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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利用特许经营方式切入市场2(一)何为授权特许(Licensing)?意思是一个知识产权拥有者(“Licensor”)将其知识产权中的特定权利授予另一人,使后者可以在特许文书中列明的有效期限内并于列明的地域范围之内使用其权利。而特许持有人(“Licensee”)又接受此项授权并愿意为此向授权者缴交相关费用。每一种知识产权亦可作出不同使用范围的授权特许。3(i)注册专利(Patent)专利是向一项发明的发明人或其后的授让人授予的独营权,而发明人是需以公开其发明作条件。专利权有固定年期,而年期届满后,公众即可自由使用该项发明。香港专利权的管制法例是《专利条例》(第514章)4专利产品”(patentedproduct)(a)指属已获批予标准专利或短期专利(视属何情况而定)的发明的产品;(b)就已获批予标准专利或短期专利(视属何情况而定)的方法而言,指直接藉该方法而取得的产品或已应用该方法的产品;根据专利条例,专利权人可授予专利许可,条款必须合理,不能限制被许可人向其它人或只向专利权人取得一些不属专利发明的产品或材料。5“专用特许”(exclusivelicence)指由专利所有人或专利申请人在摒除任何其它人(包括该所有人或申请人)的情况下,将关于该专利或专利的申请所关乎的发明的任何权利授予特许持有人或授予该持有人及获他授权的人的特许6(ii)商标及商号(TradeMark&TradeName)“商标”指任何能够将某一企业的货品或服务与其它企业的货品或服务作出识别并能够藉书写或绘图方式表述的标志。7商标可由文字(包括个人姓名)、征示、设计式样、字母、字样、数字、图形要素、颜色、声音、气味、货品的形状或其包装,以及该等标志的任何组合所构成。注册商标享有《商标条例》(第559章)的保障。如未在香港注册,则受普通法保护。8注册商标的特许可以是一般性或有限性的有限特许—-如果有关商标已就某些货品或服务注册,可特许该等货品或服务的某部分-可特许有关商标的特定使用方式或在特定地区使用。-可授权特许持有人再授予特许。9专用特许—指授权特许持有人在摒除所有其它人(包括授予特许的人)使用某注册商标的一般性或有限特许;为了保障商标的拥有人和特许持有人的利益,应尽快将有关的特许文书另行注册。这样,特许持有人的权益便会公开,并可以原告的身份向第三者提出侵权诉讼,并获得有关的赔偿。10(iii)版权(Copyright)在香港,版权不需注册,原创作品从创作日便自动拥有版权。版权保障的是意念的表现而不是意念本身。所以文字或其它永久形式表现的作品才会受版权保护。11根据《版权条例》:“专用特许”指由版权拥有人授权特许持有人摒除所有其它人(包括授权人)行使本属拥有人可行使的独有权利。专用特许持有人的权利和补救与版权拥有人的权利和补救是同时具有的。在一宗侵犯该版权的诉讼时,专用特许持有人可加入与版权拥有人同以原告或被告的身份一同参与该诉讼。12如果授予的是「非专用特许」,在有关的侵权诉讼中,只有版权拥有人才可以原告或被告的身份参与,因为他才是该项版权的有效持有人。13(iv)注册设计(RegisteredDesign)根据《注册设计条例》(第522章),「设计」指透过任何工业程序造成的物品的新颖形状,结构,样或装饰特点,是悦目及凭肉眼可以判断的。不包括建造方法及原理或将两件或更多的物品合成一体。14外观设计的注册自注册申请的提交日期起计为期25年。没有注册外观的设计仍可得到版权法的保障,保护年期只有15年。专用特许持有人就该外观设计遭侵犯所具有的提起法律程序权利,与注册拥有人一样。15(v)商业机密(tradesecret)在众多授权许可中,最难得及最宝贵的是取得授权人业务的专门技术知识、商业机密,例如营运手册,机密制造过程或程序,市场推广计划及订价政策。受到普通法内的保密法及合同法的保障。l拥有保密保障的资格l保密的责任16(二)特许经营权(Franchising):-特许经营也是授权的一种。意思是指总店主(Franchisor)将其公司的某种特定权利以特许经营许可证的形式授予加盟者(Franchisee),使后者有权以前者的商标/商号以及备有整套必要元素的计划经营业务。17这些业务形式特许经营的元素包括:(1)加盟者必须跟随整个业务的经营概念及制度(2)总店主可对加盟者的业务实行控制18(3)总店主会根据上述概念为业务运作所有方面进行知识传授及训练过程,总店主还会在特许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不断提供协助和指引(4)加盟者须向总店主缴交特许经营费及定期缴交服务费19(三)被特许一方的义务:-特许持有人一般的责任可归纳为以下几项:--尽力在授予使用范围内开拓有关的知识产权,并尽力维护其声誉-不会在协议列明使用范围以外或列明地域以外使用相关知识产权20-在得到授权人核准下,努力作出推广活动-不会质疑授权人的知识产物拥有权-假如发现有第三者侵犯授权人相关知识产权的情况,会尽快向授权人汇报-会尽力与授权人合作打击侵权行为-接受授权人不同程度的管制21(四)特许赋予的权利与期限:-期限:通常合约双方会订下一个固定的年期作为授权许可的期限赋予的权利:当中会列明授权使用的范围,有效地域或地区。并会有很多不同的限制,并列明这是否一项「专用特许」(exclusivelicense)。22(五)授权一方的好处:-1.利用特许持有人的资本及专业人才扩展业务2.无需承担特许持有人的员工问题及日常的营运问题3.迅速地在全国,甚至全世界扩展业务23(六)特许持有人的好处:-1.享受授权者的市场经验,已经试验成功的经营制度,授权人成立已久的名号,商标,商品,技术,甚至商业秘密及专利2.得到培训的机会3.享受授权者的优良声誉4.享受授权者的一群忠实客户5.可享受总公司的全国性推广效应24(七)整个市场方面的好处:-得到水准统一及质素有所保证的产品及服务25(八)授权者的弊端:-1.投入资源去设计制度以监管特许持有人的活动2.应乎他们不时提出的问题及他们需要的协助3.特许持有人未必能达到预期的成绩4.特许持有人不愿意与授权人继续合作或拒绝再缴交定期专利费26(九)特许持有人的弊端:-1.特许持有人会受到授权人某程度上的管制2.特许持有人不论出售或转让该业务均受到特许协议的限制3.有时授权一方又会作出错误的商业决定4.其它加盟者的错失行为,亦可能影响整个体系的名誉27(十)授权许可协议:-一份完整的授权许可协议书均有以下的条款:-(1)合约各方、叙文、释义及定义(2)许可赋予的权利及期限(3)被许可一方的权利与义务(4)授权许可的权利与义务28(5)许可费及其它费用(6)授权许可一方的知识产权(7)责任,保险及保证(8)保密条款(9)反竞争条款(10)终止协议及其反果(11)适用法例及仲裁(12)其它29(十一)外国品牌或海外特许经营权的考虑因素:--授权人的经验-市务关系-产品适应能力-市场的转变-外国的法律环境30完©2004RobinBridge&JohnLiu.AllRights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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