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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NNT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电厂企业标准Q/HNNT-407.008-2012防止污闪事故措施2012-01-31发布2012-06-01实施华能南通电厂策划部发布前言为了确保电厂电气安全工作可控,按照国家、集团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华能南通电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措施于发布之日起实行。批准:施志峰审核:包加祥编制:徐扬华能南通电厂防止污闪事故措施为降低输变电设备的污闪事故的发生,避免主网架重要线路和枢纽变电所的污闪事故以及杜绝大面积污闪事故,规范输变电设备的管理,根据国电调【2002】138号《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和中国华能集团《防止电力生产事故重点要求》编制防止污闪事故措施,各相关部门依照实行。1.严格执行GB/T16434—1996《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秽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能源办[1990]606号《关于防止电网大面积污闪事故若干措施的实施要求》、调网[1997]91号文附件《加强电力系统防污闪技术措施(试行)》、能源办[1993]45号《电力系统电瓷外绝缘防污闪技术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2.完善防污闪管理体系,明确防污闪主管领导和专责人的具体职责。3.严格执行电力系统绝缘子质量的全过程管理规定,加强管理,保证质量。4.坚持定期对输变电设备外绝缘表面的盐密测量及绝缘子的绝缘测量或零值测量。5.新建和扩建的输变电设备外绝缘配置应以污秽区分布图为基础,并根据城市发展、设备的重要性等,在留有裕度的前提下选取绝缘子的种类、伞型和爬距。6.运行设备外绝缘的爬距,原则上应与污秽分级相适应,不满足的应予以调整,受条件限制不能调整爬距的,应有主管防污闪领导签署的明确的防法闪措施。7.坚持适时的、保证质量的清扫,落实“清扫责任制”和“质量检查制”,带电水冲洗要严格执行GB13395-1992《电力设备带电水冲洗规程》,并配备训练有素的熟练操作员。8.硅橡胶复合绝缘子具有很强的抗污闪能力,可以有效地防止输电线路的污闪事故,按调网[1997]93号《合成绝缘子使用指导性意见》的要求使用执行,密切注意其端头密封质量,并控制鸟粪闪络。9.变电设备表面除RTV涂料是防止设备发生污闪的重要措施,按调网[1997]130号《防污闪RTV涂料使用指导性意见》的要求使用,但避雷器不宜加装辅助伞裙。10.室内设备外绝缘爬距要符合《户内设备技术条件》,并适时安排清扫,严重潮湿的地区要提高爬距。
本文标题:防止污闪事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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