按时结题并取得优秀结论。第十一条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计划推荐条件符合第八条基本推荐条件,并在指定的比赛中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可申请进入推免生专业面试环节。(一)游泳、乒乓球和羽毛球等项目高水平运动员代表学校参加全运会、大运会、锦标赛及以上比赛获得前三名三次以上(包括团体赛),其中必须有第一名成绩。(二)篮球项目高水平运动员获得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CUBA)前八名的2名主力核心队员。(三)健美操项目高水平运动员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级及以上比赛获得前三名三次以上的2名主力核心队员,其中必须有第一名成绩。(四)艺术特长生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级及以上比赛个人获得一等奖者,集体项目获得全国性比赛前三名的2名主力核心队员。第十二条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荐条件有意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须符合第八条基本推荐条件且其所应修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正考成绩的加权平均分名列本专业前30%,具体遴选条件、程序和安排参照《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广西大学志愿者工作方案》执行。第十三条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在读期间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通过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第十四条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符合第八条基本推荐条件的,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且公示结果无异议。学院须对推荐理由、遴选过程和公示结果等情况进行充分说明,书面上报学校审批。第四章综合排名办法第十五条对符合A类计划、科研苗子培育计划、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计划推荐条件且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进行专业面试和综合测评,计算综合排名总分并按专业进行综合排名。第十六条综合排名总分由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和综合表现加分构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排名总分=课程加权平均成绩×60%+专业面试成绩×40%+综合表现加分(一)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指学生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应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加权平均成绩。参与排名的成绩以正考成绩为准,重修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安全教育和军事训练、体育课不计入成绩排名。计算分值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具体由各学院根据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核算。(二)专业面试成绩:专业面试主要突出对推免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考查推免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是否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素质等。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学院应对专业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当场给出评语及成绩。专家组评定成绩材料和专业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等资料学院应留存备查。(三)综合表现加分:学生在科研、竞赛等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可获相应综合表现加分。具体计算办法参照广西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排名分数计算办法指导意见执行。第五章推荐名额第十七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每年下达的推免生名额进行推免,确定各学院推免生名额时,以学院的应届毕业生人数、硕士学位授权点数等为主要依据,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部区合建一流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予以一定名额奖励。学院在配置各专业推免生名额时,应以专业学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同时兼顾专业之间的平衡、优势学科的发展和创新型拔尖人才的培养,无特殊情况须覆盖至每个专业。第十八条我校每年招募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人数共20人,包括教育部当年下达的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名额和学校在符合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荐条件的我校应届毕业生中招募、补齐的名额,全体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纳入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总计划。第十九条名额的调配(一)规定条件内不能完成计划名额的学院,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人审核、签字,将不能完成计划的名额数按规定的时间要求书面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名额调配。(二)各学院必须做好名额的公平分配和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如存在不按要求分配推免生名额致使部分专业无法开展推荐生工作,或学生占用推免生名额后主动放弃造成浪费的,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对相应学院的推免生名额进行调整、扣减。第六章推荐程序第二十条推免生工作要按学校统一的工作安排、工作程序和规定时间进行。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发布年度推荐工作安排,学院应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开展推免生工作。第二十一条学院制定实施细则并加强宣传动员各学院须根据本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制定本学院推免生工作的实施细则。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应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审核、备案,未经教务处审核、备案的细则无效。学院根据要求向应届毕业班学生、教学管理人员、教师等相关人员做好推免生工作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做好遴选环节各项工作,确保推免生工作信息公开、程序透明。二级单位应创造条件动员、吸纳优秀学生攻读本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第二十二条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的,填写并向学院上交《广西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同时提交科研、实践相关成果、获奖证书或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第二十三条学院组织审核(一)班主任根据有关条件和要求,综合学生的一贯表现和任课教师等各方意见,审核《广西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填写推荐意见,初审学生提供的申请佐证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符合规定的报学院审核。(二)学院成绩管理人员组织学生核对、确认成绩,审核学生课程成绩并核算课程正考成绩的加权平均分,确保成绩数据准确并按专业统计加权平均成绩排名。被推荐者的学业成绩,以教务管理系统中截止当年9月10日公布的成绩为准;学科竞赛(含“挑战杯”)、体育竞赛、文艺竞赛等成绩及相关方面的支撑材料,以国家、区级等部门当年9月10日及以前认可的成绩为准,同时提供文件或证书。(三)学院组织专业面试。专业面试由学院自行安排,学院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首先根据推免生分类及推荐条件确定初选学生名单,然后组织由学科教授或导师组成的专家组对学生进行专业面试,最后根据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计算综合排名总分,并依据综合排名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推免生拟推荐名单。(四)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召开会议,按照学校推免生名额分配计划和推荐条件,分别对推免生拟推荐名单的学生个人信息、加权平均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表现加分、综合排名总分,以及学生出示的申请佐证材料等进行逐一复审,填写审核意见,并对综合成绩排名情况进行审核,确
本文标题:A.西大教〔2020〕4号.广西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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