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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犹大卖主引发的对“恶”的思考摘要:本文就《新约》文本中对犹大卖主的描写引发了对“恶”的来源的疑问,探讨了“上帝全知全能预定一切”与“上帝给人自由意志”之间的矛盾,并阐释了“善”与“恶”的对立统一。关键词:犹大卖主恶决定论自由意志引言:犹大在四福音书的不同章节中都被贴上了“卖主”、“叛徒”的标签,究其背叛的原因,则是祭司长给他的三十块钱,或者说,是因为受到魔鬼的诱惑,即“撒旦入了他的心”。但在《新约》文本中,作者其实并未提供太多对于犹大的描写,包括在被耶稣揭穿时,我们也无从得知犹大的任何反应。这不禁使人困惑,他真的仅仅为了那三十块钱吗?犹大的“恶”似乎有些突然,有些没来由。正文:我们先回到约翰福音中对逾越节最后的晚宴的描写:耶稣回答说:“我蘸块饼给谁,就是谁。”于是,蘸了块饼,并拿起来给加略人西门的犹大。撒旦随着饼马上进入他。耶稣对他说:“快去做该做的事吧”耶稣已经得知犹大将要出卖自己,一句“快去做该做的事吧”像是默许,甚至鼓励。魔鬼给犹大带来困惑,他不知道是应该一直跟随耶稣,还是追随自己对待“善”的观念——这同时就意味着走到神的对立面,即撒旦。而耶稣蘸的这块饼解除了这份困惑,使犹大决定了要按照自己的道路和意愿行事,即“撒旦随着饼马上进入他”。上帝是全知全能的,那是否可以说,从一开始拣选犹大作为门徒,到他的叛变致使耶稣死亡,从而得以荣耀地复活彰显神的大能……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呢?犹大是属魔鬼的,上帝知道他最终不会信主,不会被重生洗净身上的罪恶,时候到了,犹大不得不带着私欲产生的“恶”去卖主,上帝原本的心意就是如此,好让人子按照预定的走向死亡。那么,凭什么是犹大呢?在千千万万站在耶稣对立面的人当中,为何偏偏是犹大被拣选出来,即使是在悠久历史的长河中也洗不去“叛徒”的身份标识?这不禁使人悲观,人实质上是渺小、无力、卑微的,尤其是在神面前——我们真的能决定自己的命运吗?毕竟,神早已看到了每个人的未来,是“善”是“恶”,一切都预定好了。如果从因果律来论证的话,宇宙中的每一个事件,包括人的每一次行动在内,都有其自然的解释性原因。如果较早的情况已定,那么一个事件就会遵照自然定律必然地发生,我们只能说是在“表演”,因为我们的“行动”只不过是种种情况和自然定律的结果,它们根本就没给我们“做点什么”留出余地。但是,从另一方面看,神对的人爱决定了神要最大限度地给人自由意志,让人自行选择“善”或是“恶”,而他自己更多的会像是一个旁观者,静静地看着人类世界,不加干涉,任凭人类犯错,等到所谓“那时那日”的来临再一一“算账”。也就是说,神创造的是有中性选择权的人,即使神能预言,“恶”仍然是我们可以自行做出的决定,仍然是我们咎由自取,不能怪罪上帝。事实上,虔诚的信教徒们对此的解读更是让犹大背负了绝对的责任:上帝根本就不愿意犹大去做着卖主的事情,他等候犹大去悔改,他愿意犹大得救。神不是预定了犹大的背叛,恰恰相反,神给足了时间让犹大去悔改,而犹大的自由选择却是背叛神。也就是说,上帝的创造使我们天生就有自由意志,即我们生来就具有按照自己意愿而行动的能力,因此,导致世界上的“恶”与苦难的是我们自己,与上帝的无关。不得不说,这样想来只让人更加痛苦了。首先,还是那个问题,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恶”与苦难存在?在仍然有自由意志的情况下,上帝难道就不能把我们创造得再智慧一些,做事情少一些鲁莽,更多一些理智、同情心和自制力?其次,如果上帝让我们拥有自由意志,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他无法干预?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上帝是全能的;如果能够干预,为何不干预?毕竟,我们的苦难常常远远超出了我们的过失。如果他的确干预了,那么我们又无法拥有真正的自由。另外,如果上帝是全知的,他预先知道我们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悲惨命运,那么他为什么还要给我们自由意志?倘若我们没有自由意志,而是上帝预先安排好让我们相互友善、相互关心,这岂不是更好?最后,世界上所有的“恶”和苦难似乎不应完全归咎于我们自己的错误和对自由的滥用,比如无辜的儿童在睡梦中被自然灾害夺去了生命;又比如,按照《旧约》的记载,约伯是一个善良的、全身心信仰上帝的人,上帝却降了各种可怕的灾难于他。上帝杀了他的妻子和儿子,毁了他的生活,还让他染上了痛苦的疾病。这样的苦难有意义吗?就为了与魔鬼打赌能赢吗?上帝最后补偿了约伯所失去的一切,这又能使情况重新好起来吗?约伯的故事或许是一切时代关于信仰的一个伟大表达,但并没有回答,而只是加剧了“恶”的问题。对此,神学家兼哲学家约翰·希克则解释:这样的事是构筑灵魂的,它们或许会使我们的生活更加难以预料或更具悲剧性,但同时也使我们成为更优秀的人。然而这种回答并不能使我信服,我们往往喜欢赋予苦难以独特的价值,试图将其抬高从而得以对自身遭受的事做出更有“意义”或“崇高”的诠释,但我们很多时候也不得不承认,苦难终究也就是苦难而已,有时它带给我们的只有无尽的痛苦,对自身的发展没有任何好处(想起北京大学朱令被害中了钚毒,瘫痪至今,而被害的原因是太优秀了,其父母只能日复一日照顾一个植物人);或者说,那些所谓的“道理”、“训诫”,真的需要经历过这样的苦难才能得知吗?真的需要我们花费那么大的代价吗?当然,圣经告诉我们,要等到“那时那日”,人们可以诉诸未来的某个正义法庭,这个法庭不在今生而在来世,在那里上帝会惩恶扬善,进行补偿。但这也同样有问题:即使上帝想以后再给他奖赏,但让一个无辜的人受苦是公正的吗?对某些尚未获得机会证明自己的人(比如在战争中丧生的婴儿)进行惩罚,而让其他人不得不用一辈子来证明自己的道德价值,那么这种考验是否完全公平(因为某些社会中的人甚至不知道自己正在被考验着)?对其信徒进行考验的是否真的是一个善良的上帝?或许,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恶”:上帝是某位宇宙艺术家,规定世界的是戏剧的和美学的范畴,而不是对个人福祉的狭隘坚持。这种解答促使我们用一幅“大图景”去审视世界,从而领悟到整体的美和善是部分依赖于恶和悲剧的。世界上被称为恶的东西实际上是上帝和世界发展的关键一步。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放眼整个历史,而不仅仅拘泥于眼前,那么就将看到,世界上的恶在某种意义下是必要的。这种“善”“恶”的矛盾不仅现实中处处存在,事实上,它也必须存在。有了对立面,才会和谐统一。假如世界上没有了苦难,世界还能够存在么?要是没有愚钝,机智还有什么光荣呢?要是没了丑陋,漂亮又怎么维系自己的幸运?要是没有了恶劣和卑下,善良与高尚又将如何界定自己又如何成为美德呢?要是没有了残疾,健全会否因其司空见惯而变得腻烦和乏味呢?假如没有死亡,人还知道活着吗?同样,没有犹大的“恶”,就没有那神子的伟大与荣光。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威廉・布莱克他追求的道德是《摸瞎游戏》中限制过度放纵,保持“真”和“美”平衡的体系。这样辩证的观点在《天堂与地狱的婚姻》里集中体现:“离开对立面就没有进步”(张炽恒,1999:186),形象地说,就是“天堂与地狱结婚”,任何想分开这两者的人都得不到结果。唯一的解决办法是建立一个既有“善”又有保留“恶”的完美道德体系。那么,做为一个现世中的人,该如何处理“上帝决定好一切”与“上帝给人自由意志”之间的矛盾呢?根据康德的看法,当我们行动或决定行动时,我们必须要把自己的意志或决定看成行动的充分解释性原因,而不能再继续沿因果链往回追溯,考虑那些意志是不是自行产生的。换句话说,我们行动的时候只能把自己看作自由行动的个体。就好比吸烟者要做一个戒烟的决定,第二天有个朋友给他一支烟。事情可能是这样:鉴于此人的性情、在对待习惯方面的弱点以及其他的心理因素,此人必会接受这支烟,从而违背自己的决定,而对他十分了解的朋友可能事先知道这个结果。但我们不能以这种决定论的方式看待自己,因为我们必须做一个决定,而不能只是“推出”自己会如何做。如果他预测说,“无论如何我都会重新开始抽烟”,那么他实际上就不仅是在预测,而是在破坏他的决定,预测这个行为本身就意味着决定破坏它。因此,当我们在考虑自己的行动和决定时,必须像一个完全自由的人那样去行动。感想:这里的矛盾太难给出解答了,不管哪种解释总不能让人完全信服,包括在查阅一些资料时,发现许多解释动辄就要归于“上帝是超越人的存在”、“我们不能了解上帝”、“要先去相信”、“所以我们还有许多要学习的地方”种种,似乎走向了神秘主义,克尔·凯郭尔甚至认为信仰是不需要理性的。当然,这也是不能使人满意的,因此疑问还在。但我以为,不论未来是否决定好了,都不是放弃自己的理由——万一成功了呢?这也彰显了渺小人类的尊严,就好比“向死而生”。参考文献:【1】郑永旺.圣徒与叛徒的二律背反——论安德列耶夫小说《加略人犹大》中的神学叙事.《外语与外语教学》.2014(2)【2】谢文郁.爱的定义:《约翰福音》第13章的翻译和注释.《圣经文学研究》.2009(1):251-276
本文标题:从犹大卖主引发的对”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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