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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核(政审)工作一、考核(政审)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二、考核(政审)的主要内容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应聘人员是否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党纪、政纪、法律,遵守社会公德;是否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至,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反对“法轮功”;在公安机关有无不良记录,有无吸食毒品的记录等。三、考核(政审)程序(一)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进行考核;其他人员由人事部门到(或委托)档案所在单位、居住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或乡镇进行考核。(二)涉及违纪违法处理情况,必须认真核对,并复印相关材料。(三)考察小组必须进行广泛的考察,对考察时群众反映的问题一定要核实清楚,所取得证明材料属单位提供的的要加盖公章,个人提供的应签名或盖章。(四)形成考核材料。(五)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不合格: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2、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3、有扰乱社会治安、流氓、盗窃、贪污、诈骗等不法行为的;4、道德品质较差,作风不正,在学校或社会上引起不良影响的;5、参与各类邪教组织活动的;四、考核(政审)纪律1、考核人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2、考核人员要如实、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对象的基本情况,做到不夸张、不隐瞒、不徇私情。招聘工作人员考核(政审)表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本人身份证号家庭详细地址家庭联系电话本人手机号本人现户口登记机关家庭主要成员姓名与报考人关系现工作(居住)单位考核(政审)意见:考核(政审)部门(章)年月日考核(政审)意见:招聘单位(章)年月日考核(政审)意见:主管部门(章)年月日
本文标题: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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