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浙江省绿化造林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核定细则(暂行)
附件:浙江省绿化造林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核定细则(暂行)为了加强营造林质量监管,进一步提高营造林成效,根据《全国营造林质量管理办法》、《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浙江省绿化造林设计资质和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绿化造林工程资质单位的申请凡在浙江省内从事绿化造林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具备资质单位相应条件,均可申请核定绿化造林工程资质。第二条资质核定的权属绿化造林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核定工作,由省林学会营造林专业委员会负责;经省林学会营造林专业委员会授权,市林学会营造林专业委员会可代理设计、施工丙级资质的核定,并报省级备案。甲级造林工程规划、设计、监理资质的核定,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第三条绿化造林等级资质全省通用,承担绿化造林、基地建设、林木抚育、森林经营、迹地更新等相关的规划、施工和监理。第二章资质级别及相应条件第四条资质级别绿化造林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分别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第五条绿化造林工程规划设计资质条件(一)甲级规划设计单位申报确认甲级造林工程规划设计单位资质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二)乙级规划设计单位⒈持有法人营业执照;⒉具有林业高级职称人员2名以上、林业中级职称人员5名以上;⒊具有相关的设备、仪器;⒋取得丙级资质3年以上,有良好的工作实绩。(三)丙级规划设计单位⒈持有法人营业执照;⒉具有林业高级职称人员1名以上,林业中级职称人员3名以上;⒊具有一批相关的设备、仪器。第六条绿化造林工程施工资质条件(一)甲级施工单位⒈持有法人营业执照;⒉有从事绿化造林工作8年以上经历,具有林业高级技术人员2名以上、林业中级技术人员4名以上;⒊取得林木种苗工、造林更新工等林业行业职业资格鉴定证书的技术工人6名以上;⒋具有相对稳定的林业生产熟练工人80名以上;⒌具有一定的生产资料,并取得良好的工作实绩;⒍取得乙级施工资质3年以上。(二)乙级施工单位⒈持有法人营业执照;⒉有从事绿化造林工作5年以上经历,具有林业高级技术人员1名以上、林业中级技术人员3名以上;⒊取得林木种苗工、造林更新工等林业行业职业资格鉴定证书的技术工人4名以上;⒋具有相对稳定的林业生产熟练工人30名以上;⒌具有一定的生产资料,并取得良好的工作实绩;⒍取得丙级施工资质2年以上。(三)丙级施工单位(工程队)⒈持有法人营业执照;⒉有从事绿化造林工作3年以上经历,具有林业中级技术人员2名以上;⒊取得林木种苗工、造林更新工等林业行业职业资格鉴定证书的技术工人3名以上;⒋具有相对稳定的林业生产熟练工人10名以上;⒌具有一定的生产资料,并取得良好的工作实绩。第七条绿化造林工程监理资质条件(一)甲级监理单位申报确认甲级造林工程监理单位资质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二)乙级监理单位⒈持有法人营业执照;⒉具有林业高级职称人员2名以上、林业中级职称人员5名以上,其中有营造林质量监理资格的林业工程技术人员4名以上;⒊具有一批相关的设备、仪器;⒋取得丙级资质3年以上,有良好的工作实绩。(三)丙级监理单位⒈持有法人营业执照;⒉具有林业高级职称人员1名以上,林业中级职称人员2名以上,其中有营造林质量监理资格的林业工程技术人员2名以上;⒊具有一批相关的设备、仪器。第三章申请材料第八条申请绿化造林工程资质的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向资质核定单位递交申请材料。申报资质核定的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虚假材料,对申报单位在三年内不予资质认定。资质申请材料包括:(一)资质核定申请书:主要内容为:单位基本概况、技术力量、设备情况、业绩概况、申请资质类别和等级,1份。(二)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的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要有与营造林、绿化工作相关的业务范围。(三)技术负责人聘任文件:复印件1份。该文件是指申请单位对负责技术工作责任职务人员的聘用文件,其职数至少一名,也可多名(一正多副),在聘任文件上须有被聘任人员的签名确认。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有林业中级职称资格以上的人员担任。(四)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申请单位聘用的林业工程技术人员,需其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1份。(五)技工证或监理员证(限施工、监理资质用):申请单位聘用的技工或监理员,附技工证或监理员证及聘书复印件1份。(六)技术(含技工)、管理人员名单(分别以职称、职务由高至低排序)1份。(七)员工花名册1份(含工程技术人员)(按附表格式要求填写)。(八)员工聘任合同1份(包括管理、技术人员,合同可只复印首、尾页劳资双方签名盖章的页面)。(九)主要相关设备清单。(十)业绩报告及证明。(十一)已取得等级资质证明(仅限绿化造林或相关资质)。第四章资质核定程序第九条资质核定程序(一)申请:申请单位向资质核定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准备好相关书面材料,按“资质核定申请表”内的材料目录要求填写资质核定申请表;全部材料统一采用A4纸,按申请表内材料目录顺序排序。向资质核定单位(或代理单位)递交单位资质核定申请材料。(二)受理:资质核定单位收到申请材料后,由经办人对材料进行审核,对照资质条件,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告知申请单位。(三)书面材料审核:⒈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符合的有关法规、政策、规定;⒉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资质核定条件;⒊检查技术人员是否重复聘用;⒋其他。(四)书面材料的调查核实:由资质核定单位派员(或采取其他方式)到有关单位调查落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主要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聘用人员、证件、合同、设备等情况。(五)资质核定:⒈由经办人根据对书面材料审核和调查落实情况,作出拟办意见,报资质核定单位技术主管部门;⒉资质核定单位技术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的进行复核、评审,对照相关条件,作出资质核定意见。材料复核无误并符合资质条件,报资质核定单位领导签批。不符合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则退回处理。第五章资质证书第十条资质证书种类及编号(一)资质证书种类:⒈浙江省绿化造林工程规划设计资质证书。⒉浙江省绿化造林工程施工资质证书。⒊浙江省绿化造林工程监理资质证书。证书分正本和副本,由省林学会营造林专业委员会统一制定。(二)资质证书编号:⒈浙江省绿化造林工程规划设计资质证书:浙林营设资证字(△)×××××号⒉浙江省绿化造林工程施工资质证书:浙林营施资证字(△)×××××号⒊浙江省绿化造林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浙林营监资证字×××××号以上符号说明:“△”为地区编码,0571代表杭州市代理。无“△”表示由省林学会营造林专业委员会发放。“×××××”前两位为年号,后三位为证书的序号,如06001表示为2006年第1号。第十一条资质证书的印制、发放、领取(一)经办人依据领导签批文件,对资质证书按顺序编号、制作证书,同时对资质证书原件进行扫描、复印,供存档之用,并通知申请单位按时领取。(二)申请单位在接到资质核定结果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领证手续。领证人应持单位证明及本人有效证件领取资质证书,并在《资质核定申请表》上签名确认。(三)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经年审合格继续有效。(四)申请资质证书的单位,在领取证书时,应交纳资质认定评审费及工本费等相关费用。(五)材料归档:经办人按资质类别、等级将全部材料分类装订成册归档。第六章资质证书年审第十二条资质证书年审单位与时间(一)资质证书必须进行年审并须缴交年审费,资质证书的年审工作由核发资质证书的单位负责,持资质证书单位须在年审期内到发证单位办理资质证书年审手续。(二)年审时间为资质证书有效期终止日之前一个月内进行。在年审期限内,未参加年审的单位,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且二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资质核定。第十三条资质证书年审需备材料(一)填写资质证书年审申请表(附式样);(二)资质证书有效期间内,持证单位工作业绩情况总结;(三)资质证书有效期间内,持证单位所负责的工程的检查验收及评价资料;(复印件)(四)若有关工作人员资料过期失效,如任期、聘用期、合同期、退休,解聘等,需补充相应人员的有效资料;(五)若有关工作人员变动,需补充变动人员的情况资料。申请年审单位,第一、二年内暂无工作业绩,也应按时申请年审,递交相关材料,履行年审程序,暂可视为年审合格;但若连续三年无业绩,则将降级或取消资质资格。第十四条资质证书年审程序(一)营造林工程资质单位向资质证书核发单位递交资质年审申请表、相关材料;需更新或补充的的材料,必须如实申报,若隐瞒不报,经查核属实,则不予年审合格。(二)负责年审单位的经办人将年审材料审核(根据具体情况可进行实地调查、现场落实)后把材料及拟办意见逐级报有关领导审批。(三)经办人按照领导批示文件,具体办理有关事项。(四)经办人按资质类别、等级将材料分类装订成册归档。第七章资质升级第十五条持有资质证书的单位,若已符合高一级资质等级的条件,可申请资质升级。升级的条件与程序,具体按第五、六、七、八、九条规定办理。第八章其他第十六条代理核定、核发资质证书的单位须在每年12月将本单位已核发及已年审的资质证书情况统计造表并将相应主要材料:资质核定申请表、资质证书年审申请表复印件报送省林学会营造林专业委员会备案。第十七条已发放的资质证书,将在浙江林业网公布。第十八条本细则从发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省林学会营造林专业委员会。附录:1、浙江省绿化造林资质核定申请表2、浙江省绿化造林资质年审申请表3、工程技术人员名单4、员工花名册浙江省绿化造林资质核定申请表编号:申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单位地址申请资质类别电话/E-mail联系人姓名申请资质等级电话申请材料目录材料名称材料属性(原件或复印件)份数审核情况⒈资质认定申请书、表⒉法人营业执照⒊技术负责人聘任文件⒋工程技术(含监理)管理人员名单⒌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书⒍施工/监理员资格证及聘书⒎员工花名册⒏员工聘任合同⒐主要相关设备清单⒑业绩报告及证明⒒已取得丙(乙)级资质证年限⒓其他材料审核意见经办人:技术机构审查意见技术主管意见领导批示(公章)领、发证书证书编号发证人领证人申请日期:浙江省绿化造林资质证书年审申请表编号:申请单位(公章)单位地址电话/E-mail资质类别联系人姓名资质等级电话证书编号申请材料目录材料名称材料属性(原件或复印件)份数审核情况⒈年度工作业绩总结⒉年度工作业绩明细表⒊年度工作业绩证明材料⒋有关人员材料更新⒌人员变动补充材料⒍其他材料审核意见经办人:年审意见技术主管意见:领导批示:(公章)领发年审证书发证人(签名)领证人(签名)申请日期:工程技术(含监理)管理人员名单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文化程度职务/职称职称证书编号职称证书发证单位聘用年限起----止员工花名册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文化程度职务/职称职称证书编号职称证书发证单位聘用年限起----止
本文标题:浙江省绿化造林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核定细则(暂行)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14426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