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2.1.2 路基工程路基处理安全技术交底
中国工程预算网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地质情况编制施工方案,进行强夯试验,确定强夯等级、施工工艺和参数、效果检验方法,选择适用的强夯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2.施工前,应查明施工范围内地下管线等构筑物的种类、位置和标高;在地下管线等构筑物上及其附近不得进行强夯施工。3.当强夯机械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地上建(构)筑物或设备、地下管线等地下设施产生有害影响时,应采取防振或隔振措施,并设置监测点进行观测,确认安全。4.严禁机械在架空线路下方作业。在电力架空线路一侧作业时,必须符合表2-1的具体要求:5.现场应划定作业区,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强夯施工应由主管施工技术人员主持,夯机作业必须由信号工指挥。6.使用起重机起吊夯锤前,指挥人员必须检查现场,确认无人和机械等物,具备作业条件后,方可向起重机操作工发出起吊信号。7.夯机的作业场地必须平整,门架底座应与夯机着地部位保持水平,当下沉超过10cm时,应重新垫高。8.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9.现场组拼、拆卸强夯机械应由专人指挥;高处作业必须按要求架设作业平台。10.夯锤上升接近规定高度时,必须注视自动脱钩器,发现脱钩器失效时,必须立即制动,进行处理。11.现场进行效果检验作业时,应由专人指挥,按施工方案规定的程序进行,并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12.夯坑内有积水或因黏土产生的锤底吸附力增大时,应采取措施排除,不得强行提锤;夯锤留有相应的通气孔在作业中出现堵塞时,应随时清理,且严禁在锤下清理;夯锤自由下落至地面停稳,吊钩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后,指挥人员方可向测量、挂钩等人员发出进入作业点测量、挂钩等作业的信号;起重机操作工必须按指挥人员的信号操作,严禁擅自行动。13.路基处理应按设计规定实施,并按施工质量管理规定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形成文件。14.换填路基土应按照本交底挖土、土方运输、填土等相关要求进行施工。15.采用砂桩、石灰桩、碎石桩、旋喷桩等处理土路基时,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桩径、桩长和环境状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16.路基处理完毕应进行检测、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17.处理路基使用石灰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所用石灰宜为袋装磨细生石灰。(2)需消解的生石灰应堆放于远离居民区、庄稼和易燃物的空旷场地,周围应设护栏,不得堆放在道路上。(3)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4)需采用块状石灰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在灰堆内消解石灰,脚下必须垫木板;向灰堆插水管时,严禁喷水花管对向人。中国工程预算网)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向操作,并应采取防扬尘措施;炎热天气宜早、晚作业。3)消解石灰时,不得在浸水的同时边投料、边翻拌,人员不得触及正在消解的石灰。4)施工中应采取环保、文明施工措施;装运散状石灰不宜在大风天气进行。
本文标题:2.1.2 路基工程路基处理安全技术交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15233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