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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高空作业、外搭脚手架施工塔吊、人货两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安装、吊装工程)工程名称:清远丽景大厦编制人:许惠可编制时间:2011年3月15日目录一、工程概况二、编制依据三、危险性工程(工序)的特点四、安全监理工作程序五、文明施工监管措施六、一般专项工程的安全监理要点七、其他专项工程的安全监理要点(一)、土方工程(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三)、高空作业(四)、外搭脚手架施工(五)、塔吊、人货两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安装(六)、吊装工程八、安全文明施工资料附表1—3一、工程概况(要求参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本工程周边环境及与安全施工有关的特殊情况作出描述、本工程施工作业安全防护的重点是什么)二、编制依据1.国家地方和主管部门相关建设工程安全法律、法规。2.监理合同及监理规划。3.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三、危险性工程(工序)的特点1.高空作业、高支顶、荷载大、重量大、跨度大。2.深基坑、土埌侧压力大,防水要求严格。3.有可燃、易燃、有毒、窒息、易爆性物质,动火要求严格。4.多层作业易坠物伤人。5.周边环境复杂、离旧建筑物和街道太近,无施工隔离带,地下有障碍物。6.作业环境恶劣,水下作业、潮湿、易触电、土质差、承载力低等。四、安全监理工作程序1、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安全、文明协议,及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承包单位的安全组织管理体系、安全规章制度等相关安全管理资料;2、建立报审制度,关键部位及关键施工工序施工前应及时向监理机构报审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3、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前的现场布置必须满足安全施工的一切要求;4、要求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5、所有施工设备、机械、建筑材料严格按有关要求进场验证;6、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监理细则内容跟踪加强现场安全检查;7、开好各种安全管理、现场施工安全的协调会议,统一认识,解决问题;8、参照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资料管理和表式要求编制安全管理资料;9、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的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10、编写安全监理月报和专题报告,对当月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并报建设单位;11、编写安全监理总结报告;12、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五、文明施工监管措施1.施工准备阶段(1)参加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了解设计意图、结构特点、周边环境特点、施工要求以及施工中安全方面需特别注意事项及关键工序等。(2)收集有关工程的技术资料、规范、法规。了解建设场地的工程水文地质情况;了解建设场地周围的建(构)筑物的情况(包括距离,高度,基础埋深);了解建设场地周围的路网布置、车流情况、对场地出入口有否特殊要求;了解建设范围(含周边)的地下管网、电线电缆布置及地下障碍物等情况。(3)审查施工单位及人员资质是否满足专项工程作业的要求,专职安全人员配置是否满足要求。(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施工组织架构中的安全保障体系是否健全、安全管理目标是否明确、合理;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审查安全组织架构中管理者资质是否适应工程需要;审查现场总图布置:临时设施位置是否合理、场地周围是否封闭;出入口是否合适、与市内交通是否矛盾;是否符合安全、卫生及文明施工要求;审查消防设施是否符合防火及施工消防要求;审查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及临电安装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审查特殊的专项施工技术措施、技术方案的针对性、有效性。下列专项工程项目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报审,主要项目指:文明施工,施工防火,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坑开挖及支护,爆破,人工挖孔桩,高支模安装及拆除,起重吊装作业,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大中型施工设备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除,临时设施,泵送砼,玻璃幕墙及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使用等特殊危险工程。(5)审查主要施工机具、材料、特殊专业人员的有关证明,是否符合安全施工要求。提升井架、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的安装使用证明;安全网的检测证书及安全保护用品的安全使用证明;特殊工种的岗位操作证明。(6)按有关文件及合同规定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费的建立与预付。2.施工阶段(1)施工条件按清建安监查-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查勘表要求对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符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时方可同意开工。施工场地已平整,水通、电通、路通、排水畅通。文明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工地周边已围护,出入口已装大门,出口有洗车槽,临时设施已按有关要求搭设,工地道路已形成循环通道,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域有有效的分离措施。文明施明、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已制定。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交底、工人安全教育已开展。现场已按规定配备了主要安全防护和消防设施并悬挂了“五牌一图”,并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2)项目施工过程监督检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坚守施工现场并认真厉行其安全管理职责;检查承包商的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状况(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监督检查专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和安全技术措施费的使用情况,并对安全技术措施费的支付进行审查;对安全事故易发工序实行旁站监督;按JG-59-99和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要求,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对一般安全隐患签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对工程重大质量隐患和危及人员安全的施工,应立即责令停止其作业,并由总监签发停工令或暂停部分工序作业;督促承包商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对拒不整改或不停工行为,即时向安全监督机构报告;按质量安全监督站和公司《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工作报告制度》要求,按时报送《工程质量监理报告》、《施工安全专项监理报告》和《监理快报》。对安全事故要“三不放过”,要查清原因和责任人,使责任人和大家得到教育,提高防范能力,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公司和业主报告;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3)按《单位工程竣工施工安全评价要求和工作程序》及时进行专业工程(中间)安全评价和单位工程竣工施工安全评价工作。六、一般专项工程的安全监理要点土方工程1、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2、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3、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4、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5、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6、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7、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要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的规定。一、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3.审查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是否合理;负荷计算结果是否与实际相符;变压器的容量、导线的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的选择是否合理;是否绘制了电气平面图、系统图;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二、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1.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1)高低压线路的下方应无生活设施、作业棚、堆放材料、施工作业区。(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以下4米;1~10KV是6米。上、下脚手架的斜通严禁架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KV以下6米;1~10KV7米。(4)起重机或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的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2.外电防护若小于安全距离,必须采取有足够强度、刚度和稳固性的非金属材质的封闭严密的外电防护措施。三、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1.当变压器(发电机)总容量不超过100KVA时,工作接地电阻、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重复接地电阻每一处不大于30Ω,重复接地不小于3处,所有重复接地电阻的并联等效电阻不大于10Ω;变压器(发电机)总容量在100KVA以上时,工作接地电阻、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重复接地不小于3处。2.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3.保护零线为绿/黄双色线,单独敷设,不得作它用。不得在保护零线上装设开关或熔断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四、配电箱、开关箱1.总配电箱应当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电度表、电压表、电流表等。2.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3.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4.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材料为铁板或绝缘板。5.配电箱、开关箱内部开关电器安装端正、牢固、不得倒置、歪斜、松动乃至摇晃。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面安装高度为1.3~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下底面的安装高度为0.6~1.5m。6.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电缆。7.配电箱应标明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8.配电箱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由专人负责。9.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严禁带电作业。10.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五、现场照明1.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2.隧道、人防工程及灯具离地高底低于2.4m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大于36V。3.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4.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5.手持照明灯电源电压不超过36V。6.照明线无老化破皮,用绝缘子固定,不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六、配电线路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导线截面应满足载流量、电压降和机械强度的要求,相线和零线用颜色区分。2.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3.电杆材质、直径、埋深(杆长的1/10加0.6m)符合要求。拉线应使用直径大于φ3镀锌铁丝,在高于地面2.5m处设拉线瓷隔离,电杆间距<25m。横旦牢固,绝缘子固定电线,线间距不得小于0.3m,排列整齐。电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施工现场4m;机动车道6米。4.固定设备电线穿管埋地或架空敷设,不乱拖乱拉。5.三相线路应使用五芯电缆,电缆埋地时,埋深大于0.6m,接头应设在地面的接线盒上。电缆架空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绝缘包扎(黄腊带、里胶布、防水胶布),接头不得承受张力。电缆穿越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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