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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礼仪与形象引言:1.郝惠珍律师的职业形象2.郝惠珍: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女律师联宜会副会长。3.互动交流:两位学员的整体形象会给人什么印象一、形象、礼仪以及两者的关系1、什么是形象形象就是外在的视觉效果,就是外界对我们的印象和评价。也就是说,从穿着打扮,站在这里的姿势,可以看出外在的行为给我们展示了什么内在的东西。2、什么是礼仪这个人形象好,穿的好,是否能说明气质好,是否就能说明他有水平,这就是我们说的礼仪。礼仪和形象不同的是,礼仪是内在的东西,对于礼仪不同的人有不同理解。有人认为,礼仪就是一种道德修养,还有人认为礼仪就是一种风俗习惯,还有人说礼仪就是一种宗教信仰。我认为,礼仪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礼仪是受社会、地域、国家、风俗、宗教信仰、时代潮流的影响,不同国家、不同地域、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礼仪。3、礼仪和形象之间的关系礼仪和形象是外和内的关系,也就是说,形象是外在的,但是外在的东西怎么能够反映内在东西,或者说用什么方式把内在东西通过外在的进行表现,实际这就是礼仪和形象的结合,两者是不可分割的,是相辅相成、相互补充的。如果修养好,内容丰富,内涵好,那么一定会反作用于外在。4、你的形象告诉了别人什么你的形象告诉我们很多东西,当我们第一眼看一个人的时候,很自然看他头发、上衣、裤子、装饰品等,心理学家叫首次效应,仅用0.38秒对一个人的基本印象就已经有了。在应聘的时候,都要有所准备,当你进门的一瞬间,已经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除了穿衣戴帽外,会从你外表马上反映出来你内在基本情况,是否有气质等等。也就是我们为什么要研究礼仪和形象。二、形象对律师职业的意义1、形象对人的一生是战略问题形象是自己必须要重视的,不但在战略上要重视,在战术上更要研究。2、形象是塑造高尚人格的途径形象是品牌,是律师个人和事务所的重要无形资产,如果一个人没有好的形象,那么想在竞争法律事务、洽谈重要合同或者去承担一项任务的时候,有这个能力吗?别人很难信任你。3、形象是追求事业成功的手段好的律师可以给客户传递一种信任,展示一种能力,给客户一种希望。如果你外表是热情礼貌,谈吐是亲切真诚,气质是干练的,那么这样的外表,对案件的受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形象对律师追求事业成功是一个手段。4、形象是打开人际交往大门的钥匙人际交往是我们在社会中生存的基本环境,不论是作律师还是其他工作,都不能离开交往。有的人朋友多,有的人没有朋友,有的人不需要说话,也不需要投入,就能把自己想作的事情做成,有的人付出很多,还是得不到,这是什么原因?我觉得是和你的交际能力、外在形象以及所具备什么样的素质有关的。律师都在讲营销,要打造自己的品牌,推销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形象、礼仪好的律师很容易跟客户打成一片,很容易建立信任度,很容易打开交往的大门,甚至可以接触更多、更高层次、更多领域的人,当然里面还有手段,但第一步首先要有好形象,其次在沟通的时候有沟通技巧。5、形象是维系客户关系的纽带接一个案子和做一个案子对律师来说不是难事,接了案子是否就可以把客户维系住,这就不一定了。维系客户关系能力如何,是由你内在能力、方法,技巧来体现的。形象是人一生的战略问题,为了成功来塑造形象,为了职业权威来打造职业形象。律师的形象、礼仪是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本人和律师这个行业沉淀下来的一种文化,也是我们国家整体文明状况的重要体现。三、中国律师目前的形象1、什么是律师从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到现在已经30年了,这30年对律师定位发生了很大变化。由最开始吃皇粮到后来成为了事业单位,再接下来就推向了市场。名称也由国家法律工作者变为自由职业者,到1996年《律师法》出台仍没有明确规定,直到2006年《律师法》修改之后,修正了所有制成分,合作所基本就没有了,扩大了个人所范畴。这是律师发展的过程。《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取得了律师执业证,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是否法律的定义大家都认同呢?应该说法律对律师的定位是一个最基本的定位,但是很多人对律师的定义是不同的。法律人对律师定义是,“真正的律师应该似清澈见底的潺缓清流,如通体透明的光泽水晶,表里如一,处处体现着人格的完善与优美。真正的律师必须有赤子之心,必须要自始至终的与人民大众走在一起。真正的律师应该是一团火,从点燃到熄灭要持续放着光散着热,要艺品高超,仗义执言,疾恶如仇,义无反顾”,这是张思之的话,他还提出一句话,“优秀律师应当具有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要四者统一于科学的使命和职业良心与社会正义之中”。张思之之所以提出这样的话,是总结了律师应当具备的能力。为什么要讲“哲人的智慧”,因为你要会用辩证法思考分析问题。“诗人的激情”,做法律不能做一段时间看到社会阴暗面多了就没有激情了。“法学家的素养”和“政治家的立场”,越是发展到现在越是感觉到做律师要讲政治,要有政治家的高度。这段话是人们对律师职业期待的形象,也是每个律师为之奋斗的理想。2、什么是律师的职业社会上对律师职业的看法,“律师职业是一个充满自由,独立、尊严与价值的事业,也是一项充满了挑战、风险甚至血泪的事业”。还有人说,“中国律师是一个需要有足够勇气与激情的行业,是一个需要足够耐心与智慧的事业,律师身上承载着其它职业所难以比拟的责任和使命”。又有人说,“律师的职业是充满着魅力和挑战的行业,他带着光荣梦想和受人尊重,随时面对着严峻的现实,需要的是广博的知识和全面的能力”。《律师之歌》中称,“你带着经济的皇冠而来,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你的格言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人把这些内容总结起来说,“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说起来很烦,听起来很酷,做起来很难的一个职业”。从1979年律师制度恢复,到1980年《律师暂行条例》的颁布,1996年《律师法》诞生,2006年《律师法》修改,律师制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律师位置在中国也已经确立,但是律师的重任,社会、国家的需要和我们的能力还有差距,这是我们律师要为之努力奋斗的,也是年轻人你们要看准方向继续努力的。律师发展到今天,党中央在很重视律师的情况下,给律师提出了要求,周永康提出了“五者”,要求律师要做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经济建设又好又快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还有人说,律师在现在社会当中所起到的作用是“调解器”、“助推器”、“扬声器”等等,这也是从不同角度来阐释律师的作用。3、什么是律师的形象律师发展到现在30年,没有人对律师形象加以规定,也没有人说这样的人就是律师。律师没有固定模式和形象,但是每个律师心目当中都有一个律师形象。现在,对律师形象、律师职业行为规范有文可查的是《律师法》、《律师职业规范》,这些虽然对庭审的仪表、体态语言以及礼仪有一些规定,但它不是对律师形象的定位。尽管律师应该是什么样子,到目前为止没有标准答案,但有一点是确认的,律师也是千人千变,17万律师中,大家都是普通人,都是有个性的人,都是具有着朝自己心目中律师形象努力的人。4、社会上对律师的印象社会上对律师的印象觉得是“特酷”、“特潇洒”、“特有钱”。正面的形象不多,负面的形象不少,导致大家对律师是雾里看花。在社会一部分人心目中,认为律师是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在谈到律师富有的时候却没有人说这些律师为社会做了哪些贡献。还有对律师的评价是“各个都是人精,伶牙俐齿,精明强干,一脑子的怪招,别人都想不出来的,他们都有”。我对律师看法是,我认为在律师事务所,律师最难管,律师里面合伙人更难管,能管住律师合伙人的人是最伟大的。怎么去平衡这么多人尖。我们曾经作过一个调查,在北京律师队伍中,律师是出自于三十六行的,所以别人对律师不同看法也来自于律师人员组成和构成。还有人说,“律师里面都是无赖、诉棍,他们没有别的本事,就是矫情和要钱”。“律师是什么?律师是好汉加强盗,好人作不来,坏人也做不好,这些人是黑道白道都能走,好事坏事都能干”。社会上对律师有这么多不好的反映,这次北京的“李庄”案件发生后,媒体的负面报道或者不真实不全面的报道,又给律师行业的形象摸上了一层阴影。大家感觉,律师收钱多,不干事,出坏主意,甚至更严肃的说,干扰社会正常秩序。这些情况只能说是律师界的个别人,大家一定要分清面和点。更多好的东西没有被宣传。这些情况说明了我们在社会中起到的作用还不够,我们做了很多好事却没有宣传出去。5、为什么律师形象不好实际上律师作了很多的工作,所起到的作用是很大的,作了很多让中国、让世界骄傲的事情。在北京奥运会的召开,奥运场馆的拆迁、建设,律师甚至是无私免费的提供帮助。在重大事件中,比如央视起火、秀水街拆迁等事件中都是律师在做事。而这些却没有人宣传,我们自己也顾不上宣传,难道这么多成绩压不住一个“李庄”事件吗,况且“李庄”里面还有一些值得大家探讨的东西。律师贡献了很多,但是我们缺乏宣传报道,我们缺乏向外推出一些大律师、名律师。每当一些重要节日,社会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都在第一线做免费的工作,但是没有人来宣传。媒体宣传的不够,主要是我们内部对外提供的资料不够,我们觉得不在乎这个,因为与工资、提职没有关系。到今天我们发现,我们成绩很大,但是没有人让老百姓知道,但问题那么点却让老百姓全知道。从现在起要加大律师行业的宣传,行业内部也要成立宣讲团,到社会上去宣讲,让大家知道我们在做什么,我们有一批大律师,很多很多非常热情的实习律师,他们都在积极的、不讲报酬的为律师行业作贡献,应该宣传出去,行业会加大这个工作。所以律师的形象不好,是由于缺乏宣传,宣传就是一种营销,营销就是一种推广,推广就是对形象的确立,对行业形象的打造。四、如何打造好律师的形象,如何树立好律师的社会形象(一)形象塑造的重要性形象体现了价值,也就是说我们自己的穿衣、戴帽、打扮,并不是简单表面的东西,它关乎你的品质、品位、价值。外在的东西说到底都是要反映内在。形象涉及的两个方面,一个是显性因素,一个是隐性因素,这两个因素应结合在一起考虑。外表一目了然能看到的装束,不能够很清楚的看到你的性格爱好、文化修养、社会地位、生活方式,但是要想把这些展示给别人,就要打造自己的形象,如果不重视自己形象的打造,那么包装越精美,产品越伪劣。你的形象告诉了你自己的价值,你的形象关乎到你的价值,我们既不能背叛形式,不能让形式背叛内容,也不能让内容游离于形式,要把内容和形式有机的结合起来。(二)如何塑造律师的形象律师形象是指在律师交往中给社会和当事人留下的印象,以及社会和当事人对律师形象的看法。律师的形象好坏直接影响了律师在社会公众的信任和信誉。律师个人的言行举止,举手投足,待人接物形成了律师固有的形象。律师发出的声音产生的影响又是律师对外界形成的印象和形象。因此律师的形象一个是“形”,一个是“象”,也就是一个是外表,一个是内涵。律师形象从外在看,首先要有端庄的仪表,也就是说要有一副干净整洁的仪容,一身大方得体的服装,一口表达流利的语言,一种温文尔雅的风度。从内涵讲,要具备高深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的工作作风,高超熟练的业务技巧,以及文字能力和表达能力,精明干练的沟通能力和处事方法。具体应该怎么做:1.端庄的仪表,穿衣戴帽衣服有三大功能,一是实用,二是区别身份,三是表现品位。你穿什么衣服,要展现给大家什么,这是每天要遇到的问题,根据不同场合,穿适合的衣服。穿着问题影响到你的第一印象,影响到双边关系,影响到对自己角色的定位,影响到自己的初次亮相。(1)在服饰问题上要注意什么搭配到位,适合身份地位。(2)女士穿职业装需要注意的几个步骤第一,不能穿黑皮裙,这是国际惯例,黑皮裙给人感觉不正经;第二,在正式场合不能光腿;第三,袜子不能出现残破褶皱或者穿半截袜;第四,鞋、袜不能不配套,穿裙子不能穿便服,不能与袜子不配套,穿凉鞋不能穿袜子,穿正装时可以穿前不露脚趾,后不露脚跟的鞋。(3)男士穿西装的要点和禁忌要点:全身颜色要限制在三种颜色之内;腰带、鞋子、公文包要一个颜色,一般以黑色为主。禁忌
本文标题:郝惠珍 - 律师的礼仪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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