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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十二五”可持续发展规划•强化节能减排•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加强节能环保监管一、强化节能减排一、结构性节能减排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比较优势,优化交通运输资源配置,发挥综合运输的整体优势和组合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水运等低能耗运输方式,倡导低碳型交通消费模式和出行方式。大力优化公路网结构,提高路网通行能力和效率,提升公路技术等级和路面等级,调整公路运输运力结构;推进港口结构调整,发展大型化、专业化港口;提升航道技术等级,加快形成以高等级航道为主体的内河航道网。推进交通能源消费结构优化,鼓励替代能源在营运车船中的应用。二、技术性节能减排积极采用混合动力汽车、替代燃料车等节能环保型营运车辆以及双尾船、新能源动力船等节能环保型营运船舶,推广应用自重轻、载重量大的运输装备。对营运车船设置能耗和排放限制标准,提高准入门槛,淘汰低标准及老旧车船。鼓励使用天然气动力和电动车等节能环保型城市公交车,开展混合动力、电能出租汽车试点工作。与2005年相比,力争“十二五”末营运客车、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分别下降6%和12%,海洋和内河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分别下降16%和14%。大力研发推广隧道智能通风照明控制技术,推行隧道“绿色照明工程”。加快发展高能效电力驱动港口装卸设备,研发推广电能回馈、储能回用等新工艺新技术,基本完成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油改电”技术改造,推进船舶靠泊使用岸电技术改造。逐步推广港口太阳能、地源及海水源能、潮汐能、风能等新能源利用技术。与2005年相比,力争“十二五”末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下降8%。推广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系统,推广内河船舶免停靠报港信息服务系统,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促进客货运输市场的电子化、网络化,实现信息共享,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实现节能减排。三、管理性节能减排发展先进公路运输组织方式,加强货运组织和运力调配,利用回程运力,降低车辆空驶率。鼓励厢式运输、集装箱运输等专业化运输方式,发挥甩挂运输效率高和减排效果好的优势。合理安排客运线路,完善道路客运信息监测、分析和发布制度,提高客车实载率。推动建立绿色汽车维修体制机制,建立较完善的驾培行业节能减排体系。加强水路运输组织管理,鼓励航运企业联合经营,发挥规模优势,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发展大宗散货专业化运输、多式联运等现代运输组织方式,全面提升船舶营运组织效率和节能减排水平。优化港口机械作业和港内运输组织管理。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及港口企业完善能源管理体系,推广能源合同管理。发挥港口、公路枢纽站场在物流发展中的节点作用,引导运输企业向依托港口、公路货运枢纽的物流园区集聚,提高不同运输方式间货物换装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加强民航业节能减排,以航空公司、机场、空管为主体,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强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控制航空排放。“十二五”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示范推广工程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准入与退出工程: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运输车辆和船舶。节能与新能源车辆示范推广工程:促进混合动力、纯电动、天然气等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辆在公共汽车和出租车领域的示范推广应用,在城际客货运输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试点推广新能源和天然气车辆。绿色驾驶与维修工程:大力推广绿色节能驾驶技术,组织实施绿色维修工程。智能交通节能减排工程:推广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内河船舶免停靠报港信息服务系统,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公路建设和运营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工程:推广应用温拌沥青铺路技术、交通建设材料循环利用技术,实施公路隧道通风照明智能控制、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等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大力推进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建设低碳服务区等一批试点工程。绿色港航建设工程:加快港口集装箱码头轮胎式集装箱起重机“油改电”和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技术改造,积极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等再生能源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逐步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技术服务市场的重要机制。船舶能效管理体系与数据库建设工程:参照国际上在船舶能效改进方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积极推动航运企业将船舶能效纳入体系管理。二、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一、节约土地和岸线资源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资源和运输枢纽资源,协调通道内各种运输方式的线位走向和技术标准,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在枢纽节点的有效整合,提高枢纽建设对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大力推广节地技术,优化公路工程建设方案,高效利用线位资源,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鼓励利用旧路改扩建,因地制宜的控制公路建设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强对施工临时用地的恢复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中采取改地、造地、复垦等措施要求,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完善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坚持统筹规划、深水深用、合理开发,保障港口岸线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利用。鼓励通过提高等级、改进工艺、更新设备、扩大陆域、完善配套等方式,加强老港区技术改造工作,提高老港区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发展集约化、专业化、现代化港区,提高港区岸线资源利用效率。二、循环利用资源积极探索交通运输资源循环利用的发展模式,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和评价指标体系。推广使用交通废弃物(废水)循环利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倡导标准化设计及工厂化预制,提高资源再利用水平。加强港口、公路等的生产、生活污水循环利用,大力开展路面材料、施工废料、弃渣、港口疏浚土等资源的再生和综合利用,建设资源循环利用试点工程。以工程应用急需的高性能材料、工艺和装备为重点,积极推广废旧路面材料冷再生、热再生等循环利用技术和施工工艺。推广航空水资源综合再生利用技术,促进航空垃圾资源化利用。三、加强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一、加强工程建设生态保护力度研究制订生态型公路、港口、航道等工程的技术指南,逐步建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保护激励机制。继续加强公路生态保护。优化公路建设路线,合理避绕生态敏感区。公路建设尽量拟合原地形,减少高填深挖,采取水土保持、动物通道设置、植物和湿地保护等有效措施,减少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对生态敏感区域路段,注重生态修复建设,有效改善公路路域生态环境功能。强化港口航道工程的生态保护。港口和航道建设过程中尽量避免或减少对水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改变、湿地破坏、海岸非正常侵蚀等生态问题,注重湿地保护、生态护岸、生态缓冲带建设以及重大港口工程的生态修复等工作。二、加强污染治理加强公路、港口、机场等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的污染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控制并逐步减少公路施工期污染。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效果,因地制宜的推广生态型污水处理技术。对营运期超标的高速公路路段,实施声屏障、隔声窗等噪声治理工程。推广应用公路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理等环保技术。推进港口污水回用系统建设,在部分客运量较大的港口、内河水上服务区及京杭运河全线,建设船舶生活污水接收处理设施。加强煤炭、矿石码头的粉尘防治。加强对运量较大、周边居民密集的集装箱作业区的噪声治理。加强远离市区的分散小型港点的垃圾处理。强化对营运车船定期监督、检查和维修,严格控制和减少营运车船的污染排放。全面实施船舶污染治理,对营运船舶强制要求安装污水处理(或储纳)设施和垃圾回收设施。四、加强节能环保监管一、强化工程全过程节能环保监管强化对交通运输工程规划、建设和运营的全过程节能环保监管。制定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交通建设项目节能评估、交通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等监管制度。全面开展工程节能环保设计,对已运营的工程逐步实施节能环保后评估。二、建立交通节能环保统计及考核机制建设部省两级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统计机制和平台,建立标准统一的行业节能环保统计数据库和网络传输系统,开发统计数据分析系统。建立完善的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统计数据核查制度和节能环保公报制度。建立统一、科学的交通运输行业和重点交通能耗企业的单位能耗核算制度,加紧研究交通运输行业节能环保评价和考核体系,定期开展行业能源消耗、污染排放和生态保护等评估工作。建立节能环保的目标责任制,研究制订交通运输行业污染损害赔偿制度。三、建设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监测网络依托现有的信息网络基础,建设交通运输部节能环保数据中心和省级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监测中心站;选择生态环境敏感或具备一定工作基础的区域重点开始建设公路和港口的监测站点,结合部分社会监测力量和资源,初步形成布局科学、层次合理的行业节能环保监测网络,全面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和环保监测工作。重点建设国家高速公路网沿线公路交通环境监测网络,三峡库区、环渤海、长江口、珠江口等敏感水域的水运交通环境监测网络。大力加强机场噪声监测能力,试点推广船舶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针对行业能耗较大的重点运输企业开展节能监测。
本文标题:运输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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