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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对实现教育公平的影响一、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1、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的必要性(信息化环境对传统教育的挑战)(1)信息化环境下,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传统的教育教学模式受到了很大的冲击。(2)新的时代需要创新型的个性化人才,迫切要求教育变革2、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内容(1)信息技术与教育的融合应该是实现教育系统的结构性变革,而不仅仅是对教育方式方法的补充。(结构性变革:由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体现教师和学生主导—主体的关系)(2)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而不仅仅是作为一种教学辅助工具。(3)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并不意味着教师可以将工作交给信息化的资源设备而置身事外,而是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为学习者创设适当的学习情境,调动学习者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学习者提供必要的学习指导和学习反馈等。3、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的意义(1)深度变革教学模式,帮助教师形成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模式。(2)丰富学生学习方式,在大量的非正规学习中培养学生的4C(合作、交流、批判性思维、创新)能力,使学生成为适应社会需要的个性化的创造性人才和高端的技术性人才。二、我国教育公平方面存在的问题1、中小学基础教育在教育公平方面存在的问题(城乡之间)(1)教育资源农村中小学缺少设计开发教育资源的优秀人才,甚至由于资源共享的限制而无法获得其他学校开发的教育资源。(2)信息化设施建设信息化设备落后,设施建设不完善(3)师资力量农村缺少优秀的教师工作者(4)信息通信不发达,缺少学习交流平台无法获得即时的教育教学资讯,师生、生生之间缺少交流导致学习模式单一、学习效率低下。2、高等教育在教育公平方面存在的问题(普通高等院校与重点院校之间、发达地区高等院校与普通城市的高等院校之间)(1)政府投入与重视程度政府对重点院校的重视程度远远高于普通院校,为其发展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学生在校所获得的学习资源和服务也大相径庭。(2)资源设备建设不完善(3)缺乏优秀的教师队伍三、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对实现教育公平的双重影响1、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促进教育公平化(1)教育资源——优化共享(2)教育机会——远程教育、网络学习为无法接受学校正规教育的学习者提供了学习机会(3)教学模式——“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体现了师生“主导——主体”的地位(4)学习方式——非正规学习占学习的大部分,突出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学习方式。2、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对教育造成了新的不公平(1)教育信息化技术手段在发达地区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而不发达地区的师生刚刚接触教育信息化的设备和技术,应用起来不是那么的熟悉,且由于资金原因也会导致设备更新、教师培训等方面远远滞后。这样将会造成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新的教育不公平问题。(2)教育信息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而共享的教育资源往往带有地域特色,对于当地的学习者来说是较佳的,而对其他地区的学习者并不那么适用。但是有些地区并没有能力开发出符合当地地特色、文化背景的学习资源,教育不公平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3)信息化教育下教师不再是教育的主体,但在教育活动中仍占据主导地位。发达地区往往拥有资历丰富的优秀教师,他们有着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虽然可以通过网络异地教学传播到欠发达地区,但是学生缺少了学习的真实情境,也无法获得较为真实的学习体验。四、通过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促进教育公平应做出哪些努力1、加大投资力度,为不发达地区构建教育信息化的软硬件设施,优化资源配置。2、定期对欠发达地区的教师开展教育信息化培训,并促进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交流互动,进行一对一帮扶。3、引进人才,为欠发达地区涉及开发出符合其地域特色、文化背景的个性化的学习资源。
本文标题: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对实现教育公平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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