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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基础知识介绍2目录Ⅰ.信托基础知识Ⅱ.信托公司业务种类Ⅲ.华宝信托概况3Ⅰ.信托基础知识4信托基础知识信托的起源信托的起源可以追溯至公元前的古埃及,古埃及人用遗嘱的方式把自己的财产信托出去,转让给子女亲属。现代信托制度是在英国形成的。信托业较发达的国家主要是英国、美国和日本。信托的真正兴旺是在美国,美国的信托制度及其观念是同英国一脉相承的,但并没有囿于观念,具有很大的不同。日本是最早从制度上引进信托的大陆法系国家。日本的信托源自美国,具有美国信托制度的一些特征,但又独具特色。5信托基础知识什么是信托?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公司业务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权、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6信托基础知识信托公司业务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代保管业务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7信托基础知识信托财产的特点信托财产最基本的特性是独立性:1、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2、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8信托基础知识信托财产的特点3、除下列情形之一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形式该权利的;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的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信托财产本身应负担的税款。4、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消。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消。9信托基础知识信托关系当事人委托人:是信托的创设者,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提供信托财产,确定谁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指定受托人,并有权监督受托人实施信托。受托人:承担着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的责任,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受托人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必须为受托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托文件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和处分信托事务。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儿。公益信托的受益人则是社会公众或者一定范围内的社会公众。受益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享有信托利益,有权放弃其信托受益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外,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受益人同委托人一样,对受托人实施信托享有监督权。10信托基础知识信托的功能财产管理。财产转移。财产所有人将财产交付信托,通过受托人的中介设计,使第三人享受到与直接转移相同甚至更为优厚的好处,体现信托的财产转移功能。破产隔离。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使信托财产免于为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债权人所追索,从而具有破产隔离的功能。聚集资金。可以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聚集起来,形成规模较大的集团性运作的资金,实现专家理财、组合投资,不仅可以分散风险,而且因为规模经济效应可以降低交易成本。积累财富。信托的长期性和连续性使其成为积累财富的最佳手段。11信托基础知识信托产品的分类财产信托一般是指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如房产、股权、信贷资产、路桥、工业森林、加油站收益等)以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形式的财产、财产权,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委托人也可将信托权益进行分割、转让,从而将信托证券化。资金信托,又称为“金钱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直接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信托投资公司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资金的行为。-集合资金信托是指从事投资业务的信托金融公司发起、设立并委托受托人为了共同的信托目的发行信托凭证,将不同委托人的资金集合在一起管理的信托产品。信托产品范围涵盖股权融资、债券购买、房地产融资等,品种很多,投资者有很大的选择空间。12信托基础知识信托的优越性信托是一项更为有效的进行财产转移与管理的制度设计。在国外的实践中,信托显示了自己独特的优越性:家族保障。信托可对家庭提供保障,并保护资产不受侵害。继承安排。信托是安排财产继承的有效方法,让您可依照心愿,预先安排资产分配与各家庭成员、亲友、慈善团体及其它机构。在一些有继承限制的国家,信托可弹性安排资产继承,财富更毋须受到复杂冗长的遗嘱认证程序影响,让您指定的受益人能尽快继承应得资产。绝对保密。由于委托人的资产已转移至受托人名下,大多数的法定管辖区域均无关于公开披露的规定,不公开供公众人士查询,因此受益人的个人数据及利益均绝对保密,直至信托终止为止。此外,信托通常具有可充当公司股东之用,更可进一步隐藏公司实益拥有人的身分。13信托基础知识信托的优越性资产保障。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成立信托可使您的资产获得长期保障,此资产在法律上登记于受托人或指定人名下,而非您居住或设籍的国家,因此亦可保障您的资产免受债权人索偿。税务规划。成立信托可减轻甚至豁免下列税务负担:所得税、资本利得税、赠与税、财产税、遗产税灵活运用。信托契约中可保有适度的弹性(尤其是全权委托信托),以确保受托人随外在环境的变迁,仍能为受益人谋求最佳的福利。14信托基础知识信托理财优势信托财产的所有权、管理权、受益权相分离。这种投资方式和产品的灵活性是券商和基金公司所缺乏的,也是目前无法提供的。信托财产法律上独立。人们的财产一旦经过合法的信托形式,便不受委托人、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受益人的债务人追索。在法律上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信托财产的独立与安全。信托财产经营的得失均由受益人享有。信托公司经营灵活,运用信托财产的方式多样,既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又可以从事实业投资,还可以贷款、租赁、同业拆借、项目融资等,是目前惟一准许同时在证券市场和实业领域投资的金融机构。15信托基础知识信托与委托、代理的区别当事人不同。行为成立的条件不同。信托是以财产为中心而构成的法律关系。但委托合同并不一定要有财产。财产的占有权变化不同。信托时财产占有权转移到了受托者手中,由受托人代为管理和处理。而委托、代理的财产占有权始终由委托人或代理人掌握,并不发生占有权的转移。权责不同。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理权属于受托人。而代理时,虽然把代理权交给了代理人,被代理人本人仍然拥有对财产的管理和处理权。16信托基础知识信托与银行信贷区别经济关系不同。信托涉及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当事人。银行信贷则是银行与存款人、贷款人之间的双边信用关系。行为主体不同。信托业务的行为主体是委托人,而银行信贷的行为主体是银行。承担风险不同。信托的经营风险一般由委托人或受益人承担,而银行承担整个信贷资产的营运风险。清算方式不同。银行破产时,存、贷款作为破产清算财产统一参与清算;而信托投资公司终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清算财产,由新的受托人承接继续管理,保护信托财产免受损失。17信托基础知识信托与证券投资区别资金运用的范围不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合同采取出租、出售、贷款、投资、同业拆放等方式。而直接进行证券投资则是投资股票或者债券。资金运作机理不同。风险不一。18信托基础知识如何用信托来达成人生目标20岁以前(求学期)。此阶段主要的生活资金供给来源为父母亲,自己的经济能力较差,故可考虑以金钱信托、信托存款等方式累积资金。21岁至30岁(创业期)。此阶段主要为开始成家立业之阶段,虽具有自己的经济能力,但因刚在起步阶段,收入较低,此时仍宜以金钱信托或信托存款等方式累积资金。31岁至40岁(安家期)。此一阶段,经济能力逐渐增强,但随着子女的诞生,使得生活的负担增加,此时除以金钱信托或信托存款等方式累积资金外,亦可考虑办理个人人寿保险信托以防万一。19信托基础知识如何用信托来达成人生目标41岁至50岁(成熟期)。此阶段,收入继续增加,贷款陆续偿还,小孩逐渐长大,比较有充裕的资金,故可考虑将多余的资金从事证券投资信托及特定金钱信托。此时如有专利权或其它资产,也可考虑著作权、专利权的信托及不动产、动产的信托或租赁权的信托。51岁以后(退休期)。此时主要考虑者为退休金的运用、继承及遗产等问题,可利用的有退休给付的年金信托、不动产有效利用的不动产信托、遗书保管、遗嘱执行、遗产整理及办理继承等信托。20信托基础知识个人信托的运用范围投资理财,使财产保值、增值;个人或家庭的财产管理、移转及节税规划;子女生活、教养及创业资金的准备及管理;身心障碍子女或其它家属的照护;退休安养生活的照料;夫妻财产保障;家族股权的控制;遗族的照顾。21名人与信托信托基础知识梅艳芳于2003年12月3日订立遗嘱,委任恒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遗嘱执行人,受益人包括梅妈妈、妙境佛学会及刘培基。阿梅除了将约5000万港元遗产交予财产信托人打理外,其为数约3000万港元的保险金,除其中100万港元会由保险公司给予梅妈外,其余已按阿梅遗愿,拨交阿梅的财产信托人处理,而财产信托人每月会给予梅妈10万港元生活费,直至梅妈去世。22信托基础知识名人与信托沈殿霞在昏迷之前已订立信托状,将名下资产转以信托基金方式运作,并交由合法的信托人管理。23信托基础知识名人与信托2005年,著名画家、企业家陈逸飞不幸猝死,因未留有遗嘱,上亿遗产如何进行分配,留下了太多问号。同样是身后巨额遗产纠纷,没有遗嘱,至今令生者烦恼,死者不安;身后事早安排,立遗嘱、设信托,遗产纠纷尘埃落定。目前遗嘱信托虽然在国内还是新鲜事,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中产阶级的不断壮大,个人信托有望在遗产继承领域发挥更重要的作用。241979年10月4日中国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成立1982年4月国务院发出《关于整顿国内信托投资业务和加强更新改造资金管理的通知》(第一次整顿:主要针对机构整顿)1985年8月国务院要求银行停止办理信托贷款和信托业务,已办业务应加以清理(第二次整顿:主要针对业务整顿)1988年10月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8号文件精神,对信托投资公司开始第三次整顿(第三次整顿:主要针对行业整顿)1993年7月人民银行发出通知,要求包括信托投资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的筹备和设立,均需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和核发《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第四次整顿:主要针对资格整顿)信托基础知识-中国信托业大事记251995年5月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等四家银行与所属信托投资公司脱钩的意见》,脱钩工作于1996年结束1999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整顿信托投资公司方案的通知》(第五次整顿:主要针对行业整顿)2001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通过,并于2001年10月1日起实施2001年5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6月人民银行发布《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与《信托法》并称信托一法两规2002年7月18日爱建信托推出上海外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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