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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环保合规化管理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2013年8月内容124项目运营期环保管理4项目投资环保程序合规项目运营面临的环保问题3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合规性评定4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环境咨询评价中心3一、项目投资环保程序合规投资类项目:通常情况下,项目投资的管理体系包括:项目投资的前期工作与决策、项目筹建阶段工作、项目运营阶段工作。三个阶段:(一)自筛选项目被批准立项,至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研究通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批准实施为止,为项目前期工作阶段;(二)自项目被批准实施,至完成项目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或项目工程建成投产,为项目筹建阶段;(三)自项目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依法取得经营资格、项目工程竣工投产后,为项目运营阶段。一、项目投资环保程序合规投资项目环保管理的法律依据及适用标准1、法律、法规依据(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级审批管理规定》2、环境质量标准3、污染物排放标准一、项目投资环保程序合规•环保法律法规体系框架宪法环境保护综合法环境保护单行法环境行政法规国际环境公约环境保护相关法地方性环境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环境标准国家部门规章国家环境标准环保部标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框架图一、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程序一:项目建议书阶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管理要点:1.根据产业政策和项目布局是否合理及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的程度,提出是否同意项目在当地初选厂址建设的倾向性意见。2.对采用国外生产技术、工艺装备的,且国内不能配套解决污染治理的项目应提出同时引进先进环保治理技术装备的意见。3.不准引进严重污染环境和无有效防治措施的项目。一、项目投资环保程序合规程序一:项目建议书阶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建设单位应提交的文件材料:-1、申请环保预审的报告-2、项目建议书等材料-3、当地环保部门的初步意见一、项目投资环保程序合规程序二:环评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审查阶段管理要点:-1、行业主管部门预审-2、评估中心终审-3、环评持证单位编制环评报告书(报告表)-4、环评大纲、环评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评审、批复-5、专家对环评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质量的评估意见一、项目投资环保程序合规程序二:环评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审查阶段建设单位应提交的文件材料:-1、关于报送环评大纲、环评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申请-2、立项批复-3、环评大纲、环评报告(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4、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评估意见-5、环评合同复印件一、项目投资环保程序合规程序三:项目建设三同时管理阶段:-同时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同时施工-试生产竣工验收-试运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项目投资环保程序合规程序三:项目建设三同时管理要点:-审查设计中编制的环保篇章,环保工程是否同时设计,环保投资概算是否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明确建议,单独审查初步设计中环保篇章的,由环保部门组织审查。-现场检查、监督、落实有关环保措施和要求一、项目投资环保程序合规程序三:项目建设三同时有关环保措施的落实1、环保报批手续是否完备2、环保工程是否纳入施工计划3、治理资金是否落实4、施工进度情况-环保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环保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要求-监测报告应有是否达标的结论性意见-验收报告应有环保工程是否达到要求-环评报告及其批复要求的结论性意见-办理项目环保工程验收合格证一、项目投资环保程序合规程序三:项目建设三同时建设单位应提交的文件材料:-在设计会审前提交设计文件材料-环保治理设施有关图纸及相关文件材料-环保工程施工情况简报-试运转申请报告-验收申请报告-执行环评报告书(表)和“三同时”制度的报告-验收监测报告-工况运行纪录一、项目投资环保程序合规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环境咨询评价中心15二、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合规性评定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合规性评定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评定:包括规划、产业政策、污染排放、技术可行性评定、清洁生产、风险评估等方面污染源达标排放排污口规范化企业日常环保监督管理二、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合规性评定项目建设环评报批形式由建设单位向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建设环评分级管理项目建设环评实行分级管理,可分别报国家环保总局审批、或地方省环保局审批、或市环保局审批、或县环保局审批。建设单位向环保审批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报审环境保护方案、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同时将申报文件抄送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二、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合规性评定项目各建设阶段管理在项目各建设阶段,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实施管理。1.项目建议书阶段—向环保审批部门及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报告项目的基本情况并提供初步资料。环保审批部门书面签复项目上报立项的环保意见。2.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3.项目设计阶段—报审环境保护方案。4.项目施工阶段—根据环保批复,在施工期需设立专门的环保监督管理程序的,应按计划要求实施监测、管理。5.项目竣工阶段—竣工后试生产申报、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期限确定、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报要求。6.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报批复。二、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合规性评定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环境咨询评价中心19三、项目运营期环保管理1、法规合规性评价项目建设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符合性分析项目建设规划布局及选址合理性分析环境现状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要求项目运营污染源监督管理达标排放符合性分析排污口规范化符合性分析清洁生产工艺采用情况符合性分析三、项目运营期环保管理2、HSE部门对投资项目的监督、指导职能,涉及较大环境风险建设项目的单位,做好项目跟踪和关键节点的管控工作。落实投资类项目和新拓展的存在重大HSE风险项目预可研/立项阶段HSE管理(HSE专篇审查和报备);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安评以及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的初审和报备;督促落实项目设计和建设过程中HSE设施变更的风险评估,以及设计单位意见和主管部门批复的取得。三、项目运营期环保管理3、生产阶段应严格执行并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环保管理措施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与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不相符的,应书面报告,请示批准后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发生重大变更:a)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发生改变的;b)工程的生产工艺、建设方案发生改变的;c)有污染物排放的工程,其污染物排放的地点、处理的工艺、主要设备、技术指标和技术方法发生改变的。三、项目运营期环保管理4、日常环保管理(a)污染源达标排放,排污口规范化(b)定期进行环境检查和检测,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稳定(c)环保设施定期维护保养,保证运行良好(d)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施节能减排,从源头上削减污染(e)适时进行环境风险评估,消除环境风险(f)定期组织环保培训,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三、项目运营期环保管理4、日常环保管理——污染源达标排放废水: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对排放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制度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地区“区域限批”,企业废水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对排放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申报登记拥有的水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直接向水体排放的,应当缴纳排污费。三、项目运营期环保管理废水•一、排污口整治–1、污水排放口的整治•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点。如:排污单位总排放口、排放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排放口,污水处理设施的进水和出水口等。•需设置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一般污水排放口可安装三角堰、矩形堰、测流槽等测流装置或其他计量装置。•重点污染源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各地有相应的要求排污口规范化管理三、项目运营期环保管理废水4、日常环保管理——污染源达标排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法律责任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拒报或者谎报有关水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的;(二)未按照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或未与环保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三)未对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第七十四条超过排放标准,或者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污费。三、项目运营期环保管理废水4、日常环保管理——污染源达标排放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对环境质量未达标的区域和酸雨控制区和一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划定为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区。地方政府核定企事业单位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发排污许可证;实行按照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排污费的制度。有关排污单位必须按照核定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条件排放污染物。企业应当优先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三、项目运营期环保管理废气废气排放口的整治•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其排气筒数量、高度和泄漏情况进行整治。•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采样口位置无法满足“规范”要求的,其监测孔位置由当地环境监测部门确认。•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应加装引风装置,进行收集、处理,并设置采样点。•重点污染源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排污口规范化管理三、项目运营期环保管理废气《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法律责任三、项目运营期环保管理废气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本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二)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三)排污单位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四)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的。法律责任三、项目运营期环保管理废气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建设配套设施,可以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排放含有硫化物气体的石油炼制、合成氨生产、煤气和燃煤焦化以及有色金属冶炼的企业,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配套脱硫装置或者未采取其他脱硫措施的。第六十二条造成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遭受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4、日常环保管理——污染源达标排放噪声: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的主要内容企业排放工业噪声应当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以及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所发出的噪声值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情况,并提供防治环境噪声的技术资料。三、项目运营期环保管理噪声4、日常环保管理——污染源达标排放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原则“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全过程管理的原则:包括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的管理)。分类管理的原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污染者负责的原则: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三、项目运营期环保管理固体废物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的整治•一般固体废物应设置专用贮存、维放场地。易造成二次扬尘的贮存、堆放场地,应采取不定时喷洒等防治措施防治次扬尘。•有毒有害固体废物等危险废物,应设置专用堆放场地,并必须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
本文标题:投资项目环保合规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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