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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监理理工工程程师师联联系系单单(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应发给建设单位的联系单)工程名称:××××××项目编号:B—事由关于第一次工地会议签收人姓名及时间致:××××××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和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是业主、监理单位、承包人进入工地后的第一次正式会议,也将是业主、承包人和监理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一次机会。第一次工地会议中建立起来的工作程序、规定及达成的共识将会对今后项目的顺利实施起到极大的推动。会议通知一般由监理单位发给各参加单位,第一次工地会议建设方发言通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单位派驻工地的代表名单及业主的组织机构;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相关法规,××××监理承担本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负责对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理。工程进度款支付程序是:施工单位的支付申请必须经总监签字认可后持有总监签字的支付证书才能到业主的财务部门办理;工程签证程序为:必须经业主现场代表、监理、现场审计人员签字认可;工程变更程序为: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均需通过业主代表、监理认可才能实施,所有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发给监理、再由监理转发给施工单位。3.介绍本工程的质量、进度目标。4.建设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通常包括:工程占地、临时用地、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电、拆迁以及其他与工程开工有关的条件;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情况;资金筹集情况;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安排情况;测量放线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原始点座标、高程资料。5.对施工单位的准备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6.为加强项目现场的质量、安全文明管理,使现场管理规范化、程序化,业主将和各施工单位签订《项目现场管理规定》以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附件1:《项目现场管理规定》共6页附件2:《工程变更流程控制图》共4页)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注:本联系单分为对建设单位联系单(B31)、对承包单位联系单(B32)、对设计单位联系单(B33)。江苏省建设厅监制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附件1:××××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为了确保工程项目总合同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做到安全生产,搞好文明施工,对承包人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本规定是对施工承包合同的有效补充(如与施工合同有矛盾的内容,以施工合同为准),承包人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在执行本规定的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几个主要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监理公司作为工程项目的总协调方,应从工程的大局和整体利益出发,并充分考虑参建各方的客观情况和根本利益,公平、公正、公开的协调和解决矛盾与争议。2、总包负责原则。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由总包单位负责,各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3、协调管理原则。当总包与分包、分包与分包单位之间存在矛盾及争议而无法协商解决时,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协调解决。4、适度违约处罚原则。在工程建设期间,各方应严格遵守本管理规定,否则按相应条款予以处罚。第二节管理程序一、管理程序承包人和监理单位应严格遵守××××工程有关工程管理程序。1、工程现场签证程序:项目建设要求承包人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如属设计图纸原因或应发包人要求而进行变更的,须先填写签证申请表,经发包人核准后方可进行变更,并按下列程序进行签证。(1)申报方填写变更费用(增/减)预算报审表见表1(主要目的是核价)→监理公司、跟踪审计单位对施工方案和预计工程造价进行初审,并判定是否属于合同外,主要审核申报方申报的各单价,报发包人、项目管理审核确认后执行→申报方填写工程签证单见表2(主要是工程量)→监理公司、跟踪审计根据现场实际审核确认工程量,报发包人、项目管理审核确认后执行→申报方根据之前发包人批复的单价和工程量,填写变更费用(增/减)报审表见表3(含工程量和造价)→监理公司、审计单位根据之前发包人批复的单价以及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对申报方申报的工程造价进行审核→发包人专业工程师对施工方案和工程量、造价进行审核确认。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2)对于紧急情况下工程的签证,应先向发包人进行定性申请,经监理单位、审计单位和发包人认可后,可先施工再补办签证。(3)签证要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时效期限进行办理。2、工程预结算审核管理程序(另详工程施工合同)3、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程序(1)、工程进度款根据工程承包合同规定金额、时限、付款方式和工程计量等条款进行拨付,同时参照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数量、质量和其它合同条款的履行情况。(2)、承包人申请工程进度款之前必须先由承包人提交工程施工进度表,列出工程形象进度和完成工作量明细表。(3)、监理公司对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双签审核后交发包人进行审定。(4)、对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承包人须积极主动整改,如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承包人应暂停申请工程款。二、工程文件往来规定1、所有工程文件的往来必须按程序报送,承包人报送发包人的工程文件须先报送监理单位(合同规定须直接报送发包人的除外),然后由监理审核后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发送的工程文件都应先发送给监理,由监理按程序发送给承包人。2、工程文件都要严格分类、编号,进行规范管理,工程文件的往来严格实行登记制度,各单位应有专人负责文件的发送和接收。发包人要求工程文件须提供电子文档和书面两种形式(确有困难时可采用传真方式,但必须补送原件)第三节开工前准备工作一、组织管理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应于开工前5天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交下列资料(各类资质证书验看原件后留复印件):1、工程施工现场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名单;2、工程项目经理、技术总负责人任命文件、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3、工程各专业施工技术负责人名单与职称证书;4、工程技术工人人数、技术等级、特殊工种操作证;5、施工机械配备一览表;6、质量检查员、安全员任命书及上岗证;7、列出应参加每周工地例会人员的名单,并说明职务及其专业责任。以上七种文件必须与投(议)标时向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一致。如有不符应书面报告发包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人并说明理由,如未书面报告发包人或理由不充分的,发包人将视为直接故意违约而采取处罚措施。开工前5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提交上述七种文件,发包人将采取下列措施:1、经发包人催办,开工前5天内虽然能够提供上述七种文件,但与投(议)标时向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不相吻合,根据实际情况,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2、上述七种文件开工前5天内没有完整、及时地报送发包人的,迟一天罚款人民币300-500元。二、技术管理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时间送交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批。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需要修改的,应按整改要求进行修改,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重新送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查。2、做好红线、轴线、标高、控制点的定位、测量工作。3、承包人应及时办理其职责范围内的报批手续,不得影响施工。4、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关管理制度。5、按档案管理规定收集、整理、保管交工验收所必须的各种原始资料。6、开工前进行图纸会审。7、在图纸会审时,承包人应熟悉和深入理解施工图纸的设计内容和要求,发现施工图中有影响建筑产品使用性能或不安全因素以及土建与安装工程之间有矛盾的问题及图纸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并详细记录,汇总成书面文件,送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同意后,再由发包人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要求。8、在图纸会审以后的施工过程中,除按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修改外,由于承包人审图不细致、不认真而没能发现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并导致设计变更的,均属承包人的责任,并由其承担全部费用和损失。9、及时客观地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并填报隐蔽验收记录。10、因为承包人准备工作不充分,没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开工,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有关规定处罚。第四节施工管理细则一、技术文件类:1、未经监理、设计单位和发包人一致同意而擅自更改设计文件并组织施工的,责令返工,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每项次罚款10000元;2、工程开工前应提交相关技术方案(含分部工程和专项工程)并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审核通过,否则每项次罚款5000元;3、不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且造成进度拖延、质量降低或是安全隐患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且每项次罚款2000元;4、未进行书面的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而擅自组织施工的,每项次罚款2000元;5、月进度、周进度计划和完成情况未按要求及时提交的,每项次罚款500元;6、对于经设计单位、发包人、监理单位和承包人确认后的施工图纸会审意见和设计变更,承包人未及时在施工图纸上标识的,每漏一处按300-500元进行处罚。二、施工组织类:1、开工前未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工程质量检验制度等等),处以1000-5000元罚款;2、分包工程未报监理、发包人审核或是审核未通过而擅自组织进场施工的,勒令分包单位退场,且每项次罚款10000元;3、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或未经监理、发包人许可而擅自隐蔽或处理者,责令返工,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且每项次罚款10000元;4、隐蔽工程未报监理人验收或是验收未通过而擅自隐蔽的,责令重新返工并重新申报隐蔽验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且每次罚款10000元;5、工程报监理人验收前未进行自检或是自检记录与实际不符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且每项次罚款1000元;6、工程质量经两次验收不合格的,从第三次开始每验收一次罚款1000元,直至验收合格为止;7、对于工地例会或是专项会议中安排的工作,未按期按要求完成的,每项次罚款500元;8、对于现场问题监理口头要求未落实,而导致发出监理书面通知单的,每项次罚款500元;9、对于发包人口头要求或书面通知的工作内容,未按期按要求完成的,每项次罚款500元;10、新进场材料与已验收材料混同堆放,或是材料堆放无明显标牌的,每批次罚款500-2000元;11、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必须在分包单位进场前的一周内送到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处备案,否则处以每次1000元罚款;12、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处罚必须在总包单位开出罚单后的24小时之内到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发包人处备案,否则对总包单位处以每次500元罚款;13、总包单位必须按所报送的项目部组织机构配置相关人员,如有调整,于开工前一周内报请监理和发包人同意,同时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视为岗位空缺,开工后出现项目部人员配置不齐时,按每人次每天处以500-1000元罚款。三、设备材料类1、工程材料、构配件及机械设备未经申报或是未通过申报而擅自进场的,责令退场,且每批次罚款5000元;2、工程材料、构配件及机械设备未经检验验收或是检验验收不合格而擅自使用的,责令停工,且每批次罚款5000-10000元;3、工程材料和构配件进场不及时或是因检验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进度的,按每拖延一天处以3000元罚款;四、组织纪律类:1、每周工地例会或是专题会议迟到者每人次罚款100元,无故缺席者每人次罚款200元,确有困难无法参加会议的,须提前24小时向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请假,并安排专人代为参加(总包单位例会参加人员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安全员、质量员,分包单位参加人员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2、承包人的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经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发现承包人的管理人员不在岗或是经联系后半个小时不到岗的,每人次罚款100元;五、安全类: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次罚款500元,戴安全帽不系帽带者每人次罚款500元;2、有赤脚、穿高跟鞋、拖鞋、三角裤头或赤
本文标题: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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