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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010有机过氧化物储运安全规范SafetyCodeforTransportandRelatedStorageofOrganicPeroxides(征求意见稿)(本稿完成日期:2010-10)2010-××-××发布2010-××-××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GBXXX—2010I目次前言……………………………………………………………………………………………..1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有机过氧化物性质………………………………………………………………………………15有机过氧化物分类………………………………………………………………………………26有机过氧化物的温度控制要求…………………………………………………………………27有机过氧化物减敏………………………………………………………………………………38有机过氧化物储存要求…………………………………………………………………………39有机氧化化物运输………………………………………………………………………………410标签……………………………………………………………………………………………..5附录A(规范性附录)有机过氧化物品名表………………………………………………..6附录B(规范性附录)列入《规章范本》IBC520、及T23的有机过氧化物………………38GBXXX—2010II前言本标准的第5、6、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对应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6修订版(以下简称“规章范本”)有关有机过氧化物分类、列表、包装等内容,与其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其有关技术内容与上述《规章范本》完全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GB/T1.1-2009进行了编辑性修改。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上海化工研究院、阿克苏诺贝尔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国际化学品制造商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贵根、陈正才、……。本标准为首次制定。GBXXX—20101有机过氧化物储运安全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有机过氧化物储存、运输的安全技术要求,列明了有机过氧化物具体品名。本标准适用于有机过氧化物的运输以及运输中转过程中的储存作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694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GB21178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分类程序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20591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有机过氧化物JT617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618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397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16修订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5修订版)ISO3679闪点测定-闭杯快速平衡法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TI)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CODE)3术语和定义联合国规章范本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有机过氧化物OrganicPeroxides一种有机物质,它含有两价的-O-O-结构,可看作是过氧化氢的衍生物,即其中一个或两个氢原子被有机原子团所取代。3.2自加速分解温度Self-acceleratingDecompositionTemperature(SADT)物质在运输所用的容器里可能发生自加速分解的昀低环境温度。4有机过氧化物的性质有机过氧化物在正常温度或高温下容易放热分解。分解可因受热、与杂质(如酸、重金属化合物、胺)接触、摩擦或碰撞而引起。分解速度随着温度增加,并随有机过氧化物配制品而不同。分解可能产生有害或易燃气体或蒸气。有些有机过氧化物,即使短暂地接触,也会对角膜造成严重的伤害,或者对皮肤具有腐蚀性。某些有机过氧化物在运输时必须控制温度。还有些有机过氧化物可能发生爆炸性分解,特别是在封闭条件下。这一特性可通过添加稀释剂或使用适当的容器加以改变。许多有机过氧化物燃烧猛烈。GBXXX—201025有机过氧化物的分类5.1分类程序有机过氧化物的分类程序见《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分类程序》(GB21178)。5.2未列入品名表的有机过氧化物分类未列入有机过氧化物品名表(见附录A)及包装规范IBC520或便携式罐体规范T23中的有机过氧化物(见附录B)的分类和划定类属条目,应由原产地国主管当局根据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试验报告确定有关的运输条件。5.3样品新有机过氧化物的样品或未列入品名表中的有机过氧化物新配制品的样品,如果没有完整的试验数据,而且为了进一步试验或评估而需要运输,可划入C型有机过氧化物的一个适当条目,但须满足下列条件:a)已有的数据表明样品不会比B型有机过氧化物更危险;b)样品包装方法参见《规章范本》,每个运输装置所载数量限于10千克;c)已有的数据表明,防止控制温度(如果有的话)过高而引起任何危险的分解,过低而引起任何危险的相分离。5.4联合国编号对应的有机过氧化物类型表1联合国编号、有机过氧化物类型对照表联合国编号名称和说明联合国编号名称和说明3101液态B型有机过氧化物3111液态B型有机过氧化物,控制温度的3102固态B型有机过氧化物3112固态B型有机过氧化物,控制温度的3103液态C型有机过氧化物3113液态C型有机过氧化物,控制温度的3104固态C型有机过氧化物3114固态C型有机过氧化物,控制温度的3105液态D型有机过氧化物3115液态D型有机过氧化物,控制温度的3106固态D型有机过氧化物3116固态D型有机过氧化物,控制温度的3107液态E型有机过氧化物3117液态E型有机过氧化物,控制温度的3108固态E型有机过氧化物3118固态E型有机过氧化物,控制温度的3109液态F型有机过氧化物3119液态F型有机过氧化物,控制温度的3110固态F型有机过氧化物3120固态F型有机过氧化物,控制温度的允许用容器运输的有机过氧化物列于有机过氧化物品名表中见附录A,允许用中型散货箱、便携式罐体运输的有机过氧化物见附录B。列出的每一种允许运输的物质,有机过氧化物品名表都划定了类属条目(联合国编号3101至3120),并提供了相应的次要危险性和有关运输信息的备注。5.5有机过氧化物混合物品名表中所列配制品的混合物可以划入与其昀危险的成分相同的有机过氧化物类型并按为这一类型有机过氧化物规定的运输条件运输。不过,由于两种稳定的成分可能形成比较不热稳定的混合物,混合物的自加速分解温度必须予以确定,并且如有必要,按照本标准要求施加温度控制。6有机过氧化物温度控制要求6.1下列有机过氧化物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控制温度:a)自加速分解温度(SADT)≤50℃的B型和C型有机过氧化物;b)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显示中等效应通过《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二部分所载的试验系列E确定,并且SADT≤50℃或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显微弱或无效应并且SADT≤45℃的D型有机过氧化物;和c)SADT≤45℃的E型和F型有机过氧化物。GBXXX—201036.2控制温度和危急温度控制温度是物质能够安全运输的昀高温度。假设在运输过程中包件周围的温度不超过55℃,而且在每24小时期间内只有相当短的时间达到这个温度。如发生温度失去控制,便有必要采取紧急措施。危急温度是指必须采取紧急措施时的温度。表2贮器类型、温度对照表贮器类型自加速分散温度(SADT)a控制温度危急温度单容器和中型散货箱≤20℃>20℃≤35℃>35℃比SADT低20℃比SADT低15℃比SADT低10℃比SADT低10℃比SADT低10℃比SADT低5℃便携式罐体<50℃比SADT低10℃比SADT低5℃A即包装好供运输的自加速分解温度6.3试验方法确定自加速分解温度的试验方法见《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二部分第28节。选择的试验必须能代表待运包件实际状态进行。确定易燃性的试验方法见《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三部分第32.4节。由于有机过氧化物加热时可能发生激烈反应,建议在测定其闪点时使用如必备平衡法ISO3679等使用少量试样的试验方法。7有机过氧化物的减敏为了确保运输时的安全,有机过氧化物在许多情况下是经过添加某些有机液体或固体、无机固体或水减敏。除非对个别有机过氧化物配制品另有说明,下列液体适用于减敏用的稀释剂:a)A型稀释剂是与有机过氧化物相容、沸点不低于150℃的有机液体。A型稀释剂可用来对所有有机过氧化物进行减敏;b)B型稀释剂是与有机过氧化物相容、沸点低于150℃但不低于60℃、闪点不低于5℃的有机液体。B型稀释剂可用来对所有有机过氧化物进行减敏,但沸点必须比50千克包件的自加速分解温度≥60℃。A型或B型以外的稀释剂,可添加于品名表中所列的有机过氧化物配制品,但它们必须是相容的。但是,如A型或B型稀释剂的全部或部分用另一种不同性质的稀释剂取代,有机过氧化物配制品需要根据本标准5.1的分类程序重新评估。水只可以用来对品名表中或本标准5.2规定的试验报告中注明为含水或在水中稳定弥散的有机过氧化物进行减敏。有机或无机固体可用来对有机过氧化物进行减敏,但它们必须是相容的。相容的液体或固体应该是对有机过氧化物配制品的热稳定性和危险性类别无任何不利影响的物质。8有机过氧化物储存要求有机过氧化物的储存应满足以下要求:a)有机过氧化物运输、装卸、中转过程中的储存不得超过72小时。b)有机过氧化物应储存在特定区域内,并避免阳光直射。c)有机过氧化物储存点与其他货物的隔离要求见《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d)温控设施的温度应设定成等于或低于有机过氧化物的昀低控制温度。同时,温度设定要注意避免有机过氧化物的冷冻或相态分离。经温度控制(冷却)的有机过氧化化物移出温控设施不得超过30分钟。用于储存的温控设施应配有温度显示装置,并在条件许可下配置温度报警装置。温度控制的有机过氧化物需满足本标准9.5.2和9.5.3的要求。e)有机过氧化物需保持原包装完好,不得拆开包装。f)为防止有机过氧化受到污染而降低其自身稳定性,在有机过氧化物存储设施中,不得进行任何化学品相关的操作。GBXXX—20104g)储存设施附近应配置消防设施、设备。储存与作业区域不得产生火星、火花,防止静电积聚。装卸区域应配置足够的吸收物以防可能发生的泄漏。9有机过氧化物运输9.1相关规定有机过氧化物空运应符合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有关有机过氧化物的技术要求。有机过氧化物的海运应符合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要求。有机过氧化物的道路运输应符合交通、公安等部门的相关规定。9.2运输过程中的温度控制9.2.1必要程序保持所规定的温度是许多有机过氧化物安全运输的必要特征。一般来讲必须:a)在装货前对运输装置进行彻底的检查;b)向承运人提供冷却系统的操作说明;c)有一旦失去控制时须采取的措施;d)定时监测操作温度;e)准备好后备冷却系统或备件。9.2.2温控装置冷却系统的任何控制装置和温度传感装置必须便于接近,所有电接头应能防风雨侵蚀。运输装置内空气隙的温度必须由两个独立的传感器测量,测量结果必须记录以便能够很容易地发现温度的变化。必须每隔4至6小时检查并记录一次温度。当运输控制温度低于+25℃的物质时,运输装置必须装有可见的
本文标题:有机过氧化物储运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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