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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促进农业产业化、城镇化建设——我县实施农村土地流转推进产业化、城镇化的调查报告为了解掌握我县实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情况,探索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推进产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对策。县政协组织力量先后深入城关、池河、饶峰、两河、熨斗、银桥6个乡镇12个村,就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着重在掌握土地流转基本情况、组织实施、经验成效及存在问题等方面与流转农户、产业能人、村组干部、乡镇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广泛征询意见,提出对策建议,明确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县辖15个乡镇,202个村,1174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8.22万,其中农业人口46411户,15.3万人。现有耕地28万亩,人均1.5亩,其中水田84000亩,农村劳动力87747个。高山及偏远山区撂荒土地3164亩。2008年全县农业生产总产值7473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722元。近年来,我县围绕农村主导产业发展和转移农村劳动力,以强村大户为抓手,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的路子,着力推进以蚕桑“一县一业”建设为主的产业化进程,创新土地经营体制,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目前,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18098亩,流转农户达3412户。流转土地中大部分用于发展农业主导产业,占全部流转面积的69%,其中蚕桑产业流转面积5931亩,烤烟生产流转面积2799亩,发展高效农业流转面积2106亩,花卉苗木种植流转1053亩,畜牧业生产流转面积654亩。土地流转形式多样,主要形式有租赁、转包、入股转让等。其中,租赁6715亩,转包6586亩,转让2071亩。流转面积比较集中,连片流转100亩以上的户数9户,流转面积50亩以上户数达28户,流转10亩以上的户数达507户。二、做法与成效(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一是为确保土地流转工作顺利推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同时,成立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及仲裁机构,负责流转业务及纠纷调处。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服务机构,做到有规章制度、有工作流程、有人员、有场所,近90%的村成立了土地流转经办中心并开展具体工作。二是建立了抓点示范、典型引路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乡镇党政一把手每年每人包抓50-100亩土地流转示范点。目前,全县已落实示范点40个,完成土地流转3550亩,通过抓点示范,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土地流转工作的开展。(二)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加大对《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石泉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等法规文件的宣传力度,引导农户走出“流转”就是“流失”的认识误区。二是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印发宣传资料、为农民算经济帐等多种方式,让更多农民了解土地流转的成功典型及其效益。同时,还通过现场观摩的形式,组织各乡镇领导参观各类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示范点,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经营土地的市场意识,主动参与土地流转。(三)培育主体,拓展土地流转渠道。一是按照“政府引导、法人投资、企业经营、产业化开发”的思路,大力引导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参与土地流转,促进流转主体多元化,使土地流转从以前单一的农户之间的流转转变为农户向农业企业、工商企业、科技人员、干部职工、专业大户流转。二是采取政策扶持、协调融资、技术服务等措施,大力扶持培育种养产业大户、积极引进客商带动发展规模、高效种养业,推动土地流转。通过散户土地向大户流转集中,其经济效益和规模效益十分明显。如我县饶峰镇新华四组李祖军将21户农民的桑园102亩租赁从事规模化标准蚕桑生产年收入达10万元以上,家庭人均单项收入达2.5万元,熨斗镇孟天毅流转茶园1000亩,建成一定规模的茶厂,转移农村劳动力100余人,已形成既有效益又有知名品牌的生产加工一条龙企业。西安客商文艺在中坝乡集体连片流转桑园120亩,从事标准化养蚕,经济效益明显。县农办通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吸引江苏客商古殿喜在两河镇潼关村流转土地110亩,从事花卉苗木种植,带动了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四)加强管理,注重政策引导。一是制定了土地流转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就土地流转的原则、指导思想、合同管理、机构职责、奖扶政策等都进行了明确。统一制作了流程示意图、合同文本,县乡村分别建立了合同档案和登记台帐,做到规范管理,确保流转情况底子清、情况明、资料齐全。二是制定了土地流转的奖扶政策,设立农村土地流转专项扶持资金,对土地流转年限达10年以上的按面积和类别分别给予每亩50-18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规模经营的大户可享受产业项目奖补;对连片经营50亩以上的产业园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对土地流出的农户,实行“三优先”(优先安排劳动技能培训、组织外出务工、安排向城镇转移)。通过政策激励,提高了农户流转土地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产业的规模经营。(五)强化督查,夯实工作责任。成立督导组分片包干深入到乡村指导检查工作,对各乡镇任务完成进度定期通报评比,有效地调动了乡镇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每年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将全年流转任务和示范点建设任务下达到各乡镇、部门,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确保流转任务完成。通过合理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一是推进了农业产业化。土地流转不仅使土地逐步向种养能手、龙头企业、个体工商户集中,使一部分社会资金流向农村农业,促进了农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拓展了龙头企业的发展空间,而且还有利于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带动了农村其他生产要素如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资源的优化配置。目前,全县已形成蚕桑为主,生猪为辅,烤烟、高效农业等为补充的产业格局,农户通过土地流转集中规模经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收益。二是加快了城镇化进程。土地流转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高效益行业合理流动,使一大批从事农业的农户逐渐摆脱了土地的束缚,流转户既可获得固定的土地租金,还可外出务工或进城从事二、三产业发展增加收入,加快了城镇化进程和农民增收的步伐。据统计,止2008年底,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达4万人,占全县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6%。其中,通过土地流转后外出务工7156人,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875人。三是推动了招商引资。土地流转合理配置了土地资源,吸引了外地资金、人才、技术和管理经验流入,带动了当地的资源开发,为发展高效农业、现代农业创造了条件,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目前,全县已引资发展农产品深加工、花卉苗木种植经营等企业20家。四是提高了农民素质。农民通过土地流转,主动到土地受让方打工,不仅学到了先进的耕作技术和管理经验,而且还感受到了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设施农业、搞产业化生产经营的成果,增长了知识,更新了观念。五是遏制了土地撂荒。通过土地流转使农民将无力经营或不愿经营的土地及时流转出去,让经营有方、有能力扩大经营规模的农民能及时获得土地耕种,有效解决了“有人无田种、有田无人种”的矛盾。四、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少数乡镇和部门对实施土地流转推进农业产业集约规模发展,以产业化带动城乡一体化的认识不够;在工作中,存在政策宣传不够深入透彻,加之奖励政策未能及时兑现到位,部分农民仍有思想顾虑,盘活用活土地和参与流转的主动性不强。二是流转市场化程度低。目前土地流转工作主要依靠行政推动,通过市场平台进行流转还没有形成,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和信息发布平台尚未建立,不能很好的解决土地流转“谁有谁要”的问题。同时,流转用途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展。三是服务机制有待加强。虽然已成立县乡村三级组织机构,但服务作用发挥不强;部分乡镇工作机构和人员不固定,对于土地流转工作的档案、资料管理等方面重视不够。四是流转程序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一方面在土地流转中有的签了合同,有的没签合同,管理不规范。另一方面合同内容对流转双方的权利、责任规定不详细,特别是对受让方的经营投入权益保障、履行责任义务等合同条款不明确。如桑园流转中,没有明确受让方对桑园追肥管护等条款,造成受让方只使用不管理,掠夺性经营,长期下去,将导致桑园退化产量下降,蚕桑产业发展将面临严重影响。五是规模流转难度较大。一是集中连片流转涉及的农户多,认识不统一,协调难度大;二是租金与农户自种收益有差距,如好菜地、桑园等农户不愿流转;三是我县土地流转区域性指导价格未确立,部分流转户双方因价格原因而达不成流转协议等问题,严重影响土地集中流转和产业规模发展。五、对策与建议(一)加大宣传动员,激发农民流转土地的主动性。一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发展农村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的根本出路,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艰巨性工程。要着眼于我县目前正处在由传统分散型农业向现代集约型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站在转变增长方式,推进农业产业化、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认真研究土地流转深层次问题,解放思想,统一认识,破解体制障碍,夯实工作措施,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二要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流转政策和保障奖扶政策,宣传通过流转土地增收致富的典型,让农民了解政策、消除顾虑、转变观念、主动参与,增强农民集中土地、经营土地的能力。(二)统筹城乡发展,拓展流转空间。要继续以农村土地经营集约化、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建设为重点,着重围绕新农村建设、“一县一业”产业化建设和高效设施农业发展做好土地流转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产业化发展布局,以产业布局制定土地流转规划;同时,要发展壮大二三产业,最大限度地转移农村劳动力,为土地流转拓展更大空间。(三)培育市场主体,明确流转导向。一是扶持壮大龙头企业,重点培育一些规模效益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将分散的土地集中向龙头企业流转。二是培育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大户,通过村组协调,将散户的土地互换集中,鼓励大户连片流转经营,并切实解决好连片流转中的“插户”、“花界”等问题。三是大力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土地流转步伐。同时,要根据区域情况明确土地流转指导价格,以防互相攀比,影响土地流转。建议川道地区按每亩400—500元/年,中高山区每亩200—300元/年。(四)规范流转程序,拓展流转范围。要按照“流转形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实施程序合法化、流转合同规范化”的管理要求。一是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程序,简化流转的审批备案环节,凡流转土地3亩、3年以上的审批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管理;流转2亩、2年以下的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管理;流转1年以下的由村上备案管理,以便加强规范管理。二是进一步拓展流转土地的用途范围,突破现有土地流转的体制政策性障碍,按照有利于土地流转、有利于发展产业、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的原则,临时性用地也可采取灵活政策,实行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五)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奖扶政策。一是明确机构。土地流转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应把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作为农业局的一个常设机构予以确定,乡镇也应明确相对固定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分级抓好土地流转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同时,要尽快出台土地流转纠纷仲裁调处办法,以便仲裁和调处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纠纷和问题。二是完善流转合同和奖扶政策。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出让方和受让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对流转土地用于产业发展,特别是发展蚕桑产业,要明确受让方在投入和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防止掠夺性经营,造成桑园质量下降、产业下滑的问题。同时,要健全奖补政策和资金扶持机制,确保奖扶政策、信贷资金、项目奖补向流转大户倾斜,培育大户,示范带动。(六)完善保障机制,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一是加强农民土地流转后的户籍管理改革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对流出土地后进城居住、生活的农民,应保留其原有土地承包权和继续享受惠农政策的权利。二是建立农村劳动力向非农转移机制,积极引导、组织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对发展二、三产业的农民应着手制定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农民进
本文标题: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促进农业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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