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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昌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实施情况自查报告我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扩资源、调结构、提质量和健机制为目标,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基本建成以公益普惠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对照省、市第二期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41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02所(比2011年增加56所),民办幼儿园308所,公办及惠性民办幼儿园共计303所。省级示范幼儿园18所,市级示范幼儿园42所,省市级示范园占幼儿园总数的15%。全市在园幼儿83076人,其中在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63429人,占我市在园幼儿总数的76.4%。教职工9452人,专任教师4840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比2011年增加26%),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保教质量显著提高。兴山县、远安县、西陵区被评为全省学前教育示范县(区)。二、主要做法及成效2(一)科学布局,提高公办园覆盖率。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学前教育发展实际,以乡镇(街办)为规划单元,制定完善布局规划。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引领和辐射作用,所有乡镇以下的公办幼儿园实行乡镇中心幼儿园统一管理,对教职工实行统一调配。城区学前教育认真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相关政策。继续实施一批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三年共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63所,目前完工25所,在建29所。(二)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14个县市区先后出台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和扶持办法,对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市级财政继续对城区普惠性民办园进行了奖补。(三)集团化办园成效显著。积极推行集团化办园,充分发挥省、市级示范园的优势,通过城乡共同体、连锁办园、强弱结对帮扶等模式,大力推广“五统一”(即统一工作部署,统一人员调配,统一目标标准,统一设施配置,统一保教规范)等有效工作机制,通过派驻园长、骨干教师,实行一体化发展,促进了区域内学前教育质量整体提高。我市兴山县、夷陵区、猇亭区、远安县已先后实行集团化办园,成效显著。(四)师资队伍逐步优化。重点扶持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办好五年一贯制专科层次的免费学前教育专业。鼓励县3市区与高校开展合作,采取定向委培等方式,为农村幼儿园培养合格教师。积极开展在职教师业务培训,建立市、县两级培训网络,连续三年每年市级安排专项经费免费培训骨干园长、骨干教师100余人次。近三年,幼儿教师培训国培省培达到3732人次,县市区级培训18000余人次。成立了我市第一个幼儿园名园长工作室,定期开展师资培训、送教下乡和巡回指导。以学前教育教研共同体为载体,推动公民办幼儿园结对帮扶、园际教研、园本研修等活动,全面提升幼儿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五)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水平。认真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出台《宜昌市学前教育规范办园行为九不准》,严格控制入园年龄。同时,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定期开展规范办园行为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小学化”。利用每年的学前教育宣传月,传播科学教育方式方法,增进幼儿园与家长的育儿共识。(六)家园共建不断深化。大力推进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家委会对幼儿园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报告和其他重要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和配合幼儿园各项管理工作。实行“家长代表入园制度”,参与幼儿园当天的各项管理与教育教学活动。形成“家园共建、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规范提升幼儿园管理水平,共促幼儿健康成长。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4(一)项目建设进展滞后。按照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应新改扩建幼儿园63所,截至目前,由于征地、调规和资金配套等原因,仅完成25所,在建29所,未开工9所。以宜都市为例,2015、2016年计划新建3所幼儿园,目前还没有一所幼儿园开工。(二)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水平不高。一是全市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共计303所,在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63429人,公益普惠覆盖率达76.4%,与二期行动计划规定的目标(城市80%以上,其他地区90%以上)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堪忧,大部分县市区仅仅把收费作为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唯一标准,在幼儿园的硬件条件、师资配备、办园行为、保教质量上把关不严;三是县市区财政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不够,最低仅为为160元/生/年,绝大部分奖补资金主要依靠中央财政,资金有限,标准较低,影响了社会力量办园加入普惠性行列的积极性。(三)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工作进展缓慢。据对主城区(不含夷陵区)统计,一是在宜教发[2012]7号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要求小区配套园建成后应无偿移交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用于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出台之前,在8所已建成闲置或在建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之中,只有2所将幼儿园无偿提供给伍家区举办公办园;二是规范性文件出台之后,规划条件明确无偿移交的配套园有12个,已建成的45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只有1所正式移交,1所达成移交意向。同时,由政府主导建设的安置房小区配套园有13个,规范性文件中并没有明确无偿移交,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开发商沟通协调难度大;三是宜教发[2012]7号文件已于2016年底到期失效,部分开发商持观望态度。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工作进展缓慢,导致城市特别是城市新区公办园偏少,社会反响较大。(四)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问题突出。一是公办幼儿园编制数量少,专任教师缺口大,全市公办幼儿园教师在编1227人,仅占公办园教职工总数的35.7%(二期行动计划目标为40%)。二是幼儿教师待遇偏低,年人均总收入在2-3万元之间。全市仅有宜都、伍家区等6个县市区做到了公办园在编教职工工资待遇水平与县域内小学教职工基本一致;除高新区外,其它县市区公办园编内编外教职工年均收入差距均在2万元以上。教师待遇偏低,难以留住优秀专业教师长期任教,部分山区县甚至出现了幼儿园建成后而招不到老师的现象。三是幼儿教师学历水平偏低,全市幼儿园专任教师中专以上学历占比80%,大专以上学历占比69%(二期行动计划目标为90%),专业不对口现象普遍,专任教师持教师资格证比率仅为66.5%,与二期行动计划规定80%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四是部分民办园赢利趋向明显,忽视对教师师德修养和专业素养的要求,保姆型幼儿教师在农村民办幼儿园中仍占有一定比例。6(五)保教质量参差不齐。一是部分地区开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学习研讨力度不够,落实《宜昌市幼儿园一日活动保教规范(试行)》要求不到位,幼儿游戏活动时间未得到保证;二是部分民办幼儿园为迎合家长所谓“不输在起跑线上”的要求,“小学化”倾向还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四、下一步的工作(一)制定公益普惠性幼儿园专项布局规划(2017-2020年)。一是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督办各县市区加强对本地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研究,制定各地公益普惠性幼儿园专项布局规划(2017-2020年)。二是组织专家对各地专项布局规划进行评审。三是组织开展对各地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情况的专项教育督导。(二)加大对项目建设的督办力度。一是利用全面改薄工程检查、开学检查、专项督导等各项检查契机,对滞后项目认真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并采取得力措施,针对29所在建和9所未开工项目倒排工期,逐一落实开工和完工时间。二是认真筹备10月底召开的全市学前教育第二期行动计划计划现场督办会,重点督办宜都、长阳、五峰的项目进度,市政府对项目进展滞后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约谈。(三)大力扶持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发展。一是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扶持办法,严格办园标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二是督促各地制定7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提高奖补标准,确保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能正常运转,提供优质的公益普惠性服务。(四)加快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进度。因原规范性文件已于2016年底到期,一是提请市政府尽快出台《宜昌市城区新建住宅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明确牵头负责单位,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包括各级政府安置房项目)的规范管理,做到配套幼儿园与住宅小区主体项目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并建立相应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无偿移交机制。二是督促各区加快对各楼盘摸底统计工作,并积极与开发商进行接洽。三是认真筹备10月份在伍家区召开的全市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工作现场会,以此来推动全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移交工作。(五)深化办园体制机制改革。一是继续在各县市区大力推广“五统一”(即统一工作部署,统一人员调配,统一目标标准,统一设施配置,统一保教规范)集团化办园工作机制,加快推进薄弱园提档升级,力争到年底,集团化办园模式在各县市区覆盖率达到80%。二是积极鼓励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优秀的幼教团队对新建的公办幼儿园进行托管,严格执行公益普惠收费标准,举办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六)强化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一是注重培养培训。重8点扶持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办好五年一贯制专科层次的免费学前教育专业。鼓励县市区与高校开展合作,采取定向委培等方式,为农村幼儿园培养合格教师。今年继续在全市集中培训100名骨干园长、骨干教师。二是探索建立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及人员补充机制。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或采用《宜昌市公益事业聘用编制管理试行办法》(宜编[2016]32号),配齐配足教职工。三是保障待遇。不断完善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公办园在编教职工工资待遇水平与县域内小学教职工基本一致,实现公办园编内编外教职工同工同酬。(七)开展学前教育专题调研。“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后,适龄幼儿会有一定幅度增长,相关职能部门要开展学前教育机构布局、财政投入、运行机制、保教质量和教师队伍建设等专题调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加快完成三期行动计划的起草工作。四、有关建议1、加大省级统筹力度。建议省级部门尽快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公益普惠幼儿园指导性意见,制订具体的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的办法,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2、增加省级财政投入。据了解,已实施的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省级财政几乎没有投入,全部资金绝大部9分来源于中央资金安排,剩余是市级少量专项资金奖补和县市区财政配套,建议省级财政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对地方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奖补。3、强化城市小区配套园管理。一是对国家、省、市规定的移交政策以前规划建设的幼儿园,要进行专项清理:已挪作他用的,恢复移交;已举办高收费幼儿园的,通过政策引导,成为普惠性幼儿园;资源闲置的,通过协商、成本回购或产权使用权分离的方式,移交教育部门举办普惠性幼儿园。二是进一步明确已移交小区配套园的办园属性,举办公办园或委托专业机构举办普惠性民办园。三是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举办成公办园的要制订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委托举办成普惠民办园的,要完善扶持发展的管理办法。4、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出台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建议省编办尽快出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单列幼教编制,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促使各地尽快配齐配足幼儿园教职工。二是构建完善的幼儿教师培养体系。建议省级逐步完善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促进专科及以上大学层次学前教育专业的发展,特别是本科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发展,提升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的质量。与此同时,建议省级出台相应的鼓励政策,如扩大免费幼师生的招生规模等,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到幼师行列,提升幼儿教师的质量。三是强化培训。建议省级加强对幼儿园教10师和学前教育管理者的培训。
本文标题:宜昌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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