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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一、目的1、使新员工尽快掌握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融入新环境,加强对公司企业文化的感知和认同;2、准确把握和衡量评估新员工的专业能力、技术水平、职业素养及思想动态,确认与岗位的匹配度;3、增强核心骨干作为导师的荣誉感,提高导师的组织管理能力,为公司管理干部队伍培养储备人才。4、配合员工个人职业发展,开发、留住人才,促进员工与组织共同发展。二、导师制对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公司将指定导师对其进行辅导。辅导周期根据岗位不同可约定为1~6个月不等(一般从事管理、业务技术以及市场类岗位工作的人员辅导期为3个月,其它岗位人员辅导期为2个月)。2.1适用对象导师辅导制适用于所有进入超凡的新员工。2.2导师与新员工的职责2.2.1新员工职责1)了解公司的发展历程,领会公司企业文化的真谛,认同并融入公司企业文化;2)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公司的业务运营流程,并严格遵守执行;3)虚心接受导师的指导与管理,主动与导师沟通,向其汇报自己的工作进展、学习心得,多向导师和老员工请教,尽快熟悉工作环境;4)积极参加新员工培训,认真学习培训资料,并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考试;5)辅导期每满一个月,新员工需向导师及直接领导提交《新员工月度工作总结》,接受导师的考核评估;6)在每月的新员工表彰会上对本月的工作完成及成效情况、技能、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答辩;7)积极完成导师安排的具有挑战性的新的工作目标及任务;2.2.2导师职责2.2.2.1直接职责1)以身作则,对新员工进行公司企业文化的引导,使新员工尽快融入公司;2)为新员工解答疑难,对新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岗位工作方法、技能的指导,帮助其提高工作能力3)了解新员工的思想动态,恰当地进行沟通交流,建设良好的工作氛围;4)推动新员工导师制的运作,并提出改进的方法和建议;2.2.2.2领导职责1)制订《新员工辅导计划》及工作安排;2)掌握新员工工作及学习情况;3)对新员工的工作质量、工作进度、工作业绩负责;4)对新员工综合素质是否适合岗位要求的评估负责;5)对新员工的相关审批责任负责;2.2.2.3决策权力1)辅导期内,有权参与对新员工的月度评估;2)辅导期满后,有权参与决定新员工的聘用。2.3导师的任职资格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有资格担任导师:1)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理念,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自觉体现在日常工作中;2)精通岗位业务,有丰富的业务经验;3)乐于和他人分享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工作有激情;4)为人正直、公正,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计划、组织、沟通、协调能力;5)有能力为新员工制定合理的培养学习计划,安排相应的工作内容,并对新员工进行指导、帮助、督促、检查;6)导师可以是部门负责人,也可以是骨干员工,曾经获得优秀员工、优秀经理人和优秀新员工等各类评优奖项的人员优先考虑。2.4导师制的组织管理2.4.1导师制的管理部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是公司导师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1)负责根据导师任职条件审核并确定新员工导师人选,建立公司导师库,并及时更新,参见《超凡导师库》;2)督促导师、新员工及直接主管开会,落实辅导计划的实施;辅导期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一般每月组织一次访谈会(也可采用个别访谈的形式),了解新员工的培养情况;3)负责制定和不断完善新员工导师制度,抽查各部门导师的工作情况,推动新员工导师制度的不断深化;4)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按规定时间完成辅导文档,并负责文档的存档工作;5)负责在新员工辅导期结束后组织对新员工以及导师的考核评定;6)根据各部门的需求和实际情况,组织对新员工导师的培训,并推选一些优秀的新员工导师参加讨论、介绍经验;2.4.2用人部门职责各用人部门参与导师制度的实施工作,并负责:1)根据任职条件推荐导师人选,参加《入职导师资格评估表》;2)把推行导师制度当作激励骨干员工、提高其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在员工担任导师期间,为其合理分配工作,并将其辅导新员工的情况纳入月度考核;3)部门经理负责对部门导师统一管理,部门经理应给予导师必要的资源支持,并对入职导师的辅导质量进行评价;4)各部门经理为入职导师的最后责任人,对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负直接责任,对于没有按照公司规定,不为新员工指派入职导师,不对入职导师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受理经查属实后通报批评;5)部门经理将新员工入职后分配的导师名单需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备案,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跟踪、监督,并有权对不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人选提出更换;2.4.3.导师制实施1)导师分配原则新员工进入公司报到后,所在部门经理应为其分配入职导师。分配原则:每一名导师辅导不超过4名新员工,参见《导师分配表》。2)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对导师任职资格进行确认,通过培训使导师掌握新员工导师制度的相关规定及工作方法。3)新员工入司后进入试用期岗位辅导期,由公司指定导师对其进行其辅导工作,导师以及新员工分别履行相应职责。4)新员工进入部门一周内,导师应在与新员工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根据岗位要求为新员工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培养计划,在部门认可的情况下提交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备案。培养计划制订的要求,具体如下:导师在新员工入司一周内,应制订《新员工辅导计划表》,并提交直接主管及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如遇工作变动或出差超过一个月等特殊情况,导师须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更换新导师,并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备案。新导师须在一周内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原辅导计划进行调整。导师在制定《新员工辅导计划》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员工辅导计划按时间、分阶段制订,需考虑的三个要素是:培养目标、培养措施和时间安排。2)新员工辅导计划主要包括:文化/业务学习①指定学习书目和文档。②定期沟通,了解员工工作状态,做好思想引导。③及时阅读新员工提交的培训/学习/辅导期总结,并进行交流和指导。岗位方面①结合部门、岗位需要以及新员工本身特点来制定培养计划,要确保在规定辅导期内能使新员工得到充分的培养和锻炼。②结合培养计划,具体安排新员工参与工作项目,并主要在工作方法上加以指导。5)辅导期内,导师应根据培训计划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及时将新员工的工作学习情况向相关部门负责人反馈,每月底,导师根据新员工提交的月度工作总结表,对其在本月的工作及表现进行考核评估。导师对新员工实际工作表现及技能的评估将作为新员工转正的重要依据之一。6)辅导期满后,由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发起辅导期满考核申请,并填写《新员工试用期末月考核评估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配合用人部门对新员工进行辅导期满考核(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操作考试、答辩等;辅导期在3个月的,建议优先选用答辩方式,2个月以下的建议优先采用笔试或实际操作方式),考核通过后进入转正程序办理。7)辅导期满后,由导师所在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对导师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并确定导师最终奖金数额,至此,导师工作角色结束。2.6对导师的考核1)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在整个辅导期间将不定期与新员工及导师直接上级进行沟通,并及时将结果向导师反馈,该结果也将成为辅导期满最佳导师的依据之一,参见《最佳导师评估表》。2)辅导期满后的一个月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导师的工作业绩进行评定,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考核:A、辅导结果:即新员工辅导期满考核成绩(成绩分三个档次:“85~100分”按100计算;“75~85分”的,按80计算;“60~75分的”按70计算;60以下按59计算);如有多个新员工辅导,则以这几个新员工辅导期的考核成绩的平均值来计算,此部分占导师考核成绩的50%。B、辅导过程完成情况:即培养计划制定的及时情况(占15%,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打分)、部门直接主管对辅导过程的满意度情况(10%,由部门经理打分)、新员工对辅导过程的满意度情况(占15%,由新员工本人打分)、辅导文档的收集上交情况(占10%,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打分)等四部分组成。详见附件《新员工最佳导师考核表》。2.8对导师的奖惩2.8.1对导师的评价结果的应用1)确定导师奖金数额。2)评选最佳导师的依据:最佳导师奖将享受公司提供的免费旅游。3)绩效考核、培训、调级、晋升时作为鉴定依据之一。2.8.2奖金标准导师奖金基准为300元/人/月。2.8.3、导师奖金发放1)根据对导师的考核最终得分,计算导师实际所得奖金:导师实际所得奖金=导师最终考核得分×奖金标准;新员工辅导期满考核得分低于60分时,公司将不考虑导师奖金问题。2)导师奖金一般在新员工辅导期结束后的次月发放。3)在辅导期内更换导师的,可根据不同导师的任职期限确定奖金数额,辅导期低于半个月的不计。4)对同时辅导两名以上新员工的,按照新员工辅导期满合格人数核算导师奖金,参见《导师奖金申领表》。即:导师奖金=导师奖金标准×导师考核得分×任职期(天)/规定辅导期(天)×辅导合格人数。5)在辅导结束前,新员工经评估达不到岗位要求或违反公司相关规定而被辞退的,不产生导师奖金。6)其他奖惩请参照公司员工手册执行。2.8.4导师处罚导师在辅导期间如违反本管理办法,按照公司员工手册等相关管理等进行处罚。三、新员工试用期评估考核3.1新员工入职第一个月考核评估新员工入职第一个月为培训期,其中12天左右的理论知识集中培训,10天左右的岗位实战培训,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组织对其进行第一个月的考核,考核成绩包括理论知识考核成绩(占40%)、培训纪律成绩(占10%)、岗位实战考核成绩(占50%),参见《试用期第一个月考核总成绩汇总表》。3.1.1理论知识考核理论知识考核包括对公司企业文化、公司制度、专业知识、通用技能知识等集中培训的课程考核成绩。3.1.2培训纪律考核根据对新员工集中培训期间的纪律规定对其进行考核。3.1.3岗位实践考核新员工理论知识集中配完后,即转为10天左右的岗位实践。在岗位实践期,导师将对其工作质量、制作态度、工作知识熟悉及运用程度、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考核,详见《新员工第一个月岗位实践考核表》。3.2试用期第二个月考核评估对新员工第二个月的考核,不仅关注其当月的工作业绩,还关注个人实现业绩的方式和行为,是否在绩效实现过程中注意个人技能的提升,是否贯彻公司的企业文化与核心价值观。其中工作业绩指标,属于客观性考核指标,基于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及入职导师的工作安排来提炼制定,权重占比70%;技能与职业素养指标,属于主观性指标,有较为明确的界定,基于公司的企业文化及核心价值观提炼制定,权重占比30%,参见《员工试用期第二月考核评估表》。3.3试用期第三个月考核评估对第三个月(末月)的考核指标同第二月,末月评估完后,计算新员工在三个月试用期的综合得分,根据综合得分及导师的综合评价来确定是否转正及转正后的工资标准,进入转正程序。如果岗位试用期为两个月,第二个月为末月,内容指标评估同上。参见《员工试用期第三个月考核评估表》四、新员工试用期奖惩4.1试用期奖励细则4.1.1试用期第一个月(培训期)奖励4.1.1.1培训期团队奖励细则1)团队加分细则□团队竞赛游戏,第一名加30分;第二名加20分,第三名加10分;□对老师提问的问题,表现积极、回答准确者,所在小组加1---10分;□全勤奖:所在小组培训期间保持全勤者,加10分;□团队活跃奖:小组成员培训热情高涨、充满激情、小组学习氛围热烈,加5---15分;(由班主任根据观察确定前三名);□培训结束后,根据小组最后得分确定前三名,颁发优秀团队奖:2)团队奖励□优秀团队奖:设置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在结业与表彰典礼上,由总经理颁发奖状及奖品;□团队第一名:每人发放价值100元的礼品;团队第二名:每人发放价值50元的礼品;团队第三名:每人发放价值30元的礼品;4.1.1.2个人奖励细则培训期个人奖励:培训结束时小组顾问、评委、班主任、主持人、培训总监、校长对新员工培训期的考试成绩、纪律成绩、培训期间综合表现进行评估,确定前三名,颁发优秀个人奖状及奖品,在结业与表彰典礼上,由总经理颁发奖状及奖品,参见《新员工培训优秀员工推荐表》;□个人第一名:每人发放价值200元的礼品;个人第二名:每人发放价值150元的礼品;个人第三名:每人
本文标题:员工导师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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