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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黑建造价〔2016〕2号文件(计价依据调整)•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6年5月6日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一、建筑业营改增概述二、黑建造价〔2016〕2号文件解释说明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一、建筑业营改增概述(一)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发展历程(二)营业税(三)增值税(四)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差异3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一)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开始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对这两部条例进行了修订,经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2009年1月1日起施行4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决定进行营改增试点2012年1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在上海进行试点。此后,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铁路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等相继纳入试点范围,并将试点推向全国。5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纳入试点范围。6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二)营业税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7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有3%、5%、5%~20%三种税率,其中建筑业为3%。8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三)增值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10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税率有0%、6%、11%、13%、17%等,其中建筑业为11%;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征收率为3%。11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四)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差异1、营业税的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其中的营业额包括进项税额,也包括应纳税额本身,也就是说属于价内税。2、增值税的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其中的销售额不包括进项税额,也不包括应纳税额,也就是说属于价外税。12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二、黑建造价〔2016〕2号文件解释说明(一)黑建造价〔2016〕2号文件制定说明(二)黑建造价〔2016〕2号文件条文解释说明13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一)黑建造价〔2016〕2号文件制定说明建筑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为适应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和招投标的需要,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6年4月26日颁发了《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黑建造价〔2016〕2号)(以下简称“本通知”)。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营改增是我国推行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实行营改增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和推动企业转型升级。营改增主要打通流通环节瓶颈,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本通知的制定将使建筑业营改增后计价活动实现平稳过渡,以保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为建筑产品质量安全提供经济保障。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自今年初国家住建部下发建办标[2016]4号文件以后,我们即着手研究部署营改增相关工作。3月14日建设部在河北石家庄召开营改增会议后,我们立即制定方案、征求意见、确定人员、召开会议、调整相关计价依据,搜集典型工程进行测算,并与厅里相关处室、站沟通,于4月26日下发了本通知。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通知调整依据、调整内容、招投标有关事项和其他事项等内容。本通知针对在建工程、已招标工程、拟招标工程明确了落实营改增的政策适用,并遵从住建部“价税分离”计价规则对黑龙江省现行计价依据进行相应调整。我们将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深入了解市场实际,根据需要及时出台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建筑业营改增的平稳过渡和顺利实施。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二、黑建造价〔2016〕2号文件条文解释说明一、调整依据说明制定本通知具体内容的法律依据及其他依据。1、《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18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这个文件是住建部2016年2月19日颁发的,确定了营改增后计价依据调整的原则,并要求各省市于4月底前完成计价依据的调整工作。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2、《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这个文件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月23日颁发的,确定将建筑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自5月1日起实施,同时规定了具体实施办法、过渡政策、有关事项等。20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等;这两个文件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和2014年颁发的,前一个是决定2012年开始进行营改增试点,后一个文件是调整有关增值税征收率。21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4、《关于印发研究落实“营改增”具体措施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建标造〔2016〕49号);这个文件是住建部2016年4月13日颁发的,主要是要求各省市5月1日前颁发计价依据调整文件,并明确了附加税费纳入企业管理费项下。22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5、现行计价依据,包括清单计价规范、计价定额、造价管理办法等;主要是指2013计价规范、建标〔2013〕44号文件、黑建造价〔2014〕1号文件、黑龙江省2010计价依据以及2010年以来省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造价管理规定。23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6、其他有关资料。北京、上海、湖北《建筑业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及计价的影响》的课题研究报告、住建部《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实施方案》及我省工程造价测算数据资料等。24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二、调整内容营改增后计价依据的调整内容包括:定额基价(材料单价、施工机具台班单价)、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措施项目费、税金等。25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1、建筑业营改增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如下:(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内容除本通知另有规定外,均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文件的规定一致。26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住建部2013年颁发了建标〔2013〕44号文件,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进行了调整,这次营改增后,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也需要进行一定的调整,除了本通知以下调整内容之外,其他内容仍按照建标〔2013〕44号文件执行。27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2)企业管理费增加以下内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营改增后,工程造价中的税金是指增值税销项税额,无法确定应纳税额,而附加税费是以应纳税额为基数来计算的,因此,在计算工程造价时,附加税费是无法准确计算的。按照建标造〔2016〕49号的规定,我们将附加税费计入企业管理费中。28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增值税的规定,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根据建办标【2016】4号文件规定,工程造价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11%为建筑业适用增值税税率。因此,工程造价的税金=税前工程造价×税率29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4)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脚手架费,列入单价措施项目费。按照2013计价规范和建标〔2013〕44号文件的规定,脚手架项目应该属于单价措施项目,因此,这次调整计价依据我们将脚手架费列入单价措施项目费中。30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5)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进行调整,具体要素价格适用增值税税率执行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这一规定明确了建筑业营改增后工程计价的基本原则,指导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市场计价活动。31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本通知的调整依据《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中有关工程造价的计算规定,明确了各项调整后的价格及费率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都是按照“价税分离”的原则进行调整。32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6)定额基价通过计价软件进行调整,费用标准及计算程序的调整详见《建筑业营改增费用标准调整表》(附件1)、《建筑业营改增单位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调整表》(附件2)。这次是调整现行的计价依据,以适应营改增的计价需要,不是重新修编计价依据,其含量是不变的,只是扣除材料和机具单价中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费用定额中各项费率调整后的标准,是基于营改增前后费用水平基本保持一致的原则确定的。33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招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定额基价的调整,实际就是调整材料单价和施工机具台班以及定额中的其他材料费(或零星材料费)、小型机
本文标题:营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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