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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就业和创业专题(60例)1、网民红旗问:企业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进行招聘?答:企业招聘员工,可以到各级人力资源市场或人才市场进行现场洽谈招聘,也可以委托这些市场为您代招员工。另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青岛晚报、青岛早报和半岛都市报都设有招聘专栏,您也可以通过这些媒体或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信息。到市场办理招聘手续,需携带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招聘简章及经办人身份证明等。2、网民111问:有什么渠道帮助可以帮助大龄失业人员(男50、女40)找工作?答:为更好地解决大龄失业人员就业问题,我市出台了一系列帮扶政策。大龄失业人员可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在社区内从事灵活性就业,符合条件的,政府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如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可享受每人每月360左右的社会保险补贴。也可以自主创业,可享受5—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及4000元的自谋职业扶持金。3、网民善良问:政府对未就业残疾人有什么帮扶政策吗?答:残疾人从事规定的灵活就业项目的,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被用人单位招收录用的,可享受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从事个体经营的,可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自谋职业扶持金。4、网民123问:如何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能不能和失业证一同办理?答:根据我市政策规定: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大龄(指女满40周岁,男截止2005年底满45周岁的)、身有残疾、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等9类人员,由个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在申领失业证时可同时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在此之前已领取失业证的,需单独提出申请。5、网民牛牛问:我今年38岁,已经有一年以上没有就业,这样算不算就业困难人员?答:按照我市现行政策规定,本市户籍人员,由用人单位解聘或者终止合同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且每个月都有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求职记录的,可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6、网民青岛人问:今年企业招用了一些就业困难人员,请问可以享受社保补贴吗?答:各类用人单位新招用本市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协保人员除外),签订1年(含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招用人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在岗人数给予用人单位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以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20%、基本医疗保险9%、失业保险2%的比例计算。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按年拨付,于投缴保险次年1月底前,到市就业服务中心提报申请。7、网民gai827问:因企业破产而失业,若有单位愿意招用我,政府有什么优惠政策吗?答:原单位办完解聘备案,个人到户口所在街道保障中心进行失业登记时,可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被新用人单位招收录用,签订1年(含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招用人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在岗人数给予用人单位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按年拨付,于投缴保险次年1月底前,到市就业服务中心提报申请。8、网民yy问:请问单位招失业人员有什么优惠政策吗?答:用人单位招用经认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以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照基本养老保险20%、基本医疗保险9%、失业保险2%的比例计算。9、网民海鹏问: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是如何规定的?答:经认定的市内四区就业困难人员,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了灵活就业登记,并且在社区内从事指定的社区服务项目,如家政服务、病人看护、小学生接送、小餐桌服务、早夜市经营、修鞋理发等,月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且个人以青岛市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性就业人员,可以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实行先缴后补办法,每季度申报和发放一次。五市三区按照当地政策规定办理。10、网民53问:我本身是国企,又是烈士子弟,又是退伍军人,2003年单位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给了我6万的经济补偿,不知道这个钱是怎么算的?而且我现在57了,又失业了,工作不好找,请问政府对我这种情况有没有相关政策?答:关于您问的经济补偿问题,需要您向原单位或原单位主管部门咨询。为帮助大龄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帮扶政策:如被用人单位招用,可享受到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如果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可享受到5-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并给予4000元的一次性扶持金或每月200元的摊位费补贴。如果从事社区内规定项目的灵活性就业,可享受每人每月200元的灵活性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具体办理程序您可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咨询办理。11、网民王森问:我是四方区洛阳路中心管辖的大龄失业人员,2010年3月10日到社区填“大龄失业人员补助申请表”,因工作需要外出误了填表的机会。请问第一季度的补贴能补发吗?答: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是按季度申报的,按政策规定不能补办,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可累计计算,按政策规定可累计领取36个月,在领取完36个月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可享受到退休。12、网民新生问:现在社区居委会有一部分人员是退休人员再任职,而现在又有很多的失业人员、未就业的大学生都找不到工作,对这个问题怎么看?答:社区居委会是一个群众性组织,社区居委会主任由居民选举产生,工作人员由居委会聘用,民政部门正在采取积极措施,提升社区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对失业人员和未就业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我市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和创业优惠政策,我们将狠抓政策落实,进一步搞好就业服务,促进失业人员和未就业大学生尽快找到工作。13、网民希望问:我今年41岁,工作很不好找,政府还有公益性岗位提供给就业困难人员吗?答:考虑到我市目前公益性岗位总量已较大,今年将对公益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各区在控制岗位目标出现空缺时,可以为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公益性岗位。14、网民33问:我是53岁的失业人员,如何申请公益性岗位协管员工作?答:目前,我市协警员等社会公益性岗位及社区公益性岗位已达到1.6万个,今年将实行总量控制,暂时不招收协警员等社会公益性岗位。15、网民xiaoxiao问: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公益性岗位协理员是否享受带薪年假?答: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开发、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的,在一定期限内从事公共管理和公益服务,不同于正规就业的岗位。因此,我市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不享受带薪年假等政策。16、网民青岛问:市北区的劳动协理员,现在协理员的工资是不是已经低于2010年的最低工资标准,什么时候涨工资?答:考虑到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和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生活水平等实际情况,我市从6月1日起,提高了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含劳动协理员)的岗位综合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调整为880元。加上政府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的139.7元,个人应得月报酬为1019.7元,高于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17、网民lj问:请问我应该去哪个部门或者从哪些渠道了解国家现行支持再就业和新办企业优惠政策?答:您可以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税务部门网站查询相关政策,也可拨打12333电话咨询就业政策,拨打12366电话咨询税务政策。18、网民青岛人3029问:我市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有什么扶持政策?答:我市市内四区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可以按规定申请10-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享受全额贴息;可以申领4000元的创业补贴,创办企业第一年内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或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按照每招用1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企业新招用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五市三区政策根据实际情况由各区(市)制定。19、网民135问: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哪些扶持政策?答:市内四区户口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可以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政府给予贴息;微利项目是指除国家限制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植养殖等各类经营项目;同时可以享受4000元的自谋职业扶持金或每月不高于200元的标准给予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的期限不超过两年。五市三区人员由当地政府根据情况自行制定。20、网民朱珠问:失业人员,最近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主要经营图片设计、绘图设计,请问怎样申请创业扶持金?去哪里申请?答:我市失业人员于2009年1月1日以后创办个体经营的,可以按规定享受最高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以及4000元自谋职业扶持金政策或经营场所租金补贴政策。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21、网民风雨问:还可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吗?答:在2008年底以前,《再就业优惠证》是享受各项促进就业政策的凭证。从2009年1月1日起,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青政发[2008]50号文件精神,享受各项促进就业政策不再以《再就业优惠证》为凭证,目前已不再发放《再就业优惠证》。22、网民4045问:我是06年办的再就业优惠证,一直没用上,我想问这个证现在是否还有用?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的审批最后期限在2009年12月31日,在此之前已核准享受优惠政策的,可享受最长三年的优惠政策;对于2009年底前未使用的《再就业优惠证》,属于无效证件。享受各项促进就业政策不再以《再就业优惠证》为凭证。23、网民4045问:以前持《再就业优惠证》,在办理工商执照、代码证和税务登记时可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在还可以享受吗?答:在2008年底以前,《再就业优惠证》是享受各项促进就业政策的凭证。从2009年1月1日起,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青政发[2008]50号文件精神,享受各项促进就业政策不再以《再就业优惠证》为凭证,但享受优惠政策的审批最后期限在2009年12月31日,在此之前已核准享受优惠政策的,可享受最长三年的优惠政策。对于2009年底前未使用的再就业优惠证属于无效证件。24、网民4045问:我现在持有的《再就业优惠证》(经过年审了),就视为已核准享受优惠政策?另外如果是,我如果想自己创业,我还能享受从10-12年这三年的优惠吗?因为最长是三年吗?答:如果您未使用《再就业优惠证》,不视为已核准享受优惠政策,享受创业优惠政策不以《再就业优惠证》为凭证。如果您现在想创业,可凭失业证享受相关优惠政策。25、网民哈哈问:失业人员创业如何申请自谋职业扶持金?答: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3个月以后,可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并填写《自谋职业扶持金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①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失业人员的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⑤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⑥返乡农民工本人外出务工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6、网民咨询问:如何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答:本市户籍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向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如果您创办企业,可申请10到2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到户口所在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其中,通过担保人担保的,需提供担保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证明、单位盖公章的收入证明,担保人亲笔签名摁印的担保书。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婚丧偶的,提供相应证明;房屋抵押的,提供房权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证明、房产证、由房权人、房屋产权共有人亲笔签名摁印的房产担保承诺书。房权人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婚丧偶的,提供相应证明。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财政全额贴息。27、网民彩旗问:10-20万小额担保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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