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食品经营操作流程为保证食品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流程。一、食品采购:1、制定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2、选择供货商。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相关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食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双方的责任和义务。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证明材料,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5、对食品进行查验。经查验不合适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6、对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行登记,建立台账。保管期限为两年。二、食品储存1、按照食品储存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商品。2、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3、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4、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存储要求。5、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三、食品销售1、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明确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2、对即将达到保质期的食品,作出明确的标示。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四、不合格食品退市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政府监管部门。5、不合适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约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6、政府部门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申请人:日期:
本文标题:食品经营操作流程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247049 .html