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礼记》导读今本《礼记》,也称《小戴记》或《小戴礼记》,是儒家的经典之一。《礼记》中的“礼”,指的是《仪礼》(即《礼》或《士礼》);“记”是指对经文所作的解释、说明或补充。实际上,《礼记》是一部先秦至两汉时期儒家关于各种礼仪的论著以及礼学文献汇编。它的内容庞杂、繁富,综合了儒家传统礼学的各个方面,既阐释了《仪礼》所载各种礼仪制度的意义,也点滴记述了夏商周三代所传之礼,其中还记载了孔子及弟子关于礼的问答、阐释,是研究中国古代礼学的重要资料,也是研究孔子及早期儒家礼学思想的重要资料。《礼记》既可与《仪礼》、《周礼》相互补充,又可相互印证,是“三礼”中对后世产生影响较为重大的一部儒家关于礼学的代表著作,对于研究中国二千多年以来的礼仪制度、礼学思想、礼教学说、礼法道德乃至人们的行为规范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一、《礼记》的作者、成书年代及列入经书的时间关于《礼记》一书的作者,历来盛行的说法是此书乃西汉戴圣所辑。郑玄的《六艺论》云:“戴德传《记》八十五篇,则《大戴记》是也,戴圣传《记》四十九篇,则此《礼记》是也。”(孔颖达《礼记正义》)晋人陈邵在《周礼论序》中亦云:戴德删古礼二百四篇为八十五篇,谓之《大戴礼》;戴圣删《大戴礼》为四十九篇,是为《小戴礼》。后汉马融、卢植考诸家同异,附戴圣篇章,去其繁重及所叙略而行于世,即今之《礼记》是也。郑玄亦依卢、马之本而注焉。(《经典释文·序录》)《礼记》二十卷,汉九江太守戴圣撰,郑玄注。”其又云:有记合二百十四篇,“戴德删其烦重,合而记之,为八十五篇,谓之《大戴记》;而戴圣又删大戴之书为四十六篇,谓之《小戴记》。汉末,马融遂传小戴之学,融又足《月令》一篇、《明堂位》一篇、《乐记》一篇,合四十九篇。而郑玄受业于融,又为之注。(《隋书·经籍志》)因此,人们据孔颖达所引郑玄之说、《释文》、《隋志》所载而认为:《礼记》是西汉戴圣所纂辑,其四十九篇是戴圣删戴德《大戴礼记》八十五篇而成,又说汉末马融传小戴之学而补《月令》、《明堂位》、《乐记》三篇为今本《礼记》四十九篇。戴圣,字次君。西汉梁人,是戴德兄长之子,世称小戴,西汉宣帝时为博士,官至九江大守,曾以博士身份讲论《五经》于石渠阁,为当时著名儒臣。戴德,字延君,世称大戴,为信都太傅。(见《汉书·儒林传》。)《汉书·儒林传》载:“汉兴,鲁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其中,受其业者,“瑕丘萧奋以《礼》至淮阳太守”,又有东海人孟卿“事萧奋,以授后苍、鲁闾丘卿。仓说《礼》数万言,号曰《后氏曲台记》,授沛闻人通汉子方、梁戴德延君、戴圣次君、沛庆普孝公”。(见《汉书·儒林传》。)据此所记,西汉初鲁人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授瑕丘萧奋,萧奋以授孟卿,孟卿以授后苍,后苍以授沛人闻人通汉(字子方)、梁人戴德(字延君)、戴圣(字次君)、沛人庆普(字孝公),由是,《礼》有大戴、小戴、庆氏之学,此似为西汉传《礼》之宗。然而,高堂生所传,乃《士礼》十七篇,当为今本之《仪礼》,即《礼古经》,而作为《礼经》之“记”,此载最初传本是《后氏曲台记》,(曲台,西汉宫殿名。汉承秦宫制,设曲台殿。)乃为后苍所传。(后苍,字近君,东海郯人,通《诗》、《礼》,为汉博士,官至少府,曾受业于孟卿而习礼。而大戴、小戴、庆氏三家皆受学于后苍,此时均立于学官。然而,非常值得注意的是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并未收载大小戴传礼之《记》,其书目收入的有:《礼古经》五十六卷,《经》十七篇。《记》百三十一篇。《明堂阴阳》三十三篇。《王史氏》二十一篇。《曲台后苍》九篇。《中庸说》二篇。《明堂阴阳说》五篇。(又载《乐记》二十三篇)。班固所记凡《礼》十三家,五百五十五篇;凡《乐》六家,百六十五篇。对于“《记》百三十一篇”,班氏明言其为“七十子后学”所记。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也云:“《礼记》者,本孔子门徒共撰所闻,以为此记。人通儒各有损益。”按《经典释文·序录》而确定《礼记》篇章作者的有:《中庸》:是子思伋所作(郑玄《礼记目录》云)《缁衣》:公孙尼子所制(《释文》引刘瓛说)《月令》:吕不韦所撰(郑玄云)《王制》:汉时博士所为(卢植云)以上各说现代学者并不认同,尤其是其中的《月令》篇吕不韦修自何人何时之作,《王制》一篇汉时博士录自哪里等均未言明,皆给后人留下疑问。但是,1993年在湖北荆门郭店出土的战国楚简中,有《礼记》中《缁衣》篇残简,则可以证明此篇确实出自于先秦人之手。可见《礼记》四十九篇为戴圣所传,实是郑玄在《六艺论》中首倡。因而可以确信,至晚在东汉中期时已有《礼记》四十九篇之传本。由于郑玄为《礼记》作注且言其四十九篇乃戴圣所纂辑,便使此说传于后世;至唐代,孔颖达《礼记正义》、陆德明《经典释文》也采用郑说,更使此说代代相传。总之,《礼记》四十九篇是东汉以后才开始流传,即使是确定为戴圣所传,然而并未能尽知其四十九篇所记之人。但可以肯定,它是“孔子门徒共撰所闻”,“七十子后学”所记,是一部出自于从先秦至汉代诸儒之手的著作,广泛汇集了研究礼学、传讲礼经的诸多儒者的思想观点或主张,这一点毋庸置疑。《礼记》被列入经书,则是在唐朝时期。唐代之始,经学即得以振兴,唐统治者十分重视儒教,唐太宗以儒学多门、经籍久远、章句繁杂且文字多讹谬之由,诏国子祭酒孔颖达与诸儒撰定《五经正义》,凡一百七十卷,并有颜师古考订《五经》文字,撰成《五经定本》。孔颖达所定《周易正义》、《尚书正义》、《毛诗正义》、《礼记正义》、《春秋左氏传正义》之五经正义,使经学得到前所未有的大统一。此后,经典的其他注疏不复独存,《五经正义》之文成为天下之人习诵之圭臬。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孔颖达《礼记正义》的撰成并被颁之于天下,《礼记》于《三礼》中第一次脱颖而出,而且《礼记》第一次在朝廷的诏告下正式升成为“经”,并在唐代形成了《礼记》独盛的状况,这是经学史上的大改变。二、《礼记》的篇章结构与分类《礼记》四十九篇,记载了夏、商、周三代特别是周王朝的典章制度以及冠婚丧祭燕射朝聘等礼仪,当然也夹杂了汉代初期的礼仪制度,它广泛地阐述了儒家关于礼制的精神以及构建礼制的意义,集中地反映了儒家礼治的思想和主张。《礼记》的内容非常庞杂,有的篇章内容相对集中,阐述某一方面;有的篇章则杂乱无序,每节内容又相互独立,毫不相涉。其四十九篇内容据郑玄《目录》引刘向《别录》之言,可知刘向曾将《礼记》四十九篇分为九类:一、属“通论”者有十六篇:《檀弓》上、下《礼运》《玉藻》《大传》《学记》《经解》《哀公问》《仲尼燕居》《孔子闲居》《坊记》《中庸》《表记》《缁衣》《儒行》《大学》二、属“制度”者六篇:《曲礼》上、下《王制》《礼器》《少仪》《深衣》三、属“吉事”者有七篇:《投壶》《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四、属“丧服”者有十一篇:《曾子问》《丧服小记》《杂记》上下《丧大记》《奔丧》《问丧》《服问》《间传》《三年问》《丧服四制》五、属“祭祀”者有四篇:《郊特牲》《祭法》《祭义》《祭统》六、属“明堂阴阳(记)”者有二篇《月令》《明堂位》七、属“世子法”者有一篇《文王世子》八、属“子法”者有一篇《内则》九、属“乐记”者一篇《乐记》刘向的分类法,已被数家学者指出其分类缺乏科学性,分类标准也不尽统一,如其制度、丧服、祭祀、世子法、子法等五类是按内容来分类,明堂阴阳(记)、乐记则是按记文的出处来分类,通论乃是以文体来分类,吉事则又是根据文章内容的性质来分类的,等等。(见杨天宇《礼记译注》第17页,王锷编著《三礼研究论著提要》第226页。若论刘向对《礼记》四十九篇的分类,确有其不当之处,如《别录》列“吉事”、“丧服”、“祭祀”三类,若按“丧服”即属凶礼、“祭祀”即属吉礼而论,《别录》所分此三类则难言其准确。孔疏中曾释“五礼”云:“《舜典》云类于上帝,则吉礼也;百姓如丧考妣,则凶礼也;群后四朝,则宾礼也;舜征有苗,军礼也;嫔于虞,则嘉礼也。”其后孔氏又言:“其实事天地唯吉礼也。”那么,以此而言《郊特牲》、《祭法》、《祭义》、《祭统》等篇所述的祭祀天地、群神、社稷之礼当属吉礼,但其又列出“吉事”之属,在内容性质上似有繁复之嫌。近代学者梁启超著有《要籍解题及其读法》,将大、小戴《礼记》篇目混合在一起,按内容将其归为十类,(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0年11月影印。)可为一家之说。梁氏分类如下(仅摘小戴《礼记》四十九篇):(甲)记述某项礼节条文之专篇。如《投壶》、《奔丧》等。又《内则》、《少仪》、《曲礼》上下之一部分。(乙)记述某项政令之专篇。如《月令》。(丙)解释礼经之专篇。如《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丧服四制》等。(丁)专记孔子言论。如《丧记》、《缁衣》、《仲尼燕居》、《孔子闲居》、《哀公问》、《曾子问》等。(戊)记孔门及时人杂事。如《檀弓》上下、《杂记》上下之一部分。(己)制度之杂记载。如《王制》、《玉藻》、《明堂位》等。(庚)制度礼节之专门的考证及杂考等。如《礼器》、《郊特牲》、《祭法》、《祭统》、《大传》、《丧服》、《奔丧》、《问丧》、《间传》等。(辛)通论礼意或学术。如《礼运》、《经解》、《祭义》、《三年问》、《乐记》、《学记》、《大学》、《中庸》等。(壬)杂记格言。如《曲礼》上下、《少仪》、《儒行》等。(癸)某项掌故之专记。如《文王世子》。梁氏的分类,虽然不尽恰当,如其(丙)类将《冠义》等七篇归为《仪礼》十七篇之传注,未免有些牵强。值得重视的,是今人王文锦的分类,(见《经书浅谈》,中华书局1984年版。)其更便于我们对《礼记》分类的理解。王文锦将《礼记》划分为八类:(1)对某项礼节予以专述。如《奔丧》、《投壶》,其体裁与《仪礼》相近,是对《仪礼》的补充。(2)直接解释、说明《仪礼》。如《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丧服四制》。它们分别解释、说明《仪礼》中的《士冠礼》、《士昏礼》、《乡饮酒礼》、《乡射礼》、《大射礼》、《燕礼》、《丧服》诸篇,跟《仪礼》关系最为密切。(3)杂记丧服丧事。如《檀弓》、《曾子问》、《丧服小记》、《杂记》、《丧大记》、《奔丧》、《问丧》、《服问》、《间传》、《三年问》、《丧服四制》等。(4)记述专项礼制。如《王制》、《礼器》、《郊特牲》、《玉藻》、《明堂位》、《大传》、《祭法》、《祭统》、《深衣》等。(5)记述日常生活礼节和守则。如《曲礼》、《内则》、《少仪》等。(6)记述孔子言论。如《坊记》、《表记》、《缁衣》、《仲尼燕居》、《孔子闲居》、《哀公问》、《儒行》等(不过,据后人考证,它们中多为战国末或秦汉间儒生假托孔子答问之作,《礼运》等也属此托名之作)。(7)结构比较完整的儒家论文。如《礼运》、《学记》、《祭义》、《经解》、《大学》、《中庸》。(8)具有专门目的的篇章。如用于授时颁政的《月令》,意在为王子示范的《文王世子》。王文锦的划分摭采众人之说,还是优于前人的。此说有利于人们对《礼记》驳杂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三、《礼记》的主要思想内容(一)阐述儒家的政治理想及以礼治世的政治主张1.人类社会的“大同”与“小康”儒家的学说历来以积极入世、匡扶天下为己任,孔子“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中庸》)之意,是深感于尧舜、文武之君贤能与圣明之道而发出的旨在力主当世君王遵循先圣之典范的倡言。孔子所倡言的臻治社会,是“大同”的理想社会: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礼运》)但这种臻至的“大同”,是“上古”时代的理想社会。孔子认为,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这种“大同”也仅仅是社会理想而已,他主张用三代时期贤明圣王禹、汤、文武时代的治国之略来建立当世的小康社会,即“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礼运》),以礼义为纲纪,谨慎地实行礼制,以此来彰明道义,成就信用,明察是非,倡导仁爱、谦让、礼貌之行,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既有差别,又有和同,从而构建一个差
本文标题:礼记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91415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