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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河县人民医院煎药室工作目录(2013年12月)1、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2、中药煎药机标准操作规章3、中药煎煮基本原则及操作规程4、中药煎药操作程序5、中药煎药过程6、煎药室消毒制度附:中药煎药室质量控制.监测评估检查表中药煎药室质量及服务征求意见表培训资料:谈建全医院中药质量监督2商河县人民医院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二○○九年三月十六日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证中药煎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开展中药煎药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第二章设施与设备要求第三条中药煎药室(以下称煎药室)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周围的地面、路面、植被等应当避免对煎药造成污染。第四条煎药室的房屋和面积应当根据本医疗机构的规模和煎药量合理配置。工作区和生活区应当分开,工作区内应当设有储藏(药)、准备、煎煮、清洗等功能区域。第五条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3防等设施,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它设施应当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第六条煎药室应当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储药设施、冷藏设施以及量杯(筒)、过滤装置、计时器、贮药容器、药瓶架等。第七条煎药工作台面应当平整、洁净。煎药容器应当以陶瓷、不锈钢、铜等材料制作的器皿为宜,禁用铁制等易腐蚀器皿。储药容器应当做到防尘、防霉、防虫、防鼠、防污染。用前应当严格消毒,用后应当及时清洗。第三章人员要求第八条煎药室应当由具备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经验的中药师具体负责煎药室的业务指导、质量监督及组织管理工作。第九条煎药人员应当经过中药煎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中药煎药工作。煎药工作人员需有计划地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岗位培训。第十条煎药人员应当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等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体表有伤口未愈合者不得从事煎药工作。第十一条煎药人员应当注意个人卫生。煎药前要进行手的清洁,工作时应当穿戴专用的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第四章煎药操作方法第十二条煎药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待煎药物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煎煮开始时的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5厘米为宜,花、草类药物或煎煮时间较长的应当酌量加水。4第十三条每剂药一般煎煮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煎煮时间应当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一般药物煮沸后再煎煮20-30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约40—60分钟。药剂第二煎的煎煮时间应当比第一煎的时间略缩短。煎药过程中要搅拌药料2-3次。搅拌药料的用具应当以陶瓷、不锈钢、铜等材料制作的棍棒为宜,搅拌完一药料后应当清洗再搅拌下一药料。第十四条煎药量应当根据儿童和成人分别确定。儿童每剂一般煎至100-300毫升,成人每剂一般煎至400-600毫升,一般每剂按两份等量分装,或遵医嘱。第十五条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一)先煎药应当煮沸10-15分钟后,再投入其它药料同煎(已先行浸泡)。(二)后下药应当在第一煎药料即将煎至预定量时,投入同煎5-10分钟。(三)另煎药应当切成小薄片,煎煮约2小时,取汁;另炖药应当切成薄片,放入有盖容器内加入冷水(一般为药量的10倍左右)隔水炖2-3小时,取汁。此类药物的原处方如系复方,则所煎(炖)得的药汁还应当与方中其它药料所煎得的药汁混匀后,再行分装。某些特殊药物可根据药性特点具体确定煎(炖)药时间(用水适量)。(四)溶化药(烊化)应当在其它药煎至预定量并去渣后,5将其置于药液中,微火煎药,同时不断搅拌,待需溶化的药溶解即可。(五)包煎药应当装入包煎袋闭合后,再与其他药物同煎。包煎袋材质应符合药用要求(对人体无害)并有滤过功能。(六)煎汤代水药应当将该类药物先煎15-25分钟后,去渣、过滤、取汁,再与方中其它药料同煎。(七)对于久煎、冲服、泡服等有其他特殊煎煮要求的药物,应当按相应的规范操作。先煎药、后下药、另煎或另炖药、包煎药、煎汤代水药在煎煮前均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第十六条药料应当充分煎透,做到无糊状块、无白心、无硬心。煎药时应当防止药液溢出、煎干或煮焦。煎干或煮焦者禁止药用。第十七条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当使用不同的标识区分。第十八条煎煮好的药液应当装入经过清洗和消毒并符合盛放食品要求的容器内,严防污染。第十九条使用煎药机煎煮中药,煎药机的煎药功能应当符合本规范的相关要求。应当在常压状态煎煮药物,煎药温度一般不超过100℃。煎出的药液量应当与方剂的剂量相符,分装剂量应当均匀。第二十条包装药液的材料应当符合药品包装材料国家标准。第五章煎药室的管理第二十一条煎药室应当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药剂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煎药室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条药剂部门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煎药室工作制度和相关设备的标准化操作程序(SOP),工作制度、操作程序应当装订成册并张挂在煎药室的适宜位置,严格执行。6第二十三条煎药人员在领药、煎药、装药、送药、发药时应当认真核对处方(或煎药凭证)有关内容,建立收发记录,内容真实、记录完整。每方(剂)煎药应当有一份反映煎药各个环节的操作记录。记录应保持整洁,内容真实、数据完整。第二十四条急煎药物应在2小时内完成,要建立中药急煎制度并规范急煎记录。第二十五条煎药设备设施、容器使用前应确保清洁,要有清洁规程和每日清洁记录。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煎药室应当定期消毒。洗涤剂、消毒剂品种应定期更换,符合《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卫生标准》(GB14930.1)和《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GB14930.2)等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不得对设备和药物产生腐蚀和污染。第二十六条传染病病人的盛药器具原则上应当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后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对重复使用的盛药器具应当加强管理,固定专人使用,且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第二十七条加强煎药的质量控制、监测工作。药剂科负责人应当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对煎药工作质量进行评估、检查,征求医护人员和住院病人意见,并建立质量控制、监测档案。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1997年印发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同时废止。第二十九条本规范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7院中药煎煮基本原则及操作规程1、基本原则1.1煎药人员要求煎药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中药专业知识,具有对患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还必须是身体健康,严格遵守煎药操作规程;1.2煎药器具的选择中药汤剂的质量与选用的煎药器具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历代医家对煎药器具均有论述。梁代陶弘景说:“温汤勿用铁器”。明代李时珍说:“煎药并忌铜、铁器,宜银器瓦罐”。现代一般选用陶器砂锅、不锈钢或搪瓷器皿,避免直接接触铁、铅和有害塑料制品等,发生化学反应,影响疗效或污染药液。1.3煎药用水量的控制煎药用水目前常用的是自来水、井水或洁净的河水。加水量的控制常用的有3种方法:(1)将饮片置煎锅内,加水至超过药物表面3~5cm为度,第二煎可超过药渣表面1~2cm;(2)按每克中药加水约10ml计算,然后按总药量计算总加水量,将其中70%用于第一煎,余下的30%留作第二煎;(3)根据中药的吸水性大小、煎药时间长短、水分蒸发的多少以及所需药液的多少来具体掌握加水量。1.4煎煮次数一般药物煎煮2次,补益药或质地坚硬的药物可煎3次。1.5煎煮火候和时间根据各类药剂的不同特点应用不同的火候和时间,可最大程度地煎出有效成分和保留有效成分。解表药应用武火速煎,头煎煮沸后煎10~15min,二煎煮沸后10min。一般药应先用武火煮沸,再用文武火交叉煎煮。头煎煮沸后20~825min,二煎煮沸后15~20min。滋补调理药先用武火煮沸,再用文火慢煎,使药汁浓厚,药力持久。头煎煮沸后30~35min,二煎煮沸后20~25min,如需三煎,煮沸后15min.2、注意事项2.1浸泡煎药前中药饮片一定要浸泡,因为中药大多数是植物类干品,有一定的体积和厚度。因此,在煎煮前必须用冷水在室温下浸泡,使中药饮片湿润变软,细胞膨胀,产生一定的渗透压,使有效成分渗透扩散到细胞组织外部的水中,有利于有效成分的溶出。浸泡时间应根据药材的性质而定,一般花、茎、全草为主的药材浸泡30min,根、根茎、种子、果实等为主的药材可浸泡1h。但浸泡时间不宜过长,以免引起药物有效成分酶解或药品的霉败。2.2煎药前是否要清洗有的病人以为中药很脏,用清水洗后再浸泡、煎煮。这是不对的。因为中药中有很多药是粉末的,如滑石粉等,会被洗掉。还有中药饮片中的水溶性成分在洗的过程中会与水一起流失掉。蜜炙、麸炒的中药饮片也会被洗掉。因此煎煮前不要清洗,否则有效成分将有所损失,影响中药疗效。2.3药渣是否挤压药煎好后即将药液滤出,末煎应将药渣挤压,使药渣内药液残留量减至最少。实际操作证明,药渣挤压后有效成分增加10%,这点自动煎压机做的很好2.4儿科用药煎煮注意小儿内服药要求少而浓,以便喂服。头煎、二煎药液合并静置澄清,取上清液再加热浓缩至合适量。2.5外用药的煎煮外用熏洗药一般用药量大,且多含药性猛烈或毒性的中药,煎煮时加水量要适当增加,采用武火、文火交替煎煮,煎出液要比内服药多2~3倍。外搽药要少而浓,加水量9适当减少。凡外用药一般均要趁热使用,以利有效成分透皮吸收。3、特殊药物的煎煮需特殊处理药物按常规难于煎煮、煎透,必须采用特殊的煎法,以保证汤剂的质量。角甲类、有毒药均需先煎,以增加药物有效成分的溶出或降低药物的毒性,增加安全性和有效性。一般角甲类要打碎成颗粒或粗粉先煎至少30min,有毒药材必须先煎1~2h。气味芳香含挥发性成分的药物或久煎易破坏有效成分的中药饮片需后下。在头煎煎好前5~10min内加入煎煮。花粉类、细小种子类、中药粉散剂、霜散剂不易与水完全接触而易漂浮于水面,要用布袋包煎;含淀粉、粘液质较多的种子类药物,易粘锅、糊化、粘底的亦要包煎;附生绒毛的药剂,为避免绒毛脱落混入药液刺激咽喉引起咳嗽也要包煎。4、含大剂量草药或剂量物别大的中药的煎煮法某些处方中有大剂量的草药,或者每剂的用药量特别大,如按常规煎煮,煎出的药液量很多,患者无法服用;如加水太少,药材无法浸透,大部分有效成分不能煎出,达不到应有的治疗效果。对这类中药应采用的煎煮方法有:煎汁代水法,分煎合汁法,多汁浓缩法,目的是能最大程度地煎出有效成分,保证中药质量,发挥最佳疗效5、毒性、烈性中药地煎煮毒性、烈性中药除了先煎外,煎药器具使用后应反复擦洗,必要时煮过后再用,以免毒性、串味、串色而影响药物疗效和煎剂质量。10中药煎药操作流程一、煎药用水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煎药用水必须无异味、洁净澄清,含矿物质及杂质少,一般可用清澈的泉水、河水及自来水。二、加水量根据饮片质地、吸水性能、煎煮时间长短、煎煮过程中蒸发量及煎煮后所需药液量计算加水量。三、煎前浸泡煎前浸泡有利于有效成分充分溶出,也可缩短煎煮时间,避免因煎煮时间过长导致药物部分有效成分耗损、破坏过多。多数药物宜用冷水漫泡,一般药物可浸泡20-30分钟,以种子、果实为主的药可浸泡1小时。夏天气温高,浸泡时间不宜过长,以免腐败变质。四、入药方法(1)先煎:贝壳、甲壳、化石以及多数矿物药,如牡蛎、磁石等,因其有效成分不易煎出,应先煎30分钟左右再纳入其他药同煎。另有一些中药毒性较大,如附子、生半夏等,为减少其毒性,保证用药安
本文标题: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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