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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辍保学班主任、科任教师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切实预防和控制学生辍学,巩固“普九”成果,特制定以下控辍保学工作目标责任书:1.控辍保学工作是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中心工作。学校继续实行目标责任制,校长包校,班子成员包年级,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包班级,将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到每一位教师,确保学校的年巩固率为100%。2.要提高认识,做到依法控辍。学校、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认真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杜绝学生务农、务工、经商等行为的发生。3.班主任要密切注意学生的思想情况,强化考勤制度。如遇学生无故缺席的,应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原因,视情节进行说服教育,出现辍学苗头,应上报年级负责人,以便集体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防止学生逃学和流失。4.教师要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正确对待学困生,积极捕捉和发现学困生身上的闪光点,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困生,激发学困生的上进心和求知欲。不歧视、挖苦、和打击学生,不轻易把学生推向社会;要积极利用班会、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各种形式,协调多方面力量,潜移默化、共同教育,促进学困生、厌学生集体转化。5、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禁止使用侮辱性语言批评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学生课和赶学生回家,不准对学生采取罚款措施,不准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座位。发现一例,严肃处理。班主任有权利和义务监督,向校领导反映任课老师的上述行为。6.大力开展扶贫助学活动,教师要与贫困学生结成“多帮一”“一帮一”等对子,确保不使一个学生因贫困掉队。7.建立规范的学籍管理档案,规范休学、转出、转入、复学等手续。班主任、教师不得擅自让学生转出、退学。8.为了更好地促进控辍保学工作,学校将实施奖惩制度。全镇辍学率全年小学控制在0.8%以内,初中控制在1.5%以内的,不再对学校及个人实施惩罚,并予以奖励,未控制好辍学率的,学校主要领导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100元/人次,相关责任人(班主任、教师)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50元/人次。在控辍保学工作中由于工资失当。导致该项工作全市挂末的,每发生一次辍学事故,学校主要领导(中心校校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200元/人次,相关责任人扣除奖励性绩效100元/人次。9.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与各班主任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学校:(盖章)班主任签字:科任教师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标题:控辍保学教师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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