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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系转接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27—880338341湖北工业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导手册湖北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二0一二年五月组织关系转接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27—880338342致全体毕业生党员同志的一封信全体毕业生党员:你们好!祝贺你们经过刻苦钻研、努力拼搏,圆满完成学业!殷切希望你们走上工作岗位后,进一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加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严于律己,遵章守纪,勤奋工作,锐意进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做一名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优秀青年,为母校争光!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毕业离校,毕业生党员必须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保证党员能够参加新单位党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一项组织措施。不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是违反《党章》的行为,将影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甚至造成党员脱离党组织的严重后果。毕业生党员务必增强组织纪律性,在有效期内,本人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所开具的党委组织部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因改派或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单位有误,需更换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本人到所在学院党委办公室办理。每位毕业生党员同志必须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有效期内到转入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最后,预祝毕业生党员同志鹏程万里、前程似锦、再创辉煌!湖北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2012年5月组织关系转接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27—880338343湖北工业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接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根据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1.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2.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党组织;3.本人或父母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4.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二、我校毕业生党员转接组织关系的基本程序(一)转往湖北省以外:党支部→学院分党委→校党委组织部→中共湖北省高校工委组织处→所去单位的上级党组织(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接收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所去单位的党组织。(二)转往湖北省以内:党支部→学院分党委→校党委组织部→所去单位所在地市(县、区)委组织部→所去单位党组织。(三)毕业后留校或考入本校继续学习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支部→学院分党委→校党委组织部→留校工作单位或读研单位党组织(其中,继续学习所在单位与毕业前一致的,直接由所在学院在报送党员信息统计表时,按要求填报,不必另行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当由党员本人自己携带,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组织关系转接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27—880338344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且时间不超过6个月,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组织关系丢失时间超过6个月的,一律按自行脱党处理。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处理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漠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五、党员组织关系写错或改派的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写错或所去单位发生变动需要改派的,可持原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校党委组织部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对工作单位在有效期后发生变动需要改派的,可持原介绍信在6个月内(从介绍信开出之日算起)到校党委组织部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温馨提示:我校毕业生党员档案随同学生学籍档案(由学校档案馆统一管理)一起保存、转交。(湖北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组织关系转接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27—880338345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知识问答1、党员组织关系的种类和样式有哪些?党员组织关系分为正式党员组织关系和临时党员组织关系两种。根据规定凡调离原单位或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都要开具正式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凡不离开原工作学习单位外出学习或工作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的党员要开具临时党员组织关系(《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凡不离开原工作学习单位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3个月及3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毕业离校的学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一般应开具正式党员组织关系(《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2、毕业生党员离校时怎样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毕业生党员离校时在办理毕业手续的同时,原则上需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开出,学院党组织一般不再保留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具体办理步骤如下: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1)我校转移至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外系统(如铁路系统、军队武警、新疆建设兵团等等)单位的学生党员:在学院党委办公室开具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然后凭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的介绍信到所去单位党组织的组织部门(不是人事部门)进行接转。(2)我校转移至省内有关单位的学生党员:在学院党委办公室开具抬头为该单位所属的县(市、区、省)委组织部、落款为校党委组织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再凭此介绍信到该县(市、区、省)委组织部进行接转。(3)去我校各单位工作或学习的本校毕业生党员:在学院党委办公室开具抬头为该单位党组织,落款为校党委组织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再凭此介绍信到上述所去党组织进行接转。(4)毕业后仍在原来学院工作或学习的党员不需办理组织关系的转移。对于暂时落实不了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党组织;本人或父母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确定后,应正常参加组织关系转入(挂靠)单位党的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定期书面汇报思想。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时间是多长?《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有效时间最长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开出后有效时间一般为3至6个月。这两种组织关系都要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去所去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怎样转接和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党员本人转接或携带,因故不能自己转接、携带的,经学院党组织批准,指定其他党员转接、携带,或由本人所在的党支部负责转接,也可通过党内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负责转接的党支部或党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得错转、延误和丢失。5、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仍没有找到工作单位,怎么办理转正手续?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仍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应向保存本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提出书面的转正申请,向党组织实事求是地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并要求党组织讨论自己的转正问题。6、党员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怎么办?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携带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切勿丢失。一旦遗失,党员应立即向组织关系转接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27—880338346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组织报告,经查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并经本人向党组织检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后,方可由原党组织予以补办,并立即通知接受单位的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党组织将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给党造成损失的,还要视情节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7、党员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超过了介绍信规定的有效期,开出的介绍信应怎样处理?党员在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批评和教育,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自行作废。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未办理接转手续而组织关系介绍信又未退回学校者,视为自动脱离党组织。8、党员出国,党员组织关系应如何处理?党员系公派出国留学、讲学和研究的,由原单位党组织保留。根据具体情况可开具党员证明信,由本人交派出部门或出国留学人员集中培训部。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如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在回国之前,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党组织。回国后,经党组织必要的了解,可以恢复组织生活。是预备党员的,在国外学习期间表现良好,可按期转正。因私请假出国探亲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党员出国、出境期间要委托他人代交党费,并定期主动与党组织联系、汇报情况。对出国定居的党员,在出境后,即停止其党籍,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对经批准出境定居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不保留预备党员资格;对本人提出退党的,可按党章的有关规定处理。9、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错或单位改派的应该如何处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错或单位改派的,需将原介绍信在有效期内交回原党组织,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10、毕业生党员应该如何看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转至单位党组织应由党员本人查明)。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应该给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限期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对经过教育仍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视其情况,将给予党纪处分。(湖北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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