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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培训课件授课人XXX环境保护培训共分为四个部分:环保意识篇、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筑工程环保措施、办公、差旅、家具篇。一、环保意识篇1、第一个因温室效应消失的国家:因温室效应引起的海平面上升,2001年11月15日,南太平洋的一个岛屿小国图瓦卢政府总理向世界各国庄严宣布,这个国家的全体人民将于2002年举国迁往新西兰。2、我国发生的部分环境事件090620重庆一村莫名大面积爆发癌症090727内蒙古赤峰自来水污染千人就医090817公司排污董事长获投毒罪090817凤翔铅中毒事件090818汞中毒-她两次流产1003全国大风沙(连日本、台湾都受影响)10西南大旱10/05/06/07大涝100703铜酸水渗漏事故——9100立方米的污水顺着排洪涵洞流入汀江101008匈牙利铝厂毒废水污染多瑙河10大台风——莫兰蒂、凡亚比、鲇鱼3、全球八大环境问题: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能源危机、酸雨、水污染、海洋污染、生态环境恶化及生物多样性减少、城市环境问题。亚洲是世界上受荒漠化影响的人口分布最集中的地区,遭受荒漠化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依次是中国、阿富汗、蒙古、巴基斯坦和印度二、中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1.1中国环境保护1.1.1中国环境保护方针:“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統一”1.1.2中国环境保护的三大政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1.1.3中国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环境保护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全面规划、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污染者负担;国家干预1.1.4中国环境保护的总体框架:环境立法:各级人大,政府环境行政管理:各级环境保护局环境监理:各级政府的监督执法机构环境监测:各级环境监测站环境科学研究:各级环境科学研究院所1.2环境保护立法体系人大及常委会----全国通行,是制定其他法规的依据国务院----行政立法国务院各部门----行政规章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地方法规地方人民政府(特批政府)----地方规章1.2.1环境保护立法原则立法原则:“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必须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才是有效的。”当国内法律与国际公约不一致时,国际公约具有优先权1.2.2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宪法--由全国人大制定环境保护基本法和各单行法--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环保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环保部门规章--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制定地方性法规--由地方人大或常委制定国际公约1.3环境保护法规的种类:国家及地方的成文法律、国家及地方的成文法规及规章、国家及地方的控制标准、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或要求、国际公约、国家制度1.4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体系1.4.1主体: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管理部门1.4.2行政执法的行为:行政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1.4.3行政监督检查环境质量监测:城市空气,河流水质等例行的及随机的排污监测点源监测(大气,水,噪声,其他)建设项目的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价与验收特定检查--突发性事故,规划与评价等1.4.4行政许可:土地使用许可;农药的生产、销售、使用许可;森林采伐许可、采矿许可;海洋倾倒许可;渔业养殖,捕捞许可;排污染许可;狩猎许可...1.4.5行政处罚:申诫;科以义务:罚款,消除环境危害,恢复原状,缴纳排污滞纳金;限制或剥夺行为权,如许可证等;剥夺财产等;行政拘留或劳动教养1.4.6行政强制执行:强制划拨和扣缴;强制退还;强制拆除;强制履行:停业、关闭、吊销等;强制拘留等2.中国环境保护法体系2.0中国环境保护法体系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自然资源。”2.2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79年试行,1989年12月26日通过并实施。包括:总则、环境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法律责任、附则2.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第10条:国家环境保护主管理部门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可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排放标准。向有标准的区域排污的,应执行地方标准第13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理部门批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第25条:“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第26条:建设项目中的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三同时”制度第27,28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环保行政主管理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排污申报登记、缴纳排污费制度。第29条: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限期治理制度2.3环境保护单行法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环境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草原法、渔业法、水土保持法......环境保护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环境监理执法标志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共计几十项2.5环境保护地方性法2.6环境保护标准分类----标准类型: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样品标准、方法标准分类----按执行要求分:环境质量与污染物排放标准为强制性标准环境质量与排放标准可分为二级国家标准--由国家级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标准--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但严于国家标准;企事业单位应执行所在地的标准2.7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保护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以共和国消防法》、《文物保护法》、《卫生防疫法》等等2.8国际公约:国际公约的效力高于国内法律,我国签署的环境保护的国际公约近30个,与企业管理较为直接相关的包括:《经修订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1992年8月生效《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赛尔公约》------1992年8月生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3年1月生效3环境保护国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3.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开发活动进行预先的调查、预测、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及未来的防治方案报告,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投入建设。按建设项目及限额分别由国家、省、市等各级环境主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包括以下形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3.2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适用范围: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工程建设项目;综合利用项目。3.3征收排污费制度收费种类:超过国家或地方标准的排放污染物的单位;采暖锅炉烟尘排污费;水:未超标的,正常交纳排污费,超标的,交纳超标准排污费。程序:确定污染物排放量:种类、数量、浓度等;环境主管部门按月/季向排污单位发缴费通知单;排污费的管理与使用;重点排污单位的治理;综合治理设施;环境监测仪器等3.4限期治理制度对现已存在的危害环境的污染源,由法定机关作出决定,令其在一定期限内治理并达到规定要求。限期治理的对象:特定保护区域内的超标污染源,造成严重污染的污染源3.5排污申报登记制度由排污者向环境保护主管理部门申报污染物的排放和防治情况,并接受监督管理。适用对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领域内排放污染物、工业及建筑施工噪声、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废水、废气和其他有害物质)生活废水、废气和生活垃圾不需申报;申报内容:排放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地点、去向、方式、防治措施等申报程序:填写《排污申报登记表》及相关资料;由主管部门审批后,领取《排污申报登记注册证》;若排污发重大变化,需《排污变更申报登记表》。3.6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从事对环境的影响的活动前,向主管部门申报,审批许可。分类:防止环境污染的许可:排污许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许可、废物进口许可等;防止环境破坏许可:采木许可、渔业捕捞许可等。程序:排污申报登记;分配排污量--总量分配与浓度要求;发放许可证;发证后的监督管理;4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林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一类区执行一类标准、二类区执行二类标准、三类区执行三类标准5地面水环境质量水域功能分类一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二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三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四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五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6声环境功能区分类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三、建筑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建筑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水环境保护措施、大气环境及粉尘的防治措施、噪音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植被保护措施。3.1水环境保护措施a工程桩基施工设置泥浆池、沉淀池将泥浆处理后拉至指定的弃土场,严禁排入河中,拌合站也要设置沉淀池清洗骨料的水和其它施工废水,采取过滤、沉淀或其它方法处理后方可排放,以此避免污染河道和周围环境。引起水系破坏居民的正常生活带来重大影响。b靠近生活水源的施工,用沟壕或堤坝同生活水源隔开,避免污染生活水源。c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集中排入沉淀池,经过沉淀处理方可排入河流和渠道。d施工机械的废油废水,采用隔油池等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不得超标排放。e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等措施进行净化处理,经检查符合标准后方准排放。f在农田区施工时,对既有的排灌系统加以保护,必要时修建临时水渠、水管等,保证排灌系统的完整性。g在河道施工的临时设施待工程完工后进行彻底清理,不能影响河道的泄洪能力,恢复原状原貌。h制定有效的节水措施,降低生活及施工用水量,减少污水排放量,减少污水处理量。3.2大气环境及粉尘的防治措施a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经常洒水,尽可能减少灰尘对生产人员和其它人员造成危害及对农作物的污染。b积极推行污染及少污染的生产工艺,先进工法及工艺,迅速降低开挖产生的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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