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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年)规划条文韶关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十二月2第一章总则第1.1条编制目的为指导韶关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编制《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第1.2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5-2035年。其中规划近期为2015-2020年,规划远期为2021-2035年。第1.3条规划空间层次1、市域:韶关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3个市辖区,乐昌市、南雄市2个县级市,始兴县、仁化县、翁源县、新丰县和乳源瑶族自治县5个县,面积为18412.53平方公里。2、3、城市集中建设区:包括丹霞机场及桂头镇镇区,以及北至煤矸石发电厂、南至韶关港、西至天子岭、东至G106国道,面积为562.88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包括浈江区车站街道、东河街道、风采街道、田螺冲办事处、乐园镇、十里亭镇、新韶镇、犁市镇,武江区新华街道、惠民街道、西河镇、西联镇、重阳镇、龙归镇,曲江区马坝镇、白土镇、大塘镇和乳源瑶族自治县桂头镇(不包括草田坪村)的行政辖区范围,面积为1555.21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范围即城市规划区范围。3第1.4条地位和作用本规划是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规划,是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的基本依据。编制下层次城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以及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涉及空间布局和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划,不得违背本规划的要求。第二章市域规划第一节发展目标与战略第2.1.1条城市发展目标全面落实主动融入珠三角总战略,将韶关市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国著名的优秀旅游城市、珠三产业共建和区域合作融合发展区”。根据城市发展目标确定指标体系:包括人口与城镇化、经济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资源环境五大类指标。(见附表1)。第2.1.2条城市发展战略1、城市群融入战略:坚持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南融北联中聚,加强交通互联互通,融入大珠三角城市群。2、产业融合战略: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韶关配套区,配套珠三角发展装备制造、物流、农业和旅游业。3、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农业人口城4镇化,加快棚户区与城中村改造,积极推动乡村振兴,完善城乡民生保障体系。4、生态文明战略: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严控生态底线,保护粤北生态屏障,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生态安全。5、中心城扩容提质战略:推动新老城协调发展,彰显自然山水特色,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坚持文化自信,提升宜居水平。第二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2.2.1条市域总人口与城镇化水平至2035年,市域常住人口为36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75%。第2.2.2条市域空间结构规划形成“1+2+5”、“两带三区”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1个市级主中心:即韶关中心城区。2个市级副中心:包括乐昌城区、南雄城区。5个县域中心城市:包括始兴城区、仁化城区、乳源城区、新丰城区、翁源城区。24个重点镇:包括花坪镇、乌石镇、樟市镇、沙溪镇、长来镇、坪石镇、廊田镇、梅花镇、黄圃镇、乌迳镇、南雄黄坑镇、珠玑镇、官渡镇、翁城镇、江尾镇、马市镇、顿岗镇、长江镇、董塘镇、周田镇、马头镇、回龙镇、大桥镇、大布镇。两带:两条市域发展带,包括广佛肇-韶湘发展带、深莞惠-韶赣发展带。5三区:包括北部生态融合发展区、中部核心发展区以及南部先行融合发展区。第2.2.3条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形成“市域中心城市-市域副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五级城镇等级结构体系,包括:1座市域中心城市(韶关中心城区)、2座市域副中心城市(乐昌城区、南雄城区)、5座县域中心城市、24个重点镇、57个一般镇(包括56个建制镇和1个铁龙林场)。市域城镇规模分为五级。1座100万人以上的一级城镇(韶关中心城区),2座30-100万人的二级城镇(乐昌城区、南雄城区),4座10-30万人的三级城镇,24座1-10万人的四级城镇,57座1万人以下的五级城镇。市域城镇职能分为六类,包括综合型城镇、工贸型城镇、农贸型城镇、商贸型城镇、商贸物流型城镇、旅游型城镇。第2.2.4条县城发展指引乐昌城区:打造粤湘开放合作先行区、粤北门户城市和韶关城市经济圈的重要板块。建设乐昌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韶关市重要的卫星城镇,武水流域地区信息加工与服务业基地和重要的自然风景旅游区、农副产品集散地,是以区域性的加工工业和旅游商贸并重发展的生态城市。南雄城区:打造对接江西的粤北门户城市。华南地区富有特色的精细化工产业集群,粤北赣南边界地区的商贸物流中心,具有岭南历史文化特色的粤赣湘省际旅游服务中心之一,6南雄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新丰城区:打造融入珠三角的先行发展区。珠三角核心区产业重点转移区,粤中北经济节点,韶关南部工业生长极,新丰县政治、经济、文化、科教和信息中心。始兴城区:粤湘赣邻接区域的交通节点、商贸物流副中心和生态休闲旅游示范区,韶关东部的旅游服务中心,始兴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商贸物流、旅游服务、生态型工业为主导的山水园林生态城市。仁化城区:仁化县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信息中心,是韶关都市区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丹霞山旅游风景区的服务基地,是以加工业为主、旅游商贸并举发展的粤北山水风貌城市。乳源城区:打造融入珠三角的先行发展区。韶关绿色生态示范区,韶关市民族经济开发试验区,韶关西部交通枢纽、商贸物流中心,乳源政治、经济、文化、科教中心,具有民族文化、生态宜居特色的山水园林城市。翁源城区:打造融入珠三角的先行发展区。珠三角核心区产业重点转移区,珠三角绿色食品的供应地和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翁源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7第三节市域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第2.3.1条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各项城市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要严格审批,并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第2.3.2条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完善节水机制,制定节水灌溉政策法规,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实现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完善水工程体系,增加水资源的调蓄能力。建立以供定需管理为内容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系;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方案,严格保护饮用水源。第2.3.3条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进一步强化对现有森林的管护,完善“三防”体系建设,增加森林资源,增强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功能。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建设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适度开展森林旅游,完善公园旅游服务体系,保护游客安全,为游客提供便利的服务。第2.3.4条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以保护为前提,以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结合矿产资源条件和开发利用水平及现状,协调好矿业开发、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三者之间的关系,统筹规划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8第2.3.5条环境保护与管理划定市域范围内水环境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大气环境以及声环境功能区,分别严格执行相应的环境保护标准。加强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推进水、大气、噪声、土壤、固废等污染综合防治,强化环境安全监管,营造城市宜居环境。第四节乡村振兴规划第2.4.1条乡村振兴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城乡规划统筹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第2.4.2条乡村振兴思路加大发展特色农业、效益农业,鼓励农业与旅游业、制造业结合,发展农副产品加工、观光休闲旅游等产业,推进以“农业+”为核心的全产业链建设,实现乡村产业兴旺;全面开展示范村、生态村等不同梯度的美丽乡村创建工作,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全面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大城镇对农村的带动反哺力度,统一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第2.4.3条乡村分类发展指引将乡村划分为“更新型”、“引导型”、“保育型”三类,并引导其分类发展。9(1)更新型村庄。推进村庄改造,集中布局,建设花园小区。主要发展第三产业,与周边城市地区相协调。(2)引导型村庄。实施资源整合、更新改造、集中居住。提高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加强村庄绿化和环境建设。产业配合大型项目,集中镇级以上工业园区统筹安排。重点改造市(县、区)重大项目及重点镇周边村庄。(3)保育型村庄。划定控制范围,允许在内部进行改建,严禁扩大规模。发展观光农业和生态旅游业。重点控制城市组团生态廊道内的村庄用地规模,改造空心村,逐步推进农村居民点用地复垦。第三章中心城区规划第一节城市性质与规模第3.1.1条城市性质与职能城市性质为粤北门户,广东北部区域中心城市,山水生态特色鲜明、宜居宜业的历史文化和旅游名城。城市职能为对接珠三角、辐射粤湘赣的华南区域性物流枢纽节点城市,区域性旅游服务基地,韶关市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旅游服务和信息中心。第3.1.2条城市发展规模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100万人;规划2035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145万人。10第二节空间布局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12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20平方米;规划2035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16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10平方米。第3.2.1条发展方向和空间结构1、发展方向城市主导向南、辅以向东发展,其他方向以完善建设为主。2、空间结构城市空间结构为“一带两翼三心,一主七组团”。“一带”:“三江六岸”滨江生活和公共服务发展带。“两翼”:东翼产业发展区和西翼产业发展区。“三心”:位于芙蓉新城的新城中心、位于小岛的老城中心和韶关南部城区(曲江城区)。“一主”:主城区,立足芙蓉新城,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以新城建设促进老城功能、人口疏解,同时带动新城开发建设。“七组团”:浈江产业组团、莲花大道组团、华南先进装备产业组团、沐溪-阳山-甘棠-龙归产业组团、白土-乌泥角产业组团、空港产业组团、南华寺-马坝人遗址公园旅游组团。11第3.2.2条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及有条件建设区的管控至2035年,中心城区内有条件建设区占建设用地比例约4.7%,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及有条件建设区用地范围为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范围。在保障城市空间结构、组团主导功能、控制线及其他管控要素贯彻实施的前提下,控制性详细规划可对具体用地形态布局和边界进行调整优化。第三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第3.3.1条公共服务中心体系重点构建由区域(市-区)级公共中心、片区级公共中心及专业服务中心组成的公共中心体系,考虑城市公共中心的规划结构与城市功能结构相呼应,将区域(市-区)级公共中心划分为主、次中心两个等级。规划形成“一主、两副、多级”的城市公共中心结构体系。(1)1个城市服务主中心:芙蓉新城城市服务主中心。(2)2个城市服务副中心:包括韶关旧城城市服务副中心、曲江城市服务副中心。(3)6个片区级服务中心:包括白土片区级服务中心、龙归片区级服务中心、十里亭片区级服务中心、浈江北片区级服务中心、空港片区级服务中心、装备产业园片区级服务中心。(4)2个专业服务中心:包括莲花大道地区商贸服务中心和大南华旅游服务中心。(5)规划19个社区服务中心:为所在居住片区居民提供相12应的行政、文化、教育科研、医疗、体育、社会福利等配套服务。第3.3.2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1、行政办公用地规划市级行政办公用地主要集中在芙蓉新城片区内,规划在芙蓉新城滨江路中段北侧形成市级行政服务中心,结合滨江公园和市级公共服务设施布置,共同营造特色的城市形象。2、文化设施用地规划保留现状部分市级文化设施,对部分老旧设施进行布局调整,同时在芙蓉新城建设市民文化活动中心(市图书馆、档案馆、文化馆)和市歌剧院,形成市级文化活动中心。3、体育设施用地4、医疗卫生用地保留改造升级小岛片区内韶关市体育馆、韶关市游泳馆,着重推进曲江新城大型体育中心建设,承办省级或国家级比赛,满足韶关体育发展的需要。(1)完善芙蓉新区医疗卫生设施,在芙蓉新城建设市第一人民医院、民营三级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建设。(2)优化医疗卫生设施资源管理,待核工
本文标题:韶关市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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