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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来湖水绿如蓝BY:罪化/王十一1今年的冬天,格外寒冷。按照定例,亲王府里每过了立秋就会发放寒衣。即便是负责扫除的低等下人,也能得到三件厚实的夹袄。然而眼见到了冬至,燕染还是只能将两三件单薄的秋衣叠起来穿。并不是管事的落了他的份儿,而是有另一桩听来荒唐,却又无可奈何的原因。自从被涟亲王从胡夷之地带回府内以後,燕染便一直住在後花园北边的一间柴房里。前几日北风乍起,破屋实在寒冷异常。与他同住的仆役小秋见他抖得可怜,於是便好心要替他拾点柴火来取暖。走到沈赢秋沈公子借住的揽菊轩外,正见一堆长长短短的木材。这几天落雨,木材被淋了个湿透,散乱无章地堆放在角落。小秋自然以为是没用的杂料,便麻利地搬了回去给燕染。拜他所赐,四面透风的小屋冒了几日的黑烟,却总算是不那麽寒冷了。然而等到雨停之後数日,库房里突然来了个凶神恶煞的差役,指著余下的一点木屑说他们坏了好事。原来堆在沈公子门外的并不是什麽烂木剩材,而是南方少有的鸂鶒木,被涟亲王命人从北方运了一批过来打造家具,仅剩了这一些。正巧听说沈公子那里在准备过冬的炭火,於是竟命人将那剩下的佳木拉了一车,说是要送与沈公子取暖。偏偏那沈赢秋是不吃这一套的,竟如数地丢到了後门头堆起来。转眼过了几天,亲王开始打听这一堆木头的下落,却听说是废在了那个病怏怏的异族俘虏手上。澹台燕染,澹台燕染,涟亲王李夕持毫无感情地咀嚼著这个名字。它属於那个曾经在胡地漫天黄沙中俘获了他的目光的少年;也属於如今这个死气沈沈,宁愿充作苦役,也不愿在宾客面前跳一曲胡旋的木讷下人。李夕持没有耐心去等待一个下人的“回心转意”。在他的这一生里,至少在他前二十六年的计划中,所有的爱意与耐心,都只会给与沈赢秋一人。沈赢秋是江南吴地才高八斗的翩翩才子,是李夕持微服出游时偶然遇见的。他折服於他馥郁的书香,卓绝的文采,以及豁达的风骨。於是不久之後便以真身相见,并还要举荐他入朝为官。然而沈赢秋却偏是个不喜仕途的浪子,一见亲王现身便立刻冷淡三分。何况他并无龙阳之好,对於李夕持过分的殷勤也隐约觉得不妥,所以半年之前便开始与他疏远。可万没想到沈家突遭祝融之祸,虽无人员伤亡,沈赢秋却成了个无家可归之人。恰在这时,李夕持自胡地远征归来,便“顺便”请他暂住进了府内。沈赢秋并不是一个傻子,每每想到这其中的蹊跷,就很有些咬牙切齿的感觉,行为上自然也开始放肆起来。花开并蒂,各表一支。这边,库房的小厮将鸂鶒木的下落禀报上去,李夕持浓眉一锁,便冷冷地发落道:“既然是偷盗了薪炭取暖之物,那就罚他们过一整个寒冬。”他并没有说明细责,但属下的处罚也可算是狠毒:竟然命燕染将夹有棉絮的冬衣拿出来,拆做了揽菊轩门里的脚垫,余下的也不再还给他,而是塞进了狗窝,充作犬只御寒之物。对於这样的处罚,燕染并没有提出抗争。何况以他目前的处境,抗争又有何用?小秋知道是自己闯的祸,於是执意要将自己的一件夹袄让给他。燕染没有拒绝,可也没有立刻将那件夹袄穿在身上。因为有个秘密让他必须将这件夹袄留做更重要的用途。而这个秘密,他从未说与任何人知道。澹台燕染,这个百刖族长之子,有著与世界上任何男性不尽相同的身躯。这是整个百刖族的秘密。传说五百年前,百刖曾经遭受过异族的侵略,最後只剩下顽强奋战的两位男性爱侣。天神被百刖族人顽强的精神所打动,施展神迹让其中一位男子得以怀胎,终於延续下了百刖族的血脉。从此之後,百刖族中便开始有少数男性同时拥有受孕以及授孕的能力。他们被称为“神之子”,是百刖之民所信仰的神灵的人间象征。澹台燕染,他是一名不折不扣的男子,却正有著天赋的体质──只要与一心爱恋的男人结合,就有可能会诞下子嗣。然而令他感到无力而恐惧的是:自己的腹中已隐约有了另一个生命的动静。生命的另一半,只有可能来自於一个人。2燕染是在胡夷的大沙漠上遇见的李夕持。确切来说,是李夕持在茫茫的沙漠上看见了燕染的蜃影。蜃楼里的燕染正骑马追逐著一只沙狐,正午的阳光洒在他精致的五官上,映著那红唇与灵动的眉眼,映出一粒粒剔透的汗珠。他的小未婚妻站在一旁,可容貌却远不及夫婿一半的美好。刹那间,李夕持爱上了这个沙漠中的精灵,那是一种与江南公子全然不同的风情,他充满了生气的,阳光或者火焰一般的魅力,让人不禁想要抢过来,让光亮同样点燃自己的生活。从那之後,李夕持便开始在沙漠上打听著蜃楼中的少年。很快的,大焱王朝的铁骑所过之处,便开始诞生出一个传说:天朝上国的亲王看上了一个沙漠少年,谁能够将那少年找出来献上去,谁的民族就能够获得最宽厚的待遇。最终,李夕持找到了百刖。也找到了族长的儿子──燕染。一开始,大焱朝的军队说是要和百刖联手统治沙漠地区,然而和平互利的日子仅仅过了不到半年,弱肉强食的战争又开始了。百刖的失败亦在情理之中。而燕染,也终於从百刖的王子,沦为涟亲王李夕持营帐里的一个小小的性奴。对於燕染来说,那是一段从天国跌落地狱的痛苦经历。直到今日,他还清楚地记得沙漠上落日时的金光。来自沙漠尽头的异国亲王立在落日下,战甲带著战神的光芒。他说要与百刖联盟,共同执掌沙漠世界,也确实攻陷了几座部族,建立起空前强大的沙漠王国。强者的魅力能够让世间的万物折服。更何况是一个小小的百刖之民?燕染无法否认,那时的自己深深仰慕著那个来自异国的亲王。那是一种超越种族与性别的爱恋。曾经,他们一同坐在深蓝色的夜空下。李夕持将自己的佩剑换他一口百刖的美酒。而燕染为李夕持讲述百刖的故事,也不经意地说出了男人相恋的传说。李夕持并没有相信男人生子的传闻,却认为这是燕染对他的一种暗示。然後,一切似乎顺理成章。某天晚上,依旧是在漫天的星光下。李夕持将燕染骗到沙漠里,压倒在松软的沙地上。他狂乱地亲吻著他,撕开他的衣服。在他耳边倾诉著自己压抑已久的热情。燕染从未接受过如此热烈的情感。从惊讶到羞骇,最终至於沦陷不过只在片刻之间。他被李夕持拥抱著,在沙地上翻滚,裸裎的身躯沾满了金色的碎屑,李夕持熟练地将他一次次地领向高潮。狂乱的一夜即将结束,燕染怀著幸福的心情在爱人的臂弯里合上眼睛。他觉得自己仿佛睡在波涛之上,那种他从未见过的,被称为“海”的大湖,令他心中洋溢著温暖和平静。然而当他睁开眼睛,却发现自己躺在颠簸的马车里。是李夕持带走了他。强盛的大焱国根本不需要与小小的百刖进行合作。仅仅是在一夜之间,铁骑就荡平了部族的核心所在。然後燕染醒了,裹著毯子躺在李夕持的脚下。他的部族灭了,小小的未婚妻被人带走,族里的男人们被杀或成为俘虏,连身为族长的父亲也下落不明......唯有李夕持依旧在他身边,低语著:“你是我的,我要带你走。”他们走了三天才出了沙漠。燕染一路都在沈默,李夕持害怕他自尽,一直将他的手捆绑著,并特意抓了一个百刖的小孩过来侍奉。燕染不忍那孩子受苦,更怕李夕持拿很多的族人作为要挟,因此心中虽然衔恨,却也无法不服从。但是距离沙漠越远,他心中的火光便也一点点地黯淡了。虽然是在行程中,但那几天,李夕持却夜夜索求燕染的身体,将那梦寐以求的拥在怀里。当他很快就开始回味著在沙漠上的那第一次。因为此时此刻,自己拥抱的不过是一具有著温度的尸体。经过月余的跋涉,涟王的大军终於回到了都城。燕染被领进亲王府。那里没有金色的沙,没有恢宏的浑圆的落日。小桥曲院的风雅是婉转奉迎的媚色。亲王府极大极大,是沙漠上的小小部族所无法想象的。来往客人们都穿著五颜六色的绫罗绸缎,戴金银首饰,每个人看起来都富裕仿佛一族之长。这其中有皇族的贵胄,有朝臣公子,也有富家巨贾,不知是出於什麽样的心思,李夕持将燕染拉到这些宾客面前。於是燕染就见到了沈嬴秋。那一刻,沈赢秋依旧没有表情。只是安静地站在角落里。但当他来到时,李夕持眼中就再没有别人。他走过去拉著沈赢秋的手,让他过来看异族打扮的燕染,仿佛欣赏著一种稀少的珍兽。处於各种目光交杂的中心,燕染依旧固执地挺直了脊背。他看见沈赢秋的目光中闪过鄙夷,而後低声嗤笑了一句。李夕持立刻变了脸色,挥手命令管家将燕染带了下去。同是李夕持曾经迷恋的两个人,命运却在此时发生了转变。这天晚上,在王府的宴会上,酒过半酣李夕持竟然让燕染穿上胡地女人的服饰,献舞一曲。五光十色的鳞片与绸缎摆在他眼前,从胡地俘虏而来的乐师们已经开始调弦。然而燕染却只是默默地立在原地。侍女们犹犹豫豫地上前将精美的衣袋系在他腰上,却未料到燕染忽然突然将她们推开,一手抓著衣带向地上摔去。炫目的珠玉飞散开去,宛如一场不祥的暴雨。举座皆惊。李夕持大怒,狠狠地甩了燕染一个耳光。猝不及防,燕染一头撞在亭柱上。殷红的血与漆红混做一处,让他在一瞬间的恍惚中仿佛看见了沙漠的落日。连月来族灭家亡的巨大打击和不服水土的颠簸之苦,与这股蛮力一起,将他击倒在地。迎面撞上的是冰冷的青石地板,不再有金沙的温度。李夕持出手很重,全然不复沙漠上的温柔。残留的意识中,燕染依稀觉得自己的头发被扯住了,他听见那曾在他耳边软语的声音冷酷地喊道:“你不服,我就让百刖灭族!”3不服?如何敢於不服?燕染嘴角噙著鲜血,慢慢地笑。原来自己是一只被抓来展览的猎物,愚蠢地爱上了冷血的猎人。在曾经的爱语温存的背後,等待自己的是冰冷的枷锁和牢笼。李夕持要的不是澹台燕染,而是一具美丽的躯壳,是一个听话的木偶。李夕持爱的人是沈赢秋。他对沈赢秋温文尔雅,会包容沈赢秋的放肆出格,他的目光会追随著沈赢秋的身影,寻找机会与沈赢秋搭话......可是一个月前,李夕持那炽热的爱语似乎还在耳边。被骗了,先爱上的人总是会输。心痛,不甘,可燕染却已无力再做挣扎。此时此刻他甚至连站起来的气力都没有了。宾客们早已经没了欣赏歌舞的兴致。纷纷用同情或冷酷的目光观望著这个被掳来的异族少年。燕染并没有求饶。他摇晃著站起身、跌倒,再站起、再跌倒,素色的衣衫上沾满了斑斑点点的血迹。直到最後李夕持也变了脸色,让侍卫将他带下去医治。那天之後,燕染昏迷了三天三夜,他曾经光洁的额角留下了一道寸长的伤疤。在他昏迷的时候,李夕持去过他的身旁。李夕持站在床边,看著熹微晨光中那一张变得苍白而虚弱的脸。曾几何时,那阳光一样的少年竟然变得如此黯淡?李夕持的手掌在燕染额际的白布上停留,心中有一种隐约的惆怅。像是打破了一件珍稀的宝物,或是遗失了什麽。然而真的让他形容,却又模糊不清了。俱寂的万籁中,他忽然听见燕染在昏迷中呢喃,说著百刖的语言,念著故乡金色的沙漠,唤出父母的名字,甚至呼唤过那个小小的未婚妻,却自始至终不曾念出他李夕持的名字。并不承认自己心中的失落,李夕持却想要立刻打断这恼人的梦呓。他粗暴地将手按在燕染的肩上,用力摇晃著;可等到燕染终於痛苦地呜咽了一声,似要醒来,他却又烦躁地踢门而出,再也没有回来。此後不久,燕染被从厢房移去後院,开始了作为杂役的生活。因为缺少得当的治疗,那块伤疤永久地驻留在他的额角上。然而这样,却让燕染的心渐渐平静下来。因为李夕持不再找他侍寝,甚至不再出现在他面前。是因为那道疤痕的缘故吧,高高在上的涟亲王怎麽会去欣赏一个瑕疵品?更何况,李夕持真正爱的人──那个清冷孤傲的沈赢秋又搬进了王府里。有很多次,在扫除、培土、搬运库粮的时候,燕染曾经远远地看见他们的身影。他们在後花园里吟诗作对,赏花喝酒,虽然距离远得不足以让燕染听清楚他们的话语,但他心中却依旧记得,李夕持的风度,他的耐心与柔情,曾经是个什麽模样。只是,沙漠上的那一场虚假的爱情,已经成为蜃影。燕染并不打算永远留在涟王府。他知道自己应该离开,必须离开。然後去寻找被俘虏来到焱朝的其他同胞,然後一起回到沙漠去。然而目前,他也知道自己并没有这个能力。水土不服,大伤初愈,今时今日的他已经不复往日的康健,更无法经得住长时间策马驰骋。更何况大焱不比沙漠,是一个每行走一步都必须考虑後果的地方,若是想要离开这戒备森严的亲王府,比拼武力显然是行不通的。他必须等待,等待著自己完全被李夕持遗忘的那一天,等待著平地刮起一阵东风,将他带出这座灰色的囚笼。可是很快的,燕染终於发现自己并不是“大伤初愈”那麽简单。莫名地晕眩、恶心、持续的低热和腹部胀痛,一切都和百刖族那个秘密中的秘密几无二致。燕染不敢亲王府里的医官为自己号脉,而是偷偷地从厨房偷了一瓶清酒,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慢慢地呷下,却立刻痛得浑身抽搐起来。那是另一个生命自我保护的警告。百刖族传说中,神明赐予的孩子,在父亲体内就懂得自我保护,若是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