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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内部培训协议书甲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乙方:湘西自治州卓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吉首市人民南路大学生创业基地1楼(乾州诚成纺织厂对面)电话:0743-8275666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企业培训课程事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内容。第一条:双方合作内容双方约定于2011年月日至2011年月日由乙方培训讲师为甲方员工提供主题为《从优秀到卓越训练营》的心态训练课程培训。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本次培训的学员组织工作;2、甲方协助乙方讲师进行培训需求调研;3、甲方负责提供本次培训的场地及教学设施,并承担所需费用;4、甲方负责承担在培训期间讲师及乙方培训助理的差旅费及在培训地的住宿和餐饮安排;5、甲方负责本次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甲方有权在培训进行期间,根据学员的不良反馈信息,就授课内容等向乙方讲师进行建议,以求达到培训预期效果;6、甲方应在开课前一周将已确认参加培训课程人员名单提供给乙方,以便于乙方做好培训准备工作、准备相关教材及证书;7、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若需要再次聘请乙方讲师进行授课和咨询服务,需先与乙方联系并签约,不得与乙方讲师直接发生业务关系;8、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9、甲方对在接受培训服务中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10、所有由乙方提供的有关培训资料,包括培训教材、培训期间提供的练习、音像资料等,未经乙方的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以任意形式或任何方法复制或传播用于本培训以外的目的;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次培训课程的下述具体事项:课程设置、课时、课程大纲、授课方式、培训教师名单、简历及资格确认文件等供甲方审核确认,并作为本合同附件;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培训课程:《从优秀到卓越训练营》的心态训练课程培训。讲师:杨济铭培训时间:2011年月日,共2天受训学员人数:每场80人内3、乙方于培训期间,负责提供培训所需的物质、教具、游戏用具等授课工具;4、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培训费用;5、乙方负责向甲方受训学员提供本次培训的讲义及所需教学资料,甲方承担相应的制作、印刷费;6、乙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协议履行义务,按时提供培训服务;7、乙方承诺在其讲师授课期间,不发布任何有关政治倾向性和有损甲方声誉的言论,并且保证其授课内容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如涉及侵权,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8、乙方对在提供培训服务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第四条、报酬及支付方式1、双方各自独立承担其自身工作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特殊工作需双方协作完成,需分担费用则必须双方协商并书面予以确认;2、双方确定本协议所确定培训时间共计为2天,培训费用总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此费用不含税。税金按照8.5%另外收取;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二天内将培训费用的全额陆万元整以汇款的方式支付给乙方;4、卓航对私账户。乙方开户名:杨勇乙方开户银行:吉首市建设银行乙方帐号:6227003040010322820第五条、版权归属乙方拥有对该次培训的教材、过程的所有版权,不经同意请勿摄像、录音及复印流传。甲方不得3以商业目的和方式向本次培训以外的人员扩散或使用。第六条、协议解除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准确和充分的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2、协议签订后如甲方未按协议第四条约定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总额,每延付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如不能按合约要求完成课程,或甲方临时取消课程安排。违约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培训费用的10%作为赔偿金;4、若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拒因素如天气等造成飞机航班取消或延迟,导致讲师或学员不能如期到达,双方可通过协商,重新确定培训时间,而不用向任何一方赔偿。第八条、保密条款“客户”是指甲方直接和间接介绍或推荐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承办的培训课程的个人或公司。“培训讲师”是指合作培训课程中的所有各种授课人。“信息”是指甲乙双方合作中的所有信函、资料、文件、软盘、数据、协议、合同、报价、教材、讲义、用户资料、建议、方案等。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必须对合作中产生的所有信息妥善保存,并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许可,不得自行单方利用和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如因一方不恰当使用或透露上述信息,并造成经济损失,该行为方必须赔偿受损失方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2、甲、乙双方对签定的一切协议的具体内容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双方书面共同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利用甲方在此项目中提供的信息直接与甲方客户发生业务关系。第九条、法律效用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即刻向另一方发出具体书面通知及说明有关原因。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法4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在平等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提请吉首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双方在协商解决争议时,若中国法律对所争议之事项无相应规定或无明确规定时,双方可以按照中国加入的相关国际条约、公约或国际社会认可的国际惯例协商解决争议事项。第十二条、协议期限变更和终止任何一方因任何原因需要变更培训协议书内容,至少应在开课前十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本合同作相应更改后持续有效。第十三条、其他1、甲、乙方兹承诺签署本合约,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约所列条款所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2、非协议双方书面签字同意,否则此协议不得修改。3、此协议于订立之日起经双方一致同意有关事项并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代表签字:签字日期:乙方:代表签字:签字日期:特殊承诺:乙方承诺,甲方所派全程参与学习训练的员工培训后若无效果,全额退款。承诺人签字:
本文标题:新东方内部培训协议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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