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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中介不退租房押金)要点房产经纪公司以房屋家具损坏为由拒绝退还租金,承租方起诉要求退还押金并赔偿误工费、交通费等。起诉书原告:,年月日生,住址,,联系方式:被告: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室,电话:、、标的物地址: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请求:要求:1.被告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退还原告支付给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的押金人民币元,计人民币元整。2.被告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应赔偿原告误工补贴人民币元,计元整,交通费人民币元,计整。3.本案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年月日原告与被告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位于市区路号院号楼室),并约定每月支付租赁费用人民币元,被告收取押金人民币元。年月日房屋到期,被告以由拒不退还押金,原告在入住之前,马桶就已损害,没有壁纸,多次找被告协商,均遭到被告的拒绝。原告无奈之下,起诉至贵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所以,被告需要对自己马桶和壁纸损害由原告造成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此外根据第《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可知马桶损害应由被告负责维修,而不是原告负责赔偿。何况入住前就已经损害。恳请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此致区人民法院具状人:年月日证据及证据来源:1.原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押金条
本文标题:2020年民事起诉状(中介不退租房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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