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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侯惠明二0一四年九月目的1.0.1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统一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的基本原则、程序和内容,保障建筑施工安全,做到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先进可靠、经济适用、制定本规范。范围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的制订以及实施管理。1总则建设施工安全技术等术语结合到后面章节讲解。2术语2.0.1建设施工安全技术消除或控制建筑施工过程中已知或潜在危险因素及其危害的工艺和方法。条文解释: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是研究建筑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各种事故因素及其产生、发展和作用方式,采取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时消除其存在,或者有效抑制、阻止其孕育和发动,并同时采取保险和保护措施,以避免伤害事故发生的技术。3基本规定3.0.1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应包括安全技术规划、分析、控制、监测与预警、应急救援及其他安全技术等。条文解释:本条是从事故致因理论研究入手,以事故预防控制程序为出发点,对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的内容作了定性的规定。为了主动、有效地预防事故,必须充分分析和了解、认识事故发生的致因因素(即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事故发生的致因因素,实现生产工艺和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其中安全分析技术包括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失效分析、事故统计分析、安全作业空间分析以及安全评价技术等;安全控制技术包括专项施工技术、监控、保险、防护技术等;监测预警技术包括安全检查、安全检测、安全信息、安全监控、预警提示技术等;应急救援技术包括应急技术响应技术,专项救援技术、医疗救护技术等;其他安全技术包括安全卫生、安全心理、个体防护技术等。3基本规定3.0.2根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应将建筑施工危险等级划分为Ⅰ、Ⅱ、Ⅲ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量化分析中,建筑施工危险等级系数的取值应符合表3.0.2的规定。表3.0.2建筑施工危险等级系数3基本规定条文解释:建筑施工危险等级的划分与危险等级系数,是对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性认识及计算参数的定量选择。目前,可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要求,根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采用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念。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可对应于Ⅰ级危险等级的要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可对应于Ⅱ级危险等级的要求,这样做可以较好地与现行管理制度衔接。3基本规定2.0.2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保证体系为了保证施工安全,消除或控制建筑施工过程中已知或潜在危险因素及其危害,由企业建立的安全技术管理组织机构及相应的管理制度。4.0.1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保证体系。2.0.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划为实现建筑施工安全总体目标制订的消除、控制或降低建筑施工过程中潜在危险因素和生产安全风险的专项技术计划。4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划4.0.2工程项目开工前应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划,确定施工安全目标;规划内容应覆盖施工生产的全过程。4.0.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划编制应依据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工程设计文件、工程施工合同或招标投标文件、工程场地条件和周边环境、与工程有关的资源供应情况、施工技术、施工工艺、材料、设备等。4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划4.0.4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划编制应包含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安全目标、组织机构和人力资源、安全技术分析、安全技术控制、安全技术监测与预警、应急救援、安全技术管理、措施与实施方案等。条文解释:工程概况内容包括:工程特点,工程地点及环境特征,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施工条件和技术保证条件,工程难点分析等。实施方案应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机械选择、环境保护等。4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划2.0.4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分析建筑施工中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危害程度及其消除或控制技术措施可靠性的技术活动。5.1.1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应包括建筑施工危险源辨识、建筑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分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5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1危险源辨识应覆盖与建筑施工相关的所有场所、环境、材料、设备、设施、方法、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2建筑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确定危险源可能产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严重性及其影响,确定危险等级;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应根据危险等级分析安全技术的可靠性,给出安全技术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控制指标和控制要求。5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条文解释:本条明确界定了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的基本内容,避免与一般施工技术分析要求混淆。这里提到的安全风险评估仅仅是安全技术层面的内容,非管理层面的行政许可内容。1本款强调危险源辨识应确保不遗漏危险源。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明,未能事先发现,因此无法采取针对性措施的危险源是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2确定建筑施工活动的危险等级是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基础,不仅与危险源有关,还与危险源所处环境等众多因素有关。3为解决当前普遍存在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缺乏针对性、可靠性不高、实施过程监控要求不明的问题,制订本款。5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5.1.2危险源辨识应根据工程特点明确给出危险源存在的部位、根源、状态和特性。5.1.3建筑施工的安全技术分析应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风险发生的概率及损失程度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与相关专业的安全指标相比较,以衡量风险的程度,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5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5.1.4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应结合工程特点和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行。条文解释: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应结合项目特点和以往安全事故统计分析资料进行,主要是为了保证安全技术分析的针对性,并与公司或项目部具体情况有效结合,使监控要点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施工生产活动中。5.1.5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可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基本单元进行。条文解释:安全技术分析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基本单元进行便于组织。一般情况下,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为安全技术分析的基本执行人,公司技术和安全管理负责人为项目部提交的安全技术分析报告的审查人。5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5.1.6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的制订应符合下列规定:1符合建筑施工危险等级的分级规定,并应有针对危险源及其特性的具体安全技术措施;2按照消除、隔离、减弱、控制危险源的顺序选择安全技术措施;3采用有可靠依据的方法分析确定安全技术方案的可靠性和有效性;4根据施工特点制订安全技术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控制原则,并明确重点控制与监测部位及要求。5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5.1.7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活动情况,采用相应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方法。条文解释: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涉及各种各样施工过程,应尽可能采用具体的定量分析方法,同时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和工作经验进行定性分析。5.1.8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筑施工和特殊结构的建筑施工,相关单位的设计文件中应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制订和实施施工方案时,应有专项施工安全技术分析报告。5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5.1.9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升降机械、高处作业设备、整体升降脚手架以及复杂的模版支撑架等设施的安全技术分析,应结合各自的特点、施工环境、工艺流程,进行安装前、安装过程中和使用后拆除的全过程安全技术分析,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条文解释:建筑施工涉及的施工机械或机具种类很多,安全技术分析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在各专项施工安全标准中规定。根据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施工机械或机具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经常发生于施工过程中或施工机械(机具)本身的装拆过程中,应充分重视。5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5.2.1对建筑施工临时结构应做安全技术分析,并应保证在设计规定的使用工况下保持整体稳定性。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对于建筑施工临时结构,许多施工单位经常不做安全技术分析,凭经验进行施工和使用,或者在施工和使用中随意违反设计规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技术分析是设计建筑施工临时结构的技术基础,设计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明确保持临时结构整体稳定性的使用工况和使用条件。在建筑施工临时结构施工前,应检查是否具有设计文件,是否对建筑施工临时结构进行了安全技术分析。施工中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临时结构的使用过程中应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规定的使用工况。5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2.0.11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控制为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方案的实施,克服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状态的不确定性所采取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活动。6.1.1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前应审核作业过程的指导文件,实施过程中应进行检查、分析和评价,并应使人员、机械、材料、方法、环境等因素均处于受控状态。6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控制6.1.2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控制措施的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危险等级、安全规划制订安全技术控制措施;2安全技术控制措施符合安全技术分析的要求;3安全技术控制措施按施工工艺、工序实施,提高其有效性;4安全技术控制措施实施程序的更改应处于控制之中;5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过程控制应以数据分析、信息分析以及过程监测反馈为基础。6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控制条文解释:本条对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控制措施的实施提出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第1款强调安全技术控制措施的编制依据;第2款强调安全技术控制措施应建立在安全分析基础之上,需充分辨识所控制对象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事故案例,采取定性或者定量的评价方法,判断其危险等级,制订安全技术控制措施;第4款中安全技术控制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或者修改时,也应处于控制程序之中;第5款中在安全技术控制措施的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各种监测手段所采集到的具体数据和相关信息,验证安全技术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如发现偏差应分析原因及时纠正或者调整。6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控制6.1.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按危险等级分级控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Ⅰ级: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技术论证,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对安全技术方案内容进行技术交底、组织验收,采取监测预警技术进行全过程监控。2Ⅱ级: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履行审核、审批手续,进行技术交底、组织验收,采取监测预警技术进行局部或分段过程监控。3Ⅲ级: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审核、审批手续,进行技术交底。6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控制6.1.4建筑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各工序应按相应专业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控制;对关键环节、特殊环节、采用新技术或新工艺的环节,应提高一个危险等级进行安全技术控制。条文解释: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特殊环节应重点控制,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新技术、新工艺在使用前应对其进行充分研究,要有充分的认识,掌握其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其进行危险源辨识,制订安全防护措施,重点加以控制。6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控制6.1.5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在实施前进行预控,实施中进行过程控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全技术措施预控范围应包括材料质量及检验复验、设备和设施检验、作业人员应具备的资格及技术能力、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2安全技术措施过程控制范围应包括施工工艺和工序、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和设施、施工荷载、阶段验收、监测预警。6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控制条文解释:本条是对安全技术控制过程提出的要求。预控阶段应对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所涉及的人员资格和操作技能熟练程度、设备设施的运转使用情况、施工方法和工艺、所需材料的质量、施工环境等五个方面进行分析和研究。过程控制应涵盖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整个过程,应重点关注采取的施工工艺是否合理、施工流程是否正确、操作人员的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施工荷载的控制以及设备设施的运转使用情况是否良好,相关的监测预警手段是否到位、各道工序之间的衔接是否合理、是否上道工序检查验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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