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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是指民族与民族之间在稳定、安定、来往、发展、和谐的状态下,集中力量为实现共同理想或完成共同任务而联合和结合在一起,是经济、政治、文化、军事、科技等多种人类活动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在世界风云变幻的形势下,保持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边防巩固、人民安居乐业。这与我们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正确地处理了民族问题有极其重要的关系。当前,民族地区的发展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人心思稳,人心思定,民族团结面临的形势很好,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不少,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全省各民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我省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很大成绩,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巩固和发展,各民族人民紧密团结,共同致力于现代化建设,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也应看到,由于历史原因、地理条件限制、发展基础薄弱,以及境外敌对势力始终图谋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仇恨、制造民族分裂,通过各种手段进行渗透、破坏活动等,影响民族团结的诸多问题还将长期存在。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团结是硬任务,是第一职责。我们要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牢牢把握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云南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民族团结,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之一。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是政绩,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同样是政绩;检验一名领导干部的政绩,不仅要看GDP的增长情况,更要看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就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工作来说,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坚持民族工作无小事,时刻把民族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多为民族群众办好事、做实事。——坚定不移地落实好党的民族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是处理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民族平等,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基石;民族团结,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重大原则;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们党在民族政策上的根本立场。党的这些民族政策,是被实践证明了的符合中国实际的最好的民族政策,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好、落实好。——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当前民族团结面临的许多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不足、发展不够的问题,最终必须通过推进发展来解决。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最大化地使少数民族同胞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使少数民族群众安居乐业。加大改革力度,将民族地区潜在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立正确的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立足特有的资源优势和后发优势,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推进“三个转变”,不断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树立全方位开放的意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广泛吸引省内外投资者参与民族地区建设,以大开放推动民族地区大发展。要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建设一批交通、能源、通信、生态、环保等方面的关键性重大项目,着力缓解“瓶颈”制约。优先安排与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性项目,不断优化民族地区的发展环境,增强发展后劲。——抓好民族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干部,必须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要在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中,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重要思想,认同56个民族基础上形成的中华民族的归属感,促进民族平等团结,和谐相处,共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民族地区的和谐社会而努力。大力搞好民族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少数民族干部培训教育,全面提高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科学素质和干部的思想文化水平,使其自觉维护中华民族的团结,维护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团结。——注重工作方式和方法的适时创新。一是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现阶段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绝大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的非对抗性矛盾,但也有的属于对抗性矛盾(如“三股势力”)。因此,要注意严格区分问题的性质,采取不同的解决办法,最大限度地团结各族群众,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极少数不法分子。二是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不管是哪个民族,都要依法处理,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三是见微知著,未雨绸缪,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加强调查研究,定期排查影响民族团结的隐患,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化解矛盾的有效措施,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事发当地。四是坚持教育疏导。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要坚持说服教育,切实加强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坚决避免因工作简单化而激化矛盾。五要走群众路线,相信和依靠广大干部群众。——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他们来自本民族群众之中,与本民族成员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熟悉本民族的历史和现状,通晓本民族的语言和文字,懂得本民族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在处理民族问题和纠纷中有其他民族干部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是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骨干力量。要按照“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要求,把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善于领导改革建设、深受各族群众拥护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区,固原市始终坚持抓好民族团结,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制定落实了一系列民族优惠政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民族团结深入人心,民族关系和谐融洽,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快速发展,促进了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一、维护民族团结的重大意义民族团结是关系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是事关全局的大事,是党的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维护民族团结对于维护国家统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抵御境外敌对势力渗透,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各民族共同利益,促进各民族繁荣进步,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新时期,维护民族团结成为考验党执政兴国、驾驭复杂国际国内环境的重要课题,是检验各级领导干部处理涉及民族问题突发事件、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的试金石。二、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稳定的重大问题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各民族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个人之间的联系交流范围不断延伸,同时,因风俗习惯、经济利益等原因引起的摩擦、误会也时有发生。对于这种人民内部之间的矛盾,应当采取说服教育、民主协商、积极疏导的方法加以解决。固原市宗教问题和民族问题有时交织在一起,如果宗教问题处理不当或不慎,也会影响民族关系。处理涉及民族问题时,必须慎重从事,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从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的原则出发,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不要轻率地扯到民族关系上。对于民族间发生的纠纷,要冷静分析,耐心疏导,及时处置。属于违反党纪政纪的,应给予纪律处分;属于刑事犯罪或民事纠纷的,不论出身哪个民族,都要依法处置;对于个别蓄意破坏民族团结、危害国家安全的触犯刑律的应当依法处理。坚决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干伤害民族感情的事。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坚决反对任何民族歧视,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对于打着狭隘的民族主义旗号,挑起民族矛盾,制造民族分裂或披着宗教外衣,煽动民族分裂的,要及时掌握情况,坚决果断加以处置,依法予以惩处。历史一再证明,团结就兴旺,就繁荣;分裂就动乱,就衰败。这是各民族发展进步的一条客观规律,也是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强烈愿望。国际上因民族问题处理不当而引发国家分裂、民族纷争、社会动荡的事,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和警惕。我们必须清醒认识民族问题的复杂性和严重性,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妥善处置民族问题。三、高度重视民族团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民族团结(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民族团结进步提供组织保证。越是落后的民族地区,越要重视民族团结。因为我们经不起折腾,别的地区都在搞发展,如果因为民族不团结,兄弟之间还在吵吵嚷嚷,影响了稳定,我们哪有精力搞发展?固原作为经济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显得尤为重要。市委、政府历届领导班子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维护全市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来抓,作为全市的重点工作来抓,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纳入总体工作规划。建立民族问题排查调处机制,定期分析民族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把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不断提高处理民族问题和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把民族工作纳入全市重点目标考核之中,纳入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形成党委牵头、政府推动、部门落实、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为民族团结进步提供物质基础。发展问题是处理和解决民族问题的物质基础,越是经济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越要重视发展问题。经济发展是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是实现民族平等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固原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根本措施。优势特色农业加快发展,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工业经济活力增强,第三产业快速发展,重点项目顺利实施,解决民生问题取得突破,城乡面貌明显改观,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为实现各民族团结进步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三)落实民族优惠政策,为促进共同繁荣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始终坚持把维护各族群众的切实利益当做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首要任务。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一系列特殊的、优惠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转移力度;对民族教育项目坚持重点扶持,优先倾斜。加强少数民族后备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对县处级预备干部和后备干部在推荐时比例上做到了明确规定。在选拔领导干部时,坚持在同等条件下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对特别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破格提拔,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中拿出部分职位定向选择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在招考国家公务员时,采取对少数民族招考人员加分等优惠政策,选拔和招考了一批少数民族干部。(四)加强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乡村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创建活动,全市举办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专题学习班,在全社会进行了广泛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民族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民族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营造了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认真接待少数民族群众上访,妥善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反映的问题。
本文标题:民族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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