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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和防范处理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育学院吴开华副院长、博士333主要内容3幼儿园安全事故的防范1幼儿园对在园幼儿的保护义务2幼儿园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3334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幼儿园对在园幼儿的保护义务(一)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地位与特点地位:“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特点:•“当我们做对了,没有人会记得;当我们做错了,没有人会忘记。”•不能把安全建立在幼儿自我保护的基础上。幼儿的法律身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认知能力:尚处启蒙阶段判断能力:规则意识尚未建立预见能力:无法预见行为的后果幼儿园对在园幼儿的保护义务(二)幼儿园“保护义务”的性质流行观点:监护(委托监护、临时监护、监护权的转移)立法:教育、管理和保护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2002)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2003)幼儿园对在园幼儿的保护义务(三)《侵权责任法》关于幼儿园过错责任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与监护责任的区别《侵权责任法》第32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幼儿园对在园幼儿的保护义务(四)幼儿园“保护义务”的内容安全教育•根据幼儿的年龄和认知能力对幼儿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开展活动前,检查场地、设备、幼儿衣着(鞋子),交代纪律与游戏规则;规范管理•完善幼儿园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如饮食卫生、安全保卫、健康检查等制度),制定合理、明确的幼儿行为规范制度;•确保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用具等符合安全标准。【附1】《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附2】《英国儿童安全教育十大宣言》1、平安成长比成功更重要;2、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3、生命第一,财产第二;4、小秘密要告诉妈妈;5、不喝陌生人的饮料,不吃陌生人的糖果;6、不与陌生人说话;7、遇到危险可以打破玻璃,破坏家具;8、遇到危险可以自己先跑;9、不保守坏人的秘密;10、坏人可以骗。幼儿园对在园幼儿的保护义务(五)宏观照看•幼儿在园期间,对其进行指导监督/宏观照看;不擅离岗位(如有急事需要离开,应请别的教师代管)不让幼儿独处活动前后清点人数•放学后,对幼儿提供照看,直至完成交接;•对于特定危险,教师应在可以预见的范围内,履行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及时处理•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监护人;•采取必要救助措施。(“正常人”标准)幼儿园安全事故的责任分析(一)幼儿园的法律责任:过错责任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监护人的法律责任: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2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幼儿园安全事故的责任分析(二)过错责任的构成“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过错因果关系过错的两种表现形态故意:明知、希望;明知、放任过失:应当预见、未能预见(疏忽);有所预见、轻信能避免、未采取防范措施(懈怠)过失的认定标准:客观化标准(两个层面)法律规定;“善良管理人(ReasonableMan)”标准。幼儿园安全事故的责任分析(三)•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打破“谁主张、谁举证”的方式,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来确定幼儿园的过错,即由幼儿园自身举证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与保护职责。如幼儿园无法证明自己已尽到教育、管理与保护职责,则推定幼儿园有过错。因果关系的判定:相当因果关系说某一事实仅于现实情形发生某损害结果,尚不能认定有因果关系。必须在一般情形(同等或类似情形)下,依社会常识、一般社会观念及人们的知识水平,亦认为具有发生同种损害结果之可能性,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幼儿园安全事故的责任分析(四)替代责任——教师责任的特殊规定教师为幼儿园工作人员,教师因职务行为或授权行为而发生侵权时,应由幼儿园法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幼儿园仅对具有故意和重大过失的教师行使追偿权。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幼儿园安全事故的防范(一)强化与提升安全意识培养幼儿安全意识“强化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怎样防止自我伤害(纪律、规则)怎样避免受到伤害(自我保护)怎样避免伤害他人(尊重、关爱)日本:“不给别人添麻烦”(责任感、自律)幼儿园安全事故的防范(二)提高自身法律意识,防止侵权事故的发生三大法律意识:权利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管教手段合法化:目的正当、行为与目的相关、手段必要。目的正当:符合教育目的;出于善意行为与目的相关管教措施应是基于达成教育目的或维持教育教学秩序而采取的必要措施。手段必要:符合最小侵害原则有多种同样能达成目的之措施时,应选择对幼儿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手段。幼儿园安全事故的防范(三)落实与创新安全教育(《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建立与执行安全制度建立幼儿健康档案,根据幼儿身体状况安排活动;制定合理、明确的幼儿行为规范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晨检制度;执行幼儿入园与离园时与家长的交接制度;(接送卡)完善幼儿伤害事故处理流程;健全与家长的沟通机制。“幼儿安全教育告家长书”晨检幼儿园安全事故的防范(四)营造与改进安全环境查找安全隐患“学校安全隐患我发现,家庭安全隐患我排查”定期对园舍、设施设备、仪器进行安全检查,改善物理环境。营造尊重幼儿生命、保障幼儿安全的充满关爱的心理环境。“纪律和惩罚无法代替师生间的建设性关系以及归属感。”根据幼儿的年龄特征适当进行应对突发事件的演习。【思考】1、我园的安全机制是只关注幼儿身体安全,还是同时注重幼儿心理上的安全?2、如何避免幼儿园出现类似监狱的氛围?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一)采取紧急措施,及时救治幼儿正确地做(DORIGHT)及时处理;及时联系;及时关心正确地说(SPEAKRIGHT)及时沟通:保持统一的信息发布渠道,用一个声音传递,做到口径统一。记住:沉默是金。报告事故情况,及时搜集证据尽可能保护好事发现场;及时报告事故情况;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做好相应记录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附】上海豪园幼儿园幼儿伤害事故处理流程图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二)明晰法律责任,依法处理事故幼儿园/教师的法律责任:过错责任监护人的法律责任:无过错责任事后及时总结,提出整改措施幼儿园召开事故分析会,组织教师反思造成幼儿伤害的原因,分析如何为幼儿提供更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对事故涉及的各种问题综合归类,分别提出整改措施,并逐项落实。【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200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等,2006)《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育部,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9)《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委,1989)《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家教委,1996)《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2010)谢谢!欢迎联系:020-62766646(H)13580486742E-Mail:wukaihua2002@163.com
本文标题:幼儿园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和防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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