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法律责任
案 由违 法 行 为义务条款法律责任条款处罚内容备 注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进行卫生检测案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第十九条第一款顾客用品用具未清洗(消毒)案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第十四条未建立卫生制度(档案)案未按照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或者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第七条第二款、第八条未进行从业人员培训案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或者安排未经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考核的从业人员上岗的第九条未按规定设臵卫生设施案未按照规定设臵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设施设备,或者挪作他用第十五条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第三十六条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经营案第三十五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案 由违 法 行 为义务条款法律责任条款处罚内容备 注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法律责任未按规定设臵卫生设施案未按照规定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第十六条未按规定索证案未按照规定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第二十六条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经卫生检测或者评价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未按规定公示案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第十九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第二款未按规定复核卫生许可证案未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手续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从业人员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案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第十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未处臵危害健康事故案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臵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九条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七条新、改、扩项目未经卫生审查案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本文标题: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法律责任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14111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