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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净化感染控制操作规程诏安总医院院感科沈瑞芬前言血透室院内感染事件:2019年5月份江苏省东台市人民医院近期发生69名血透患者感染丙肝病毒的恶性事件。血液透析不良反应:心脏骤停、脑出血、空气栓塞、溶血……。2010版2020版2020版修订1.明确了传染性疾病隔离区透析的患者标准以及解除隔离区透析的方案,补充了结核等呼吸道传染病隔离透析的原则;2.细化了血液透析室(中心)感染控制的规章制度和全员培训的要求;3.在透析前准备中强调了对患者感染风险的告知及定期接受传染病标志物检测的要求;4.规范了血液透析室(中心)各种物品的流动规程,补充了治疗药品规范配置的原则;5.修订了透析用水和透析液生物污染的防控标准;2020版修订6.新增了院内感染和传染病上报的要求;7.强调了医护人员定期体检、需要人员注射疫苗以及隔离区个人防护,修订了被HBV或HCV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的处理方法;8.明确了医护人员戴手套和不戴手套的时机以及选择不同类型手套标准,强调了以中心静脉导管或移植物导管作为血管通路患者,血管通路连接和断开均应进行无菌操作。内容一、血液透析室感染控制的基本设施。二、血液透析室(中心)感染控制的规章制度。三、血液透析患者治疗前准备。四、血液透析治疗过程中的规范化操作。五、透析结束后的消毒六、医疗污物及废物处理七、感染控制监测。八、院内感染和传染病上报。九、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手卫规范。一、透析室基本设施(一)布局合理清洁区域、潜在感染风险区域,污染区域分开。清洁区域:医护人员办公室和生活区、水处理间、配液间、清洁库房、治疗准备室;潜在感染风险区域:透析室、接诊室,患者更衣室污染区域:污物处置室、洁具间。血液透析室物品的流动应从清洁区→潜在感染风险区→污染区,不得逆向流动;一、透析室基本设施(二)传染病隔离治疗区:(1)具有传染性的乙型病毒性肝炎、丙型病毒性肝炎、梅毒及艾滋病等血源性传染疾病患者,应在隔离透析治疗区进行专机血液透析治疗。(2)、传染病隔离区应配备专用透析操作用品治疗车且不能在隔离透析治疗区和普通透析治疗区交叉使用,隔离区的物品如病历、血压计、听诊器、治疗车、机器等应有明确标示。一、透析室基本设施(二)传染病隔离治疗区(3)物品的流动应分别从:清洁区→半污染区→普通透析治疗区→丙型病毒性肝炎隔离治疗区→乙型病毒性肝炎隔离治疗区。隔离透析治疗区的护理人员相对固定,同一班次的护理人员不能交叉管理传染病离透析治疗区和普通透析治疗区的透析患者;一、透析室基本设施(二)传染病隔离治疗区(4)呼吸道传染病疫期内,透析前应检测患者体温,可疑和确诊患者应在呼吸道隔离病房接受透析治疗。二、血透室感染控制的规章制度依据《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8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313-201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7号)《丙型肝炎病毒(BCV-RMA)检测结果转阴患者血液透析管理方案》(国卫办医函[2018100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二、血透室感染控制的规章制度相关的规章制度至少包括:1、血液透析室(中心)感染防控的组织机构和全员培训制度2、医护人员手卫生规范和无菌操作制度3、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4、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5、传染病患者隔离制度6、传染病新发、播散报告制度7、设备设施及一次性物品的管理制度8、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9、库房管理制度10、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1、职业安全防护制度三、血液透析患者治疗前准备常规筛查感染病人:首次透析患者或其它中心转入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相关检查:保留原始记录,登记患者检查结果签署透析治疗和/或透析器复用知情同意书建立患者档案,排班表,病历,相关文件应有乙肝丙肝患者明确标识四、血液透析治疗过程中的规范化操作1、患者进行血液透析治疗时应当严格限制非工作人员进入透析治疗区。2、以中心静脉导管或移植物做为血管通路的患者,血管通路的连接和断开均应进行无菌操作。3、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一人一用一灭菌。四、血液透析治疗过程中的规范化操作4、治疗药品配制:(1)治程中所需的肝素溶液、铁剂等药品的配置,必须在透析准备室针对每位患者进行配制。(2)配置后的药品直接送至每位患者的透析单元,标识清楚,一人一用。已经进入透析治疗区的药品不可返回进入透析准备室。1、每班次透析结束后,透析治疗区应通风,保持空气清新。每日透析结束后应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2、每班次透析结束后,患者使用的床单、被套、枕套等物品应一人一用一更换。3、每次透析结束后,应对透析单元内所有的物品表面(如透析机外部、透析床、小桌板等)及地面进行清洁消毒。对有血液、体液及分泌物污染的区域(地面、墙面),按要求使用消毒液擦拭。4、采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对透析机外部等物品表面擦拭消毒;如果有血液污染,应立即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一次性使用布巾擦拭后,再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五、透析结束后的消毒五、透析结束后的消毒5、每次透析结束后,按照透析机使用说明要对机器内部管路进行消毒。6、透析过程中如发生透析器破膜应在透析结束时立即进行透析机消毒。7、按照水处理系统的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对水处理系统进行冲洗消毒。五、透析结束后的消毒7、护士站桌面、电话按键、电脑键盘、鼠标等应保持清洁,必要时使用消毒剂擦拭消毒8、卫生用具应分区使用,不同区域使用的清洁工具应明确标识,并分别冲洗、消毒,分开干燥存放。六、医疗污物及废物处理1、遵循医疗污物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2、使用专用包装袋或容器、包装应防渗漏、遗撒和穿漏。3、按规定的时向、线路移送到暂时存放的专用设施,并定期消毒清洁。4、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七、感染控制监测(一)透析物体表面和空气监测:1、每月对透析室空气、物体、机器表面及部分医务人员手抽样进行病原微生物的培养监测,保留原始记录,建立登记表。2、空气平均细菌菌落总数应≤4CFU(5min,9Cm平皿),物体表面平均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n2,医务人员卫生于消毒后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n2。七、感染控制监测(二)透析患者传染病病原微生物监测:1、长期透析的患者应每6月检查1次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及艾滋病病毒标志物,保留原始记录并登记。2、存在不能解释的肝脏转氨酶异常升高的血液透析患者,应进行HBV-DNA和HCV-RNA定量检测。七、感染控制监测3、血液透析(中心)出现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或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阳转的患者,应立即对密切接触者(使用同一台血液透析机或相邻透析单元的患者)进行乙型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检测,检测阴性的患者应1~6月后重复检测。4、建议乙型肝炎病毒易感(HBsAb阴性)患者接种乙型肝炎病毒疫苗,建议丙型肝炎患者进行药物治疗。七、感染控制监测(三)透析用水和透析液监测:1、每月1次进行细菌检测,细菌数量≤100CF/m1:细菌数量50CFU/ml进行干预。2、每3个月至少每进行1次内毒素检测,透析用水内毒素≤0.25EU/ml,透析液内毒素≤0.5E/mL:超过最大允许水平的50%应进行干预。3、透析用水的细菌或内毒素水平达到干预水平,应对水处理系统进行消毒;而透析液的细菌或内毒素水平超标,应对所有同型号透析机进行透析液细菌和内毒素检测,并校验透析机消毒程序。八、院内感染和传染病上报(一)血液透析室(中心)发生院内感染的上报要求: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1、医疗机构经调查发生以下情形时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1)5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2)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3)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八、院内感染和传染病上报2、医疗机构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正作规范(试行)》的要求2h内向当地卫健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报告:(1)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2)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3)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九、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手卫规范(一)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1、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掌握和遵循血液净化室(中心)感染控的度和规范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定期(原则上至少1次/年进行健康体检,保存体检资料:建议乙型肝炎病毒易感的工作人员注射乙型肝炎病毒疫苗。九、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手卫规范3、工作人员应穿戴个人防护装置:工作人员实行基本防护,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传染隔离透析区的工作人员实行加强防护,穿戴隔离衣和防护面罩。4、工作人员遇锐器后处理:(1)紧急处理法:轻轻挤压伤口,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流动水冲洗(黏膜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然后用碘伏或其他消毒液(如75%的酒精)进行消毒包扎伤口。九、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手卫规范(2)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交医院感染管理科备案。(3)锐器伤后传染病预防措施:九、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手卫规范(二)工作人员手卫生规范:血液透析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操作中应严格守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313-2019。1、手卫生的时机(1)接触患者前;(2)清洁、无菌操作前,包括进行侵入性操作前(3)暴露患者体液风险后,包括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九、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手卫规范(4)接触患者后;(5)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包括接触患者周围的医疗相关器械、用具等物体表面后;九、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手卫规范2、手无可见染物时,可用速干手消剂消毒双手代替消毒。3、戴手套的时机(1)接触患者或透析单元内可能被污染的物体表面时戴清洁手套;(2)注射药物、抽血、处理血标本、处理插管及通路部位、处理或清洗透析机等操作时戴清洁手套;九、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手卫规范(3)接触不同患者、进入不同治疗单元、清洗不同机器时应洗手或快速手消毒剂擦手并更换清洁手套;(4)进行深静脉插管、静脉穿刺、处理伤口以及中心静脉导管连接和移植物内瘘穿刺时戴无菌手套;(5)处理医疗污物或医疗废物时要戴清洁手套九、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手卫规范4、不戴手套的时机(1)透析前准备(透析机检测、安放及冲洗管路和透析器);(2)测量患者血压等体检操作;(3)离开透析单元时,应脱下手套,并进行洗手或快速手消海(4)配置各种药品;(5)接触医疗文件;(6)接触门把手、电脑、键盘、电话等公用物品;(7)接触手机等个人用品。小结血液透析患者是感染性疾病高危人群我国目前透析室感染性疾病传播的形势严峻血液透析感染危险性来自感染控制的管理和基本感染控制措施的失败·严格执行卫生部血透感控规程将有效控制感染性疾病的传播。
本文标题:最新血液净化感染控制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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