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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水崇拜中华水崇拜对水的依赖、畏惧与自我保护的生存意识,使人类在很早的时候就产生了对水的崇拜观念。水是农业的命脉,在中华这个以农为本的古老国度中,水崇拜作为一种根植于农业社会生活土壤中的自然宗教,在中国已延续了数千年,影响所及,涉及政治、经济、哲学、艺术、宗教、民俗等各个领域。人类对于水的崇拜,起源于对水的依赖和恐惧,其最原始的功利目的是祈求风调雨顺和人类自身的生殖繁衍(这与水生人、生万物的观念有关),其中心内容是对水的种种神秘力量的崇拜,和由此引发的对掌管水(包括雨雪等)的神灵的崇拜。在洪荒的远古时代,由于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人们在洪水等自然灾害面前几乎无能为力,视洪水肆虐为水神作怪。为了达到免除水患的目的,只好祈求那些虚幻的水神,于是便出现了水神崇拜现象。原始社会的早期(旧石器时期),初民们过着“穴居野处”的渔猎生活,狩猎和捕鱼是当时的主要食物来源,这种“采食经济”特别是从水中取食的行为,使初民们经常要与江河湖海打交道。一方面,江河湖海给初民以滋养的巨大恩赐;另一方面,它们又以强大而神秘的自然力让知识水平十分低下的初民感到不可思议和自身孱弱渺小。于是便产生了对水的种种神秘力量的崇拜,在此基础上发展为对掌管水(包括雨雪等)的神灵的崇拜和相应的原始宗教活动。人类跨入新石器时代后,随着“神”的观念的产生,先民们认为江河湖海这些强大而神秘莫测的自然物,其形态和变化一定会有冥冥之中的“神”主宰着,于是河神、海神、湖神、雨神等主宰控制水的“诸神”便诞生了,人们对江河湖海等自然物的崇拜便转向了对主宰它们的相应的“神”的崇拜上,并在趋利避害的功利目的和原始宗教意识下进行了对各方水神的祭祀活动。人类对于水及其他一切自然物的崇拜,是以水及其他自然物的人格化和神灵化为前提条件的。所谓水的人格化,即认为水也具有与人相同或相似的思想、感情、意欲、行为等。所谓水的神灵化,就是赋予水以超自然的幻想力量,由此便产生了水灵、水神。人类历史上早期出现的自然崇拜对象,并不是自然神,而是自然物和自然力本身。不过,在原始人万物有灵的观念下,这种自然物和自然力是被神灵化的,是有人性的,只是没有被赋予生命的形体而已。水崇拜的最初对象是水灵,即神灵化的水体,包括江、河、湖、海、溪、泉、井等各种不同形式无生命的水体,以及与雨水相关的雷、电(闪电)、风、云、虹等自然现象。水灵是一种模糊不清、“稀薄细微”的物体,是幻想中的超自然力的存在。所以对水灵的崇拜,在直观形式上往往表现为对水体的直接崇拜和祭祀。对自然水体的崇拜印记可以从史前文化遗存的陶器刻纹中找到。仰韶文化、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等文化遗存中出土的陶器,上面绘有大量的条纹、涡纹、三角涡纹、漩纹、曲纹、波纹等代表水的纹饰。对先民们来说,把水的各种形象绘制在陶器上,绝不是出于审美和装饰的目的,因为“人类最初是从功利观点来观察事物和现象,只有后来才站到审美的观点来看待它们”(普列汉诺夫《论艺术——没有地址的信》)。陶器上的水纹,体现的是先民们对水的信仰和祈求(即认为生活中的祸福吉凶大多与水相关),它的功利目的是不言而喻的;而直接表现水的各种流动形态的水纹,说明水崇拜最初的对象就是水体本身。水体崇拜对象在古代典籍中也有所反映。在这些典籍中,一些河水、泉水等被称为甘水、甘露、玉膏、丹水、酒泉、神泉等,并被赋予种种神奇的功效——或能使人和物获得生长的力量,或能招致祥瑞,或可调药治病乃至使人长生不老。凡此种种,都源于人们对水的生命力、生殖力和生长力的崇拜。另外,在我国少数民族有关祭祀井泉、河流等仪式的民俗中也保留了不少原始水体崇拜的痕迹。人们在水边举行祭祀水的仪式时,既不供奉各类动物水神,也不祭祀各种人物水神,而是直接对着水体行祭。水神,是由水灵发展而来,有具体的形象。水神主要有动物水神、气象水神、半人半兽水神和人物水神四种。动物水神一般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水生动物或与雨水有着某种联系的动物,如蛇、鱼、蛙、牛(犀牛)、龟、鳄鱼、蜥蜴(它们属于生存于水中和具有水生习性的动物)等,以及各种鸟类(它们属于与降雨气象有某种关系的动物)。先民们之所以奉它们为水神,是因为这些动物在古人的观念中具有司水降雨的功能。二是幻想中的动物,最典型的莫过于龙神了。龙神是古人集各种水神动物之大成而制造出的观念性动物水神,因此它的司水神通要比其他动物水神大得多。气象水神是指与雨相关的气象自然现象神,包括雨神、云神、虹神、风神、雷神、闪电神等。气象崇拜的中心是雨。因为作为古老的农业国,中国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都是靠天吃饭,而雨对农业生产有着最直接、最重要的影响,所谓风调雨顺主要是强调雨对农业生产的决定性作用。除了雨以外,风、云、虹、雷、电等之所以受到崇拜,无非是它们与降雨有着密切的关系。古人在农业生产的实践中,积累了不少关于降雨的气象知识,但他们对大多数现象的成因又不能作出明确合理的解释,因而在迷惑中产生神秘的幻想,形成了对雨云等气象自然现象的崇拜。雨神、云神、虹神、雷神等气象诸水神大多在较早的年代便被人格化、人形化了。半人半兽水神,是人的形体特征与动物形体特征相结合的产物。其人体特征使人感到可亲可近,其动物特征使人感到神奇怪异。先民们把一些动物奉为水神,本身就为这些动物注入了人性的因素。随着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人类适应自然、战胜自然的能力和信心也随之不断提升,动物水神中的人性因素也逐渐加大。在表现形式上,便是由动物水神向人形方向演变,蜕变成半人半兽的水神,乃至于完全人形化的水神。如人面龙身的计蒙,《山海经》说他“其状人首而龙身,恒游于漳渊,出入必有飘风暴雨”;人面蛇身的相柳,《山海经》说他为共工之臣,“九首蛇身,所抵之处厥为溪泽”;此外还有人面龙身的黄河水神河伯、人面蛇身加鸟翼的化蛇等。人物水神主要来自于神话传说与历史中的人物,但这些人物水神身上有着某种动物水神的特征,且大多又是由治水英雄演化而来,如女娲、共工、大禹、李冰等。在华夏民族对各种水源的崇拜祭祀活动中,河川享有极其重要和独特的地位,而且是其他诸水源不可比肩的。这种现象明显透露出这样的信息:河川特别是黄河、长江等大江大河与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和文明进步有着至关重要的关系。参照世界其他古代文明的发源史可见,凡在大河两岸发源、发展起来的民族,几乎都有对河(神)的崇拜现象,如古埃及人崇拜尼罗河,古巴比伦人崇拜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印度人则视恒河水为圣水。这种对河的崇拜,是因为这些江河是滋养培育这些民族的摇篮。中华文明是典型的大河文明。千万年以来,中华民族在黄河、长江等大河滋养哺育下,创造出独具风格、丰富多彩的华夏文化。华夏民族栖息于北半球的东亚大陆。在这片领域广大、回旋天地开阔的土地上,有广袤的肥田沃土和纵横交织的河流,这就为华夏民族创造出光辉灿烂的农耕文明奠定了得天独厚的物质条件。据考证,华夏先民在六七千年前的彩陶文化时期,就已进入了以种植业为基本生产方式的农耕时代,并开始了定居的生活。农耕经济对气候、土地和水源等条件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黄河、长江等江河流域的广大地区的自然环境则完全符合先民发展农耕文明的基本条件,因而也就成了华夏先民从事农耕生产、创造古代文明的主要区域。在这个时代,除了天上的太阳和地上的泥土外,水又成了人类生存与发展最重要的因素和最强大的自然力。生活在大河两岸的先民,一方面依赖着这些大河,享受着其给予人类的各种恩惠;同时也承受着大河暴虐、洪水泛滥的种种苦难。在这种“甚哉,水之为利害”(《史记•河渠书》)的情结下,先民们对与自己生存息息相关的大河进一步增强了敬畏崇拜之情。在人类生产力水平和知识尚不能认识自然更不能抵御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先民们便认为河水的柔顺与暴虐、涨起与回落等变化,都是由河神(灵)在操纵控制着。基于这种观念,为了得到江河的更多恩惠,同时避免其泛滥带来的灾祸,先民们便把自己劳动成果的一部分敬献给河神(灵),以求得它们的庇护,由此产生了对河神(灵)的祭祀活动。“山川之神,则水、旱、厉、疫之灾,于是乎萗之;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时,于是乎萗之”(《左传•昭公元年》),说明先民对河川的祭祀主要出于趋利避害的生存需要。据古代文献记载,远在尧舜时期,中国就形成了有意识的山川祭拜活动。《竹书纪年》说,尧“游于首山(今河南偃师首阳山)”,“祭于洛”,“率群臣沉璧于洛”,“修坛场于河洛”等,说明当年尧曾亲自祭祀过洛水之神。《尚书•舜典》曰:“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肆觐东后,协时月正日,用律度量衡。”这是舜祭礼自然神的记录,典礼保存了远古祭神的朴素仪式。“六宗”指的是四时、寒暑、日、月、星、水旱。“禋”和“柴”都是把祭祀的物品放在燃烧的木柴上燎烤,以敬天上诸神。“望”也是一种祭祀山水的仪式,“望者,祭山川之名”(《春秋谷梁传•僖公卅一年》范氏引郑玄注)。据有关文献记载,“望”的具体方法是立一根木头作为山川的代表,然后在前面点燃木柴,把供品放在上面蒸烤。殷商时期,殷人活动的范围主要在黄河中下游一带,因而黄河河神及其支流漳水、洹水之神成了他们的主要祭祀对象。据考古发现,殷墟甲骨文中有许多记载殷人祭河的卜辞,如“尞于河”、“祊于河”以及“沉二牛”、“沉三羊”等等。另外,还有人牺即“沉嬖”(用年轻女子祭河)的情况,如“丁巳卜,其尞于河,牢,沉嬖”,“辛丑卜,于河妾”。这些以美女沉河祭神的记载,反映了当时以美色取悦于神的习俗。西周时期,官方祭祀山川活动已成定制。在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也有对河神进行祭祀的记载,如“怀柔百神,及河乔岳。”(《周颂•时迈》)“堕山乔岳,允犹翕河。”(《周颂•般》)反映了周武王巡狩祭祀河岳之神的情况。《礼记•曲礼下》说:“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岁遍;诸侯方祀,祭山川,祭五祀,岁遍;大夫祭五祀,岁遍,士祭其先。”《周礼》也说:“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诸侯祭名山大川在其地者。四渎者,江、河、淮、济也。”以上记述表明:一是周人开疆辟土,其生活的区域远比殷人大,黄河、长江、淮河、济水等流域皆是周人活动的范围,因而这些区域的大江大河均成了周人的祭祀对象;二是反映出周天子与诸侯之间在祭祀方面有严格的等级规定,并以社会的等级来看待山川之神的神格。秦代,全国各地普建河神庙,供奉当地河神,官民同祭,香火牺牲不绝。汉以降各代,祭祀河神的活动沿袭不衰。例如,汉武帝时,黄河决口频繁,为了堵住泛滥横行达二十三年之久的“瓠子(今河南濮阳县西南)决口”,武帝命汲仁、郭昌带领数万民工进行堵口会战。为了表示虔诚,汉武帝还亲自到决口处沉白马、玉璧祭祀黄河之神,祈求保佑堵口成功。再如,始建于秦代的淮河源头桐柏山太白顶的淮祠(淮神庙),历代都有修葺,而且规模越来越大,千百年来香烟不绝,享祭不已。汉宣帝神爵元年(公元前61年),第一次在淮水发源地的县治平氏(今河南桐柏县平氏镇)举行了祭祀淮渎神仪式。《桐柏县志》曾记述了东汉一次祭淮活动:“汉桓帝延焘六年(公元163年),南阳太守中山卢为君,增广庙制,躬亲祭致,并遣官致者再。”隋文帝加封淮河之神为“东渎大淮之神”,并于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下诏建淮神庙,当时的著名诗人薛道衡还写了一篇文情并茂的《祭淮文》,敬祭淮神,以“抚宁淮甸”。唐玄宗封淮渎之神为“长源公”,并多次举行祭祀淮神活动。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公元983年)规定在每年立春这一天祭祀淮神;宋仁宗康定元年(公元1040年)下诏封淮渎神为“长源王”。明清时因黄河夺淮,造成淮河出口严重不畅,致使淮河经常泛滥为害,因而祭祀淮神活动也随之骤增,甚至连皇帝即位、出巡、寿诞、驾崩等重大事件,朝廷都要派员祭告淮神,如明代共派遣官员主持祭祀淮神达36次之多;清代至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已祭祀25次。清康熙御书“灵渎安澜”、雍正皇帝御书“惠济河漕”牌匾,分别悬挂于淮渎庙;乾隆年间重修淮渎庙,并御制《淮渎庙碑记》。除河神享有很高的地位被人们隆重祭祀外,海
本文标题:水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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