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第三节 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第三节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工程投资控制贯穿于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决算各个阶段,现重点介绍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一、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投资控制采取的措施1、组织措施(1)建立监理的组织保证体系,在监理班子中落实在投资控制方面进行投资跟踪、现场监督和控制的人员,明确任务及职责。(2)编制本阶段投资控制工作流程图。(3)每一项任务需要专人检查,规定确切的完成日期和提出质量要求。2、经济措施(1)进行已完实物工程量的计量或复核,对未完工程量进行预测。(2)工程进度款、预付款及其合理回扣数量的审核、签证。(3)在实施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动态控制和分析预测。(4)定期向总监工程师、建设单位提供造价控制报表、投资支出计划于实际分析对比。(5)编制施工阶段详细的费用支出计划,依据投资计划的进度要求编制,并控制其执行和复核付款账单,编制资金筹措计划和分阶段到位计划。(6)协助业主及时办理和审核工程结算。(7)制订行之有效的节约投资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3、技术措施(1)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并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审查。(2)进一步通过完善设计、施工工艺、材料、设备、管理等多方面挖潜以节约投资、组织“三查四定”(即查漏项、查错项、查质量隐患、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定质量验收)。查出的问题整改,组织审核降低投资的技术措施。(3)加强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工作,把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4、合同措施(1)参与处理索赔事宜时,以合同为依据。(2)参与合同的修改、补充、管理工作,并分析研究合同条款对投资控制的影响。(3)监督、控制、处理工程建设中有关问题时以合同为依据。二、监理人员对工程计量和工程变更的控制(一)监理人员对工程计量的控制工程计量是监理工程师对承建单位按合同中规定的建设工程、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图设计要求,在建设实施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的确认。1、工程计量的内容(1)对照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根据各分部分项及相应部位.将对应项目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并与工程量清单作增减对比,计算出已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其工程价款。(2)工程计量时,由于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工程变更指令是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此,工程变更项目亦属合同规定的项目,当变更项目完成时需及时计量.并填写工程量清单增减表。(3)工程计量的必要条件是已完成的工程必须在质量上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各种试验检测数据齐全,并经过质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颁发工程检验认可书后,双方方可进行计量、确认。2、工程计量的方法(1)中间计量这是为支付进度款的工程计量,根据月度实际完成的工程形象进度来计算。在工程竣工后,仍需精确实测后计量。逐月分部、分项按部位详细计量后列表分别填人本月完成量与累计完成量。(2)按图纸计算法这是当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全按图施工,在实际完工并经监理人员实测检查后,确定尺寸准确的工程方可遵照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图精确计算。(3)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实测计算监理人员对工程中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均实测后再行计量。即使是按图施工,未变更的分项工程,只有经过监理人员实测后方能确认。特别是对变更设计的分项工程,更要格外重视、实测要与图纸一致。未按图正确施工而多增加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则不能确认。3、工程计量的依据工程计量依据一般有质量合格证书、工程量清单前言、技术规范、承包合同中的“计量支付”条款和设计图纸。(1)质量合格证书对于承包商已完成的工程,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检验,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质量合格证书),有了质量合格证书的工程才予以计量。(2)工程量清单前言和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前言、技术规范和“计量支付”条款规定了每一项工程的计量方法,同时还规定了按规定的计量方法确定的单价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和范围。(3)工程计量的几何尺寸要以设计图纸为依据单价合同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但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数量,并不一定是承包商实际施工的数量。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二)监理人员对工程变更的控制工程变更包括设计、进度、施工条件的变更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由于上述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较大,是监理中投资控制的重点之一,应予重视。工程变更的原因主要来自业主对工程项目在设计完成后的修改、变更;其次是由于工作过程中考虑或估计不足;另外是自然、社会、客观原因所引起的不可预见事故,致使产生不可避免的工程变更。1、监理工程师的工程变更通知承包方遵照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工程变更通知及有关事项,对工程需进行变更的内容有:(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5)更改工程局部设计。监理工程师所发出的工程变更,均需通过业主签证认可。凡修改、变更设计图必须通过设计单位签发,监理单位无权修改设计图。凡工程变更均需监理工程师认可。2、工程变更程序工程变更直接使造价、工期变化,故任何一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发指令。(1)工程变更指令签发过程a、各有关方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变更内容;b、监理工程师分析并提出工程变更对本工程项目目标的影响;c、分析有关的合同条款和会议、通信记录等,提出工程变更依据的合理性;d、初步确定处理变更所需的费用、时间范围和质量要求,并向业主提交变更评估报告;e、业主签批本工程变更事项;f、根据业主签批意见,确认本工程变更。由于工程变更所引起的造价改变、索赔、工期延长,均会损害投资效益,不利于项目目标控制,甚至使投资失控,故监理工程师必须充分研究、严格掌握。(2)业主提出工程变更的程序凡业主提出工程设计变更,首先应向监理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的意图、设想、目的及内容。监理工程师本着以项目目标、效益、效果为准则提出意见。如果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业主办妥上述事项后,承包方根据变更通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由业主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凡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应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3)承包方提出工程变更的程序在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对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变更需格外重视和细致分析,并遵照以下规定及程序:a、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业主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b、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以及对原材料、设备的使用,须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c、监理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时,对所调整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4)监理工程师要控制因施工条件引起的变更施工条件的变更,往往是指在施工中实际遇到的现场条件同招标文件中描述的现场条件有本质的差异,如实际的地质情况的变化等,承包商会向业主提出造价和工期的变更要求。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控制由于施工条件变化所引起的合同价款变化,主要是控制工程造价和施工工期的科学性、合理性。所以应充分做好现场记录资料和试验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使以后在合同价款与结算的处理上更具有科学性和说服力。3、工程变更费用的计算原则由于工程变更导致造价和工期的调整,因此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变更令时,必须合理确定变更价款,控制投资支出和工期延长。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方所提出的变更价款是否合理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审核、处理:(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a、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b、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c、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目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3)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以。(4)监理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先与承包方进行协商和调解,如协商或协调不成,可以采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三、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的现场签证现场签证是在施工现场由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批,用以证实施工活动中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它不包含在施工合同和图纸中,也不像设计变更文件那样有一定的程序和正式手续。它的特点是临时发生,具体内容不同,没有规律性,是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重点,也是影响项目投资的关键因素之一。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审核,对金额较大理由不充足的签证必须经业主方领导同意。但是有一个共同遵守的原则是:必须先经同意、签证后再施工。(一)现场签证的主要内容1、零星用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额外的用以的搬运拆除用工等。2、零星工程。指施工图以外的零星工程。3、临时设施增补项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写明,并按现场实际发生情况签证,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4、隐蔽工程签证。由于工程建设自身的特性,很多工序会被下一道工序覆盖,如基础土石方工程,因此必须办理隐蔽工程签证。5、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业主供料不足或不及时,因设计图纸修改而延时交图等。6、材料设备价格认价单。合同约定需要定价的材料和设备,需要在施工前确定材料价格。7、其他需要签证的费用。8、因停水、停电延长工期的签证。9、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工期拖延。(二)现场签证的作用1、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现场签证以书面形式记录了施工现场发生的特殊费用,直接关系到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固定总价的工程,结算时更是只根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调整。2、作为索赔和反索赔的依据索赔可分为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通过对现场签证的分析、审核,可为索赔事件的处理提供依据,并据以正确地计算索赔费用。索赔费用的确定必须经业主、监理、承包三方同意。(三)现场签证中应注意的问题现场签证的处理是工程结算中最容易引起争议的部分,具体有以下几方面:1、应当签证的未签证有一些签证,如零星工程、零星用工等,发生的时候就应当及时办理。有些业主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性较强,施工中经常改动一些部位,既无设计变更,也不办现场签证,到结算时往往补签困难,引起纠纷。还有一些施工单位不清楚哪些费用需要签证,缺少签证的意识。2、不规范的签证现场签证一般情况下需要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才能生效。缺少任何一方都属于不规范的签证,不能作为结算和索赔的依据。3、违反规定的签证有些业主没有配备专业的投资控制人员,不了解工程造价方面的有关规定,签出了一些违反规定的签证,这类签证也是不能被认可的。(四)监理工程师要把好现场签证关1、熟悉合同熟悉合同是监理工程师做好投资控制工作的第一步,即特别注意承包合同中有关投资控制的条款。因为在很多合同中,业主会约定一些特别条款,例如要求现场签证必须有总监签字才能生效等。2、签证要及时处理由于工程建设自身的特点,很多工序会被下一道工序覆盖,如隐蔽工程;此外,参加建设的各方人员都有可能变动,因此,现场签证应当做到每一项工作及时签证并编号,要求及时审核和填写“变更(签证)费用审定表”,计算费用,上报有关各部门作后期处理。3、严格审核现场签证监理工程师要严格审核现场签证,避免违反规定的签证出现。4、监理工程师必须精通法规、定额与业务监理工程师要具有工程造价方面的专业知识,熟
本文标题:第三节 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13581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